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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放射防护相关制度【最新4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网友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放射防护相关制度【第一篇】5.2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5.2.1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1、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卫生防治主体责任,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所有劳动者享有依法维护自身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4、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并接受监督。5、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按规定应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和在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6、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2/21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7、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8、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组织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10、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1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5.2.2防护用品发放和防护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为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2、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3、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4、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3/215、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维修时,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并安排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6、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5.2.3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制度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每月组织车间、班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大排查,建立排查治理台帐。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对作业岗位职业危害的日常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排查情况记录存档。4、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岗前、岗后职业危害排查,建立排查记录。5、对排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及时治理,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6、对排查发现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查清危害因素的来源,制定正确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治理时间,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2.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4/213、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4、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监测记录应当准确、完整并归档保存。5、按照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6、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7、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5.2.5职业卫生培训管理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档案。2、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3、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4、作业人员要认真遵守职业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工作5/21能力。5、未经职业卫生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6、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每次不得少于8学时。7、不具备培训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或者单位进行培训。放射防护相关制度【第二篇】职业健康防护规章制度以职工的生命安全职业健康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管理,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奖有罚”的原则,改善设备装备,健全安全卫生管理机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健康和谐”。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根据我单位生产现状职业危害具体分为以下几类:1、环境污染粉尘噪音危害;6/212、焊接防火作业;3、化学药品危害、4放射源危害;5、设备起吊一、职业卫生健康防治管理措施企业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卫生防治措施:1.组织制度管理落实:1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高庄煤矿科技科)负责企业的粉尘、噪声监测工作;2制定职工卫生健康防治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作警示说明:1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单位在设备及材料放置及使用处设立警示标识。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3、安全检查措施:1、企业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不定期地进行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7/21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单位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5、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培训。根据本单位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本单位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6、对未成年工和女工实行特殊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对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负责管理射线的防护工作并定期按国家放射防护法和标准进行检查。对使用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放射性标志和工作信号,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看管。落锁悬挂危险标志牌。放射源报废后,不得随意丢弃,立即由使用单位和有关人员向当地公安部门、环保部门汇报,并通知原射源生产单位按照协议24小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监督回收。密封放射源不得随意乱拆、接近、挪动放射源维修人员,非经防护人员协商同意不得进行作业。停止生产时,检查自动关闭机构是否完好。如发现设施破坏被盗,应及时报告保卫科。现场要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存在,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当发生射源丢失等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枣西分局8/21(0632-4085083)汇报,同时启动放射源事故应急预案。放射源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应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应该每月检查一次射源,建立好检查维修记录。各射源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与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场所防护措施:1、加强设施防护与配备防护用品。本单位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防尘设施,如安装除尘器、给重点尘源设备进行封闭,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告知警示标志。个人防护措施: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危害防治的方法。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3、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给职工配发电焊面罩、电焊手套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9/21护、更换、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4、进行躁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躁声作业的时间。配备防尘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等。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5、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危害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6.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公告与告知1、产生职业卫生危害的场所,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2、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各项应急预案:具体制定环境安全、高空起重、污水排放、消防、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10/21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三、紧急救治措施及职能部门职责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1、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2、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①抢救现
本文标题:放射防护相关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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