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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健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副组长:副校长负责师生教学活动安全宣传工作部署与检查成员:教导处负责人负责师德建设、安全活动宣传、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七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七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政教处负责人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法制教育宣传、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八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八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九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九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总务处负责人负责安全物资供给和后勤保障、校舍、食堂、小超市、水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校长、处室负责人、级部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各级部主任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期初,学校与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与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年级部1、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级工作和管理计划,各项管理责任到人;2、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3、常常对本年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师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坚决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政教处1、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2、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3、负责学校安全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落实。4、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上报工作。教导处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要求开展教学活动;2、定期检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况;3、分年级落实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与评价;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总务处1、负责学校食堂、小超市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2、负责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4、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等。班主任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班级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抓好落实;3、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节安全课;4、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科任教师1、是当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握学生的出勤、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2、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3、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刻予以制止。4、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地震、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第三章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一、门卫管理制度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实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别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政教处盖章审批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经答应后方可进入。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三)会客制度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四)车辆管理制度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1、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2、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二、值班制度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晚(午)休学生宿舍楼值班、饭间校园值班、学生餐厅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3、教师值班时一律有校委会成员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具体记录在案。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每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教管办,并留底存档,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待解决后恢复使用。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四、报告制度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20日前,书面向镇教管办汇报学校每月的安全工作情况。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天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校长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教管办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镇教管办,做到逐级上报。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六、用电安全制度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轻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等。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准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2、各功能室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
本文标题: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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