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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村支部对照履行党章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村支部对照履行党章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村支部对照履行党章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开展主题教育以来,我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对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从上到下深挖细照,找到了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最根本的,是党员一切行动的准则,在党内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党章的标准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具体地说,党章第一章中关于党员的条件以及党员八项义务的规定,应视为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统一标准。经过对党章的反复对照和学习,我发现自己的理念、思路、方法及政策的把握上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一、存在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钻研深度不够,理论基础不够深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2/16行动指南,对其学习必须是全方面深层次的。而我在日常的学习中只是满足于学习了、看过了,把握不全面、不系统,深钻细研的程度不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也不够经常化,在思想上淡化了政治学习,没能及时对政治思想知识更新。久而久之影响了自身素质的提高,影响到工作作风和处理事情的水平。2.觉悟有待提高:在政治觉悟上一步步得以提高的同时,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主要不足,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同学共同建设班风、学风、校风上尚需努力,在遇事和处理事情方面欠佳考虑,在遇事方面还是不够沉着冷静,容易感情用事。通过对党章的认真学习,发现了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然而找差距只是手段,最终的为了提高。我将严肃认真地对待以上差距,时刻以党员的义务来检点自己的言行,为党、为学校、为学员和多做实事。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二、整改措施1.在学习上下功夫。要坚持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先进的、革命的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行动。尤其要加强对3/1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把理论学习与个人的学习实际相结合起来,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推动学习上见成效。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更新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具有青春活力和创新意识,也才能为党为人民多做贡献。2.在讲宗旨上下功夫。要经常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思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他们送去温暖。要常常反思自己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那一刻,想一想“为什么入党,为党做什么”这个问题,认真、扎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让组织满意、让老师满意的业绩来,以实际行动来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3.在讲能力上下功夫。今后要不断地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日常学习中,坚持勤于向实践学、勤于向同学学、勤于向书本学,不断积累自己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照自己和他人的挫折与经验,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以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要积极的向先进党员学习,学习他们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4.在讲创新上下功夫。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要坚决克服满足于过得去的思想,坚持开拓创新意识,主动研究新形势下工作中出现4/16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己解决复杂问题和破解难题的能力。在思维方式上,当出现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时,要敢于突破常规,大胆探索,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上是我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希望各位同志能够多多监督我学习改进,从而能够更好地从事培训工作,为学员服务。村支部对照履行党章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5/16难与问题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6/16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7/16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8/16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9/16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10/16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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