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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方案为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深化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基层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卫生健康保障。(二)工作目标。坚持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可及性,实现资源布局逐步优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运行机制不断健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体系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推进分级诊疗,着力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主要内容—2—(一)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服务网络1.强化区域统筹。综合两项改革后乡村地域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分布和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因地制宜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整合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保留服务人口较多、距离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远、发展后劲较强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以独立法人、独立核算方式管理。撤并服务人口少、距离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近、发展后劲弱的非建制卫生院,作为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院区。到2025年底,涉改乡镇卫生院完成全面整合,运行机制基本理顺。2.建强县域医疗次中心。根据地理位置、服务半径、交通条件及人口规模,规划布局建设4个县域医疗次中心。重点遴选一批覆盖人口多、服务半径大、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重点镇卫生院,在“十四五”时期加大投入保障和资源倾斜,3—5年内分批次达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水平。3.夯实乡村网底。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达标卫生室(站)。对幅员面积大、服务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群众就医不便的非行政村,可保留原卫生室(站),作为行政村的医疗点,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二)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服务条件—3—1.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按照合理调整存量、科学规划增量的原则,对医疗业务用房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医疗流程再造和医疗环境提升;对未达标的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剂乡镇的闲置用房予以填平补齐;无法调剂或不具备调剂条件的,优先纳入规划新增建设项目,合理安排用地供给。统筹规划建设乡镇卫生院周转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理和服务运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社会办医有关政策。2.完善医疗设备配置。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上通过统一调剂县域内资源配备基本医疗设备。重点配备县域医疗次中心DR、CT等大型医疗设备,优先按标准配齐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按需配置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设备。鼓励配备中心乡镇卫生院巡诊车及设备,发挥定期巡诊和周边辐射作用。3.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探索组建以中心乡镇卫生院牵头的紧密型镇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构建服务、利益、责任和管理“四位一体”运行机制。建立促进优质资源上下贯通的激励考核机制,安排县级医疗机构全部参与结对帮扶县域医疗次中心和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社区医院转型。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合诊室、科室、病区,以及托管、延伸举办等形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购买基—4—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4.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健全县、乡、村三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注重医防融合,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全覆盖,到2025年底,县域医疗次中心全部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1.发展稳定村医队伍。建立乡镇卫生院向村卫生室派驻医师制度,派驻期间绩效工资水平在原单位同科室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基础上上浮20%,经考核后发放。新进村医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医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行劳动年龄内的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机制,按照当年度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50%给予补助。比照村三职干部标准,设置村医岗位补助。健全完善村医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村医应退出岗位,取得执业资格的,最高不超过70周岁。建立退出岗位且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医生活补助动态调整机制,每3年调整1次,每次提高10%。2.推进一体化管理。推行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实行乡镇—5—卫生院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县域统筹机制,按照规定比例核定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由县卫健局统筹使用,推进县招乡用、乡聘村用,盘活编制存量。同步实施政府办标准化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到2026年底,20%的村卫生室实现一体化管理,到2027年底,全县基本建立乡镇卫生院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配备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在绩效工资中设置全科医生绩效奖。严格执业资格准入,2024年起,原则上不再开展村医执业资格考试,新进乡镇卫生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在首次聘用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未取得的原则上予以解聘。到2027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全科医学科,配备不少于1名全科医生。4.深化卫生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统筹用好农村全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大学生服务项目,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四)深化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1.推进补偿机制改革。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6—点的薪酬制度。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差异化补偿机制改革,明确补偿渠道,完善补偿方式,规范收支管理。根据实际制定边远乡镇且收入不足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2.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报销比例,降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报销比例,降低部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探索建立安宁疗护的医保支付方式。开展镇域医共体试点,实施医共体内医保支付“一个总额”预付管理,实现内部合理分配和共济调节使用。推行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到2025年底,90%以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接入医保系统。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定期监测评估制度。稳妥有序调整价格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争取开展《绵阳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2004年版)》调价评估,及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4.促进药品保障供应衔接。建立健全常用低价药品价格、供应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优化采购方式、统一药品目录、下放用药权限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确保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报销目录一致。积极争取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7—重点加强基层慢性病用药管理和上下用药衔接,实行药品供应保障一体化管理。(五)创新服务模式,形成发展合力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和工作评价机制。改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模式。2024年起,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提高医保基金承担部分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2.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服务。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3.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项目在基层广泛应用。4.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基层医疗水平,鼓励和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医疗合作,推进区域影像、心电、检验、远程会诊等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8—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加强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重点推进落实。相关县级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共同推动相关任务和项目落地落实。(二)加强投入保障。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卫生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把医疗卫生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需求,全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三)加强教育宣传。广泛宣传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强化风险隐患防控化解,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医务人员、广大群众等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全县推进两项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文标题:关于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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