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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操作行为与安全安全心理学第六章操作行为与安全本章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节不安全操作行为的一般表现与心理分析第二节有意与无意违章操作行为分析第三节解决违章行为的心理学方法本章学习目标:1、了解不安全操作行为的一般表现及其危害。2、掌握无意违章与有意违章的区别与联系,熟悉产生上述问题的心理原因。3、掌握解决违章操作行为的心理对策。第一节不安全操作行为的一般表现与心理分析人的行为是人的内在心理活动的一种外在表现。研究人的行为,特别是操作行为对安全的影响具有更重要的实际意义。相对于技术因素,人的心理状态对安全隐患的影响更重要。激动的情绪,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不利于安全。无论哪种个性特征的人,都应正确认识自己的性格特点,做到稳定情绪。在心情激动的时候,要做到合理和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违章的特点和危害性1、违章的特点1)大部分违章没有直接后果或没有显负后果,违章带有普遍性。2)有意违章与无意违章比较难区分(尽管本人是清楚的)3)违章后果有潜在性,违章操作有较大潜在风险。4)违章动机和效果存在不一致性,情境违章更明显。5)任何年龄、工龄、工种的人都可能违章,而且还可能重复同样的违章,即凡是人都可能违章。2、违章的危害性1)违章引起事故后对人身安全及设备造成的直接伤害。2)给企业带来的潜在风险与间接危害。如操作者会存侥幸心理,管理者因此放松管理,使违章总是难以杜绝,甚至发展成为习惯性违章,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二、违章发生的规律1、违章的多发时间节假日前后、交接班前后、凌晨3点到6点。2、违章的多发作业1)高空作业,高层建筑,架桥、大型设备吊装。2)地下作业,煤矿井下,地下隧道作业等。3)带电作业,特别是维修行业中电气维修更普遍。4)有污染的作业,在高噪声、含有毒物质、有放射性物质的环境下作业。5)在交叉路口、陡坡、急转弯、闹市区行车,雾天行为或飞机航行。6)复杂操作,飞机起飞、着陆过程,复杂系统的启动过程。7)单调的监控作业。8)单独外出作业或工程队外也作业,由于缺乏现场监督而违章。1)违章容易发生在人处于自己生物节律的监界期或低潮期。2)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比较差的人容易违章。3)对所从事的工作不感兴趣的人容易违章。4)有些违章出于一时的错误闪念。3、违章多发当事人本身的因素:三、违章操作的表现1、骄傲自大、好大喜功。2、情绪波动、心神恍惚。3、技术不精,遇险惊慌。4、思想麻痹,自以为是。5、不思进取,盲目从众。6、心存侥幸,明知故犯。7、懒惰作怪,敷衍了事。8、心不在焉,满不在乎。9、好奇乱动,无意酿祸。10、工作枯燥,厌倦心烦。四、违章操作行为的心理原因1、人的个性心理特征2、违章操作的心理状态事故发生之前,操作人员的心理状态有如下几种情况:1)麻痹大意。因为是经常干的工作,所以没有注意到反常现象。2)精力不集中。操作人员有特别高兴或忧虑的事情使情绪受到极大波动而发生事故。3)技术生疏。由于技术不熟练,遇事应变、应急能力差而造成的。4)过分依赖他人。在与他人共同作业时,不主动,不严格按照自己应承担的操作项目和操作规程进行,总是图省事、省力,想依赖他人,侥幸取胜,结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5)紧张导致判断错误。五、违章事故案例1、煤矿事故2006年11月5日上午11时45分,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47人死亡),在安全管理方面该煤矿存在以下突出问题:11月6日,发生特大事故的山西同煤集团焦家寨煤矿的矿工家属在警戒线外等待消息。1)该矿未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进下中央变电所停送电不按规定操作,不做相关记录;担负向51108进风巷和回风巷两个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的配电点无人值守,没有实行专人送电。存在严重工作敷衍、不负责任的问题。2)日常管理松懈。11月1日到11月5日,51108进风巷工作面迎头瓦斯浓度频繁超限。11月5日9时05分开始,该工作面瓦斯浓度明显异常,瓦斯浓度最高超过4%,但未采取处理措施,没有查明原因,没有消除隐患,也没有撤人。11时8分再次停电、停风后,瓦斯浓度从正常值开始迅速增加,到25分时再次超过4%,直到40分左右发生爆破,在长达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仍没有撤人。3)现场管理混乱。在51108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之间布置了两个联络巷,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51108掘进工作面局扇没有安装开停传器,没有开停记录;11月4日,全矿局扇停了9次,但没有查明原因。事故发生当班,两个掘进工作面有1名队长和7名副队长,并有瓦检员、安全员,在工作面瓦斯严重超限的情况下,没有撤出作业人员。总结:该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导致47人死亡,影响恶劣。反映出事故发生单位存在严重麻痹松懈思想,忽视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严重隐患和习惯性违章现象,是事故的根源。2、河南焦作九里山矿难中新网焦作10月28日电(记者杨大勇)河南焦煤集团副总经理杨建增介绍,27日0时36分,焦煤集团16采区16031上风道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发时井下有18名工人作业。28日凌晨4时17分搜救出一名遇难矿工。目前已经确定有8人遇难,10人仍被困。由于井下瓦斯浓度高,抢险救援工作进展缓慢。10月27日凌晨0点36分,河南焦作九里山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图为救援现场。中新社发王中举摄杨建增介绍,28日凌晨4时17分,在井下搜救出一名遇难人员,5时12分升井。事故运输巷道积煤清理后,横贯内的第四部槽槽头段已清理一部分。由于瓦斯浓度较高,正在排瓦斯。杨建增介绍,由于井下瓦斯浓度高,为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制定了新的抢险救援方案,抢险救援工作何时结束不能确定。南方人物周刊的报道:10月27日,位于河南焦作境内的焦煤集团九里山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时井下有18人。截至29日下午17点,事故已造成14人遇难,仍有4名矿工被困.10月29日,湖南衡阳市霞流冲煤矿矿难,已导致29名矿工遇难,6名矿工经营救已生还.出事的两个矿井均证件齐全,其中九里山矿还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治理瓦斯的典型.记者了解到,焦作九里山煤矿曾经是焦煤公司的主力矿井之一,属于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煤集团副总经理杨建增曾介绍,九里山矿还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治理瓦斯的典型,并作为“全国瓦斯防治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目前,矿难的事故原因还需等事故调查组确认。第二节有意与无意违章操作行为分析一、无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因分析1、劳动环境差和超负荷工作造成的身心疲劳。2、不良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矛盾造成的力不从心。3、具有精神疾病和其他疾病的人的无意违规行为。4、偶发的身体不适,易造成注意力分散,自控力下降,也可能无意违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二、无意违章的心理原因1、认知不良。由于对规程、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的理解、判断错误而导致的违章行为或违章操作,或是由于缺乏某些相关专业知识或缺乏经验而导致的违章行为或违章操作,而违章者主观上误以为符合规章。2、过失。由于疏忽、遗忘导致了违反规章或操作规程,但违章者本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3、不良的性格特点。一般来说,情绪波动大、好逞强、爱发脾气的人易发生事故。二、有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成因分析1、有意违章者的心理影响因素1)违章者认为自己追求的是以最小代价得到最大的效果。这是人们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因此违章有存在的基础。2)违章者主观认为省时省力的作法。如不系安全带操作比系安全带更方便、灵活。3)违章并非一定导致事故。这些现象大家都习以为常,在没有受到指责或处理的情况下,违章者主观认为没有风险。2、对有意违章者认知和判断问题的分析1)违章者的错误就在于把违章的风险和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等同起来。风险等于事故严重程度与事故概率的乘积。即那怕事故发生的概率很小,但风险也不容忽视。2)违章者把个人需要与组织(或企业)需要等价对待。任何个人的需要如果与企业的安全需要发生矛盾,应必须放弃个人需要,认识这一点是保证不违章的前提。3)违章者衡量代价与效果的标准不对。违章者认为自己追求的是以最小代价得到最大效果,但却没有考虑到,衡量代价与效果的标准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他人或集体的安危,也包括自己的安全。4)违章者没有考虑违章操作的潜在风险。特别是在维修作业中违章操作的潜在风险更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维修操作中常出现的一些违章行为,其后果不是马上出现的,事故往往发生在事后。如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1986年的核泄漏事故。第二,由于维修人员对将要进行维修的设备或系统及现场情况不像运行人员那样熟悉,或缺乏相关知识,因而现场维修人员不容易事先估计到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在设备抢修时,如果违章操作,就有可能导致事故。5)违章者认为最便捷、省力的做法最佳。对于那些必须每完成一步就要进行检查的操作,违章者为图省事直到最后工序结束前才检查,常常造成了全部返工,有时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事故。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是苏联时期在乌克兰境内修建的第一座核电站。曾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最可靠的核电站。但1986年4月26日,核电站的第4号核反应堆在进行半烘烤实验中突然发生失火,引起爆炸,据估算,核泄漏事故后产生的放射污染相当于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产生的放射污染的100倍。爆炸使机组被完全损坏,8吨多强辐射物质泄露,尘埃随风飘散,致使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许多地区遭到核辐射的污染。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于1986年4月26日发生在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境内,该电站第4发电机组爆炸,核反应堆全部炸毁,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成为核电时代以来最大的事故。辐射危害严重,导致事故后前3个月内有31人死亡,之后15年内有6-8万人死亡,13.4万人遭受各种程度的辐射疾病折磨,方圆30公里地区的11.5万多民众被迫疏散。为消除事故后果,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为消除辐射危害,保证事故地区生态安全,乌克兰和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1986年4月25日,4号反应器预定关闭以作定期维修。并决定在这场合作为测试反应堆的涡轮发电机能力的机会,在电力损失情形下发充足的电供给反应堆的安全系统动力(特别是水泵)。像切尔诺贝利,反应堆有一对柴油发电机可利用作为待命,但并不能瞬间地起动—反应堆将因此被使用转动涡轮,到时涡轮会从反应堆分离和在自己的惯性之下力量转动,而测试的目标是确定当发电器起动时,涡轮是否在减少阶段能充足地供给泵浦动力。测试早先在其它单位执行成功(所有安全供应起动)而结果是失败的(那是涡轮产生了不足的力量在减少阶段供给泵浦动力),但另外的改进提示了对其它测试的需要。为了在更安全、更低功率地进行测试,切尔诺贝利4号反应器的能量输出从正常功率的3.2千兆瓦特减少至700百万瓦特。但是,由于实验开始的延迟时,反应堆控制员太快地减低能量水平,实际功率输出落到只有30百万瓦特。结果,中子吸引而成的裂变产品氙-135增加了(这产品典型地在更大的功率情况下,在一台反应堆中消耗)。力量下落的标度虽是接近由安全章程允许的最大限制,但员工组的管理者选择不关闭反应堆并继续实验。后来,实验决定“抄捷径”和只上升功率输出到200百万瓦特。为了克服剩余氙-135的中子吸收,远多于安全章程数量的控制棒由反应堆拔出。在4月26日晚上1点05分,作为实验一部分,被涡轮发电机推动的水泵起动了;水的流量由于这行动而超出了安全章程的指定。水流量在上午1点19分增加了—因为水也会吸收中子,在水流量的进一步增加需要手工撤除控制棒,导致一个极不稳定和危险操作条件。事故的起因:官方有两个互相矛盾的解释:第一个于1986年8月公布,完全把事故的责任推卸给核电站操纵员。第二个则发布于1991年,该解释认为事故是由于压力管式石墨慢化沸水反应堆(RBMK)的设计缺陷导致,尤其是控制棒的设计。另一个促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是职员并没有收到关于反应堆问题报告。根据AnatoliDyatlov—一名职员所述,设计者知道反应堆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危险,但蓄意将其隐瞒。
本文标题:安全心理学_操作行为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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