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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被谈话人表态范例精编5篇2024/X/XX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被谈话人表态1时间:2020年5月地点:XXXX谈话人:XXX谈话内容:XXX:今天特意利用这个时间和你进行一次廉洁谈话。你的工作能力是有目共睹的,这点毋庸置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将廉洁放在心中,加强自律。XXX: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的如何?XXX:已积极落实一个党员该有的廉政职责,平时也是主动学习相关准则。XXX:是否有执行集团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XXX:时刻牢记集团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并在工作中落实到位。作为老党员一定要带头做好廉洁方面的工作。XXX:对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党内外监督落实到什么程度?XXX:已经可以做到及时听取组织的意见、配合组织的各项工作,其他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XXX:是否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精神?XXX:根据报告精神要求自己做讲纪律、守规矩、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表率,要率先进行自我调整,实现自我提高并通过自我批评,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做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模范。XXX:对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的相关规定是否落实到位?XXX:从思想政治建设开始着实,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要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XXX: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XXX:我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额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服从能力建设需要强化。XXX:是否积极参加企业反腐倡廉教育及廉洁从业培训?董殿水:始终以组织要求为准,积极参加各项廉洁活动。XXX:是否按照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XXX:按要求填报。XXX:还要在平时多加强党建知识的学习,巩固思想防线。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能力、做好工作的前提。希望董经理能作为老一辈党员能带领我们年轻党员积极做好廉洁从业的各项工作。XXX:谢谢书记对我的关心,提了这样的建议,我会好好记载心里,在今后的工作中好好锻炼自己,要求自己,争做一名优秀的党员。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被谈话人表态28月8日,省国资委党委开展省国企国资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活动。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省管企业监事会主席,省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党委书记等负责同志,共260人参加了集体谈话。省国资委党委对此次集体谈话高度重视,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此次谈话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部署要求,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对准省国资委机关党员干部、省管企业负责人以及企业财务总监、监事等关键少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结合国企国资实际,深入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发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表示,此次集体谈话内容全面、案例丰富,分析形势系统深刻、目标要求清晰准确、责任压力传递到位,解决了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强化了做好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决心以此次谈话为契机,真正落实全面从严要求,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被谈话人表态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素养,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廉政谈话是指谈话人与特定对象通过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及时提醒警示,督促整改问题,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廉政谈话分为工作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第二条谈话分工(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工作谈话。(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廉政工作谈话。(三)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第三条谈话内容(一)工作谈话,即谈话人根据工作需要与谈话对象进行的日常性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内容。(二)提醒谈话,即谈话人针对谈话对象或对其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的提醒性谈话。提醒谈话要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诫勉谈话,即谈话人针对信访投诉、群众举报和执纪审查所反映的,涉及谈话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部门存在的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与谈话对象进行的诫勉性谈话。诫勉谈话要严肃认真地帮助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警诫和劝勉,督促其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第四条谈话程序(一)廉政工作谈话,由学院党委办公室依据全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提出谈话建议,呈报党委书记审批后予以实施。学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的谈话原则上一年一次,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谈话,一年至少一次,谈话时间和方式由谈话人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安排及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由学院纪委办公室依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提出谈话建议,报纪委书记审批,必要时报党委书记审批。谈话安排确定后,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发送谈话通知,并如实作好谈话记录。第五条谈话要求(一)廉政谈话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教育在先、注重预防的原则。(二)参与诫勉谈话的相关人员要注意保密纪律,保护检举人、反映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任何不应告知的信息。(三)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应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意见,并向谈话对象指出其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四)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要针对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7日内写出内容具体的书面《整改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后报学院纪委办公室备案。(五)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就谈话对象的整改事项、整改进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谈话对象应主动向谈话人汇报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第六条本规定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被谈话人表态4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第二条谈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作目标,造成一定损失的;(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教育帮助的;(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轻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第四条谈话对象:正、副科级干部。第五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纪委副书记负责。因工作需要也可由上述领导同志委托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第六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五)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第七条廉政谈话应根据被谈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内容、形式、目的及要求。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一)宣传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二)进行党风党纪党性教育,树立正确权力观,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三)增强主动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的意识;(四)联系违纪案例和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警示教育;(五)需要告诫被谈话者注意的有关问题及要求;(六)其他有关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内容。第八条对谈话人员的要求:(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三)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当要求。(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第九条对科级以下党员、骨干的廉政谈话,由各部门监察室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被谈话人表态5话时间:2020年7月8日谈话资料:半年来廉政工作开展状况谈话人员:县局纪检组长:xxx县局监察室主任:xxx浮来分局分局长:xxx浮来分局副分局长:xxx谈话资料记录县局纪检组长李和胜同志首先对浮来分局分局长胡国华同志进行了谈话,李和胜同志对胡国华同志在浮来分局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浮来分局半年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50%,这说明胡局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明确,能够和县局党组持续一致。但在这工作期间,在廉政建设方面是如何处理单位、个人、纳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胡国华局长就廉政建设方面回答了提问。xxx回答说,这半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省局“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和省局“十条禁令”之规定,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税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的受理、查处、反馈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有过必查,有失必补,有问必复,切实取信于民。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业不正之风。使分局人员始终做到:无违法乱纪、无为税不廉、无以权谋私、无贪污受贿、无损害纳税人利益。在监察科长张守荣与宋奎先同志的谈话中,宋奎先同志表示,在这一阶段的工作过程中,始终牢记省局的“十条禁令”,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用心协助分局长的各项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让纳税人评说我们地税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做到无违法乱纪,无刁难纳税人现象,每月为纳税人办一件实事,促进纳税者诚信纳税,征税者诚信服务。最后,李组长和张科长对分局的两位负责人的谈话进行了总体的阐述,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戒骄戒躁,严于律己,为税清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优质服务水平,用心开展各种争创活动,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本文标题: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被谈话人表态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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