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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县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通用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县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通用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县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1为明确各成员单位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推进“法治马鞍山”建设,按照市委印发《法治马鞍山建设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马发〔2011〕21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依据马鞍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基本职能,拟定出各成员单位在法治马鞍山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一、基本职责(一)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年度目标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二)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对加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意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本系统(部门、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2/25(四)负责开展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督促、检查系统、行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五)落实单位法治建设责任制,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个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讲座,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七)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八)认真推行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九)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十)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措施,防止和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地区保护主义。(十一)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十二)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本系统(部门、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十三)对本系统(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制定相应对策,并报领导小组。(十四)搞好本系统(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的培养、总结、推广和上报工作。(十五)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3/25二、专门职责(一)市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学法用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坚持干部提拔任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市委常委会票决制和市委全委会票决制;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情况督促检查。(二)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内容;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培训计划;党员教育中设定法制教育内容;加强法治马鞍山建设宣传工作,协调全市各媒体,经常性地开展法治马鞍山建设工作宣传;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文明单位评选考核体系。(三)市中级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全面落实公开审判等各项审判制度,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继续抓好法官职业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利用审判工作资源,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四)市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科学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提高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工4/25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利用检察工作资源,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五)市委党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六)市直机关工委:指导市直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市级文明单位的依据。(七)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加强司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加强对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八)市政协社法委:加强民主监督,组织开展执法视察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加强对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九)市发改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论证、监督,依法科学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十)市经信委:加强对企业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引导企业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建5/25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和依法治企工作,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十一)市教育局:负责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将法制课列入教学计划,实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维护学校、教师??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十二)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对各类犯罪的防控机制;加强对社会的治安管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结合公安工作,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十三)市监察局: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分解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中由监察机关承担的任务,健全完善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监督、6/25检查、指导;牵头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四)市民政局:加强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做好以“四民主一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工作,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依法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民间组织实施登记与管理。(十五)市财政局: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监督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支活动,管理好财政公共支出,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按规定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法治建设顺利开展。(十六)市人社局:负责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规划,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好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将考试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建设先进的评选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依法规范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协调劳动关系,搞好劳动争议处理;认真开展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十七)市住建委:加强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7/25建筑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加强对建筑人员的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十八)市农委:加强涉农方面的法制宣传;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力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落实林权改革新政策;牵头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负责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十九)市商务局:负责宣传执行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负责管辖内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调查起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组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二十)市文化委:抓好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充分利用文化公共设施资源开展法制宣传与宣传法治实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法制文艺宣传、“影法同行”等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文物管理,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参与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集中整治,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二十一)市卫生局:搞好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教育。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8/25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及时调查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的管理。(二十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计生干部的法制观念,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全市计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十三)市环保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二十四)市行政执法局:加强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和管理工作;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和规范,实施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二十五)市政府法制办:统筹全市依法行政的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解释、清??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统筹、协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处理国家赔偿事务。(二十六)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9/25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依法查处制假售假、合同欺诈、商标侵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宣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二十七)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认真执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维护矿业秩序,防止破坏矿产资源,保护矿区环境;加强土地、矿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二十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综合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计量工作,推行国家计量单位;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依法综合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工作;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食品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二十九)市总工会:利用“职工之家”等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律素质;加强厂务公开、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引导工会会员积极参与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维护工会会员合法权益,发展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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