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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整治方案5篇有时候,方案的制定比实际的执行本身更为重要,这是公司对工作目标的要求。为了解决已经出现的或可以预期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制定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是非常必要的。这个方案将提供解决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么如何写好一份方案呢?在下面的内容中,我将全面解析“广告整治方案5篇”,以供您参考工作和学习之用。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下载!那么如何写好一份方案呢?在下面的内容中,我将全面解析“广告整治方案”,以供您参考工作和学习之用。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广告整治方案篇1依照《**省市容环境管理卫生条例》《**省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省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要求,对城市出入口、迎宾线、主次干道、环线沿街两侧和户外公共场所、城市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周边,依托建(构)筑物、施工围挡、过街天桥、各类城市“家具”等自有和公共设施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努力实现城区广告牌匾特色鲜明、简约有序、整齐美观、管理规范,促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经济强市、美丽武安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清理城市户外广告1、楼顶广告。除大型商业场所单位标识或LOGO外,所有城市重点建筑、重要街道、主要节点的建筑物(构筑物、仿古建筑)顶部禁止设置广告、单体字和招牌标识。已经设置的限期清理拆除。2、塔牌广告。从严管控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环线周边和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城区段两侧户外广告设置,严禁设置广告塔、广告柱、广告牌和大型跨街广告等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禁止设置广告,清除过街天桥、施工围挡、在建建筑物楼体等设置的售楼标语、销售电话、招商信息等宣传广告。3、立面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墙体立面广告,禁止擅自设置、张贴、悬挂各类布幅、条幅、标语、商业广告和墙体字。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墙体字和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或宣传栏。施工围挡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各类广告,确需设置的由市政府批准。4、灯箱广告。严禁设置各类指示灯箱、起落架、落地灯箱、柱式广告、LED闪烁灯箱和可移动灯箱设置。清理影响市容市貌、违规设置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周边的灯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灯箱广告和其他商业广告及各类宣传设施设备。5、电子广告。从严管控各类电子显示屏和大型音像电子显示设备的设置。所有电子屏要明确播放时间(晚上**:00至次日8:00禁止播放)并禁止播放声音。对架设在城市公共空间、建(构)筑物外墙以及依附在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备门(窗)上向外展示的电子显示设备进行清理整顿,对现有的各类电子显示屏,由市政府确定的审批机构进行审定,严格审批条件,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6、流动广告。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及其他交通工具上喷绘或安装的流动广告(含电子显示广告)巡查清理,清除在各类停车场、车站、交通护栏(隔离栅)、候车站(亭)、路(桥)等设施上及公共空间内设置的移动气球、标语、彩旗、窗贴等宣传品。7、招贴广告。禁止张贴、喷绘、刻画和散发招贴式小广告。综合施策,多措并举,采取联合执法、通信干扰等手段,开展“牛皮癣”小广告歼灭战,严厉打击各类小广告传播行为,坚决遏制和清除各类招贴式小广告。规范门头牌匾标识1、门头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原则,规范设置门头牌匾。城市重要街区地段的店牌应结合城市设计和区域功能进行专业设计,充分体现文化底蕴、风貌特色,有机融入周边环境。设置店牌或广告不得影响原建筑主体风貌,不得损毁原建筑主体立面。原则上禁止“一店多牌”“上下多牌”。店牌不得设置宣传语、联系电话等,门店玻璃不得张贴广告。修复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背板破损、脏污破旧、缺笔少划、字体褪色等影响市容的门头牌匾。2、楼宇标识。标识材质、字体大小、色彩构图要经过专业设计,与所处建筑和外部环境相协调。标识美观大方、尺度合适、安全稳固,原则上仅展示楼宇名称和商业标识,不得设置其他宣传广告内容。楼宇标识出现缺笔少划、灯光不亮、污损变形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修复或予以拆除。高层楼宇标识原则上应设置在建筑物立面外侧,不在楼顶设置。四、工作要求(一)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所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城区内广告牌匾进行排查摸底,将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市容管理要求的广告牌匾列入整治台账,标明具体位置或具体载体。对列入台账的每一处广告牌匾,结合市容管理要求提出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对位于重要街区地段的广告牌匾标识先进行专业设计,再组织规范整治,建立整治督办台账。所涉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摸底排查务于**月**日前完成,届时将排查情况报市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依法整治,全力推进。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城市设计要求确定重点街区地段,加快广告牌匾专项设计。按照既定,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推进广告牌匾整治。采取提前公示、宣传教育、通知整改、曝光整改等方式敦促业主自行整改。采取强制整改拆除的,要认真做好劝导疏解工作,坚持文明执法,注意保存执法音像、视频资料,保证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注意维持现场秩序,减少执法冲突,防治矛盾激化,做到风险可控,防范为先。(三)加强管控,严防新增。全面推进城市网格化监管,建立以城市管理部门为主,乡镇、街村参与的管理网络。将广告牌匾日常监管纳入数字城管平台,建立“发现、处置、考核”有机结合的巡查处置机制,确保每天都有专人上路巡查,对违规新设广告牌匾实行“零容忍”,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坚决防止前清(整)后增和各类违规广告牌匾出现反弹。(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结合城市管理治理需求和广告牌匾整治经验,制定城市户外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风险预判、措施防范和规范化、长效化工作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违规设置广告牌匾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及时核查处置反馈。实施步骤(一)排查动员。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摸排违规户外广告和沿街牌匾标识,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时限和城市重点街区地段等。(二)集中整治。启动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完成城市重点街区地段门头牌匾专业设计。按照整治台账和及时限要求,以清理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为重点,逐条街道逐个节点推进整治清理工作。(三)整治提升。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多措并举,突破难点。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按照牌匾广告专业设计成果,集中力量抓好门头牌匾整治提升改造。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形成特色明显、效果突出、机制健全的治理成效。(四)巩固完善。开展广告牌匾整治提升“回头看”,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要求查漏补缺,完善广告牌匾设置和管理长效机制。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村参加的工作机构,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层层压实整治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加强工作保障。坚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政策先行、统筹设计、分步实施原则,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整治工作开展。积极采用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广告牌匾业主进行整治清理。(三)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四)加强督查考核。大督查办公室要不定期督查暗访、通报排名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对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瞒报伪造排查整治数据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问责追责。工商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活动方案6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安徽省将对虚假违法广告展开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关系群众生命安全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服务类广告,该类广告必须在8月31日前达到“零违法”标准。其它非重点类广告的违法比例下降到5%%以下。整治方案要求,自6月20日起,新闻媒体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服务类广告,必须在发布前将该广告的卫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批文号,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广告管理机构备查。媒体不得以专家讲座、医患连线等形式发布广告。新闻报道中不得标明医疗单位、企事业单位、药品和保健食品经销单位的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新闻媒体要实行广告审查员编码和责任追究制。此外,整治方案还将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并建立媒体警示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连续或严重违法的广告市场主体实行强制退出机制,以期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省广告业规范、健康发展。工商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活动方案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到10月31日,市工商局开展“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五大类”广告: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各类广告等。整治的重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以军队、武警部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利用健康专题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化妆品效用或性能作虚假宣传;对美容服务效果做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各类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整治的范围:全市各级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含有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内容的各类印刷品广告及各类户外广告;在我市注册备案的各互联网站及其他广告发布机构。活动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坚决查处曝光一批“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严厉查处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经营单位,继续落实广告媒体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问题严重的,除行政处罚外,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工商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活动方案各工商分局、乡镇文化站、广电站等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泰州工商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省工商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苏工商广〔2013〕18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使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得到根本治理,净化我市医药广告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7月在我市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宣传要从开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是关注和保障民生的客观要求,是深入推进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媒体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这一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工商局、卫生局、文广新局、药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化工商局监督管理科。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利用我市电视台、报纸、电子显示屏、期刊、户外广告牌等主要广告媒介,大力营造舆论声势,并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全民监督的巨大力量,使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不留死角。二、整治重点和主要内容要对我市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门户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等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消毒产品、保健用品广告进行清理检查,主要清查内容是:(一)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二)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三)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四)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栏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健康养生、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五)未经卫生、食品药
本文标题:广告整治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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