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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安监局2005—2012年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更新时间:2008-10-19点击数:1154字体:[大中小]近年以来,平江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县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成就。与此同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取得了新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逐年下降,为平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03年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国家、省、市调研组到我县进行了调研,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周边县市也相继前来参观学习。尽管我县在安全生产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安全生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与建设富裕、文明、秀美的平江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不相适应。为此,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平政发[2004]11号),特制定《平江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一、安全生产的现状与形势(一)安全生产的现状我县作为山区大县,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差、底子薄,生产力水平总体比较低下:一是安全基础脆弱,低等级道路多、非煤矿山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多,困难企业多、病害水库多、库区和乡镇渡口多、学校危房多,由此形成的安全欠帐多,各类隐患多;二是基层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严不起来,尤其是一些企业的安全管理薄弱,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轻管理的现象突出;三是大量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针对上述存在的不利因素,县委、县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省、市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迎难而上,开拓创新,针对我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几年以来,全县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2002-2003年,全县发生各类伤亡事故件数分别为293件、245件,死亡62人、49人;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二)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近年来,我县始终把群死群伤事故零指标控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针对我县安全生产存在“两基弱”(基础设施脆弱,基层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即“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以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以强化防范措施和长效机制建设为保障,以事故依法查处为重要手段,巩固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狠抓‘两基’建设”。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县政府都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县安委与各有关部门签订行业安全责任状。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安全生产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县政府制定了《平江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平政办发[2004]6号),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2、狠抓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隐患治理。在抓好国家统一部署的“五项”(道路水上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另外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建筑、电力、教育、锅容管特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加大整治隐患的力度,采用县政府发督办通知、县安委下发整改令的形式,重点监控和督办了一批事故隐患。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全县按照“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检查,安监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县政府组织季度督查”的原则,针对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经常性的检查和督查活动。4、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近年来,全县相继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电力杯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了较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出台后,组织部门、乡镇、企业全面学习,提高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加强了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5、严肃依法查处各类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湖南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坚持事故查处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6、健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2003年,组建了直属县政府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在各乡镇园区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县虽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事故伤亡总量仍然较大,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县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既有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基础脆弱的因素,也有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对我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新形势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尤其是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我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的认识不足,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还没有完全认识到要确保我县经济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生产基层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制度上和管理措施上还不过硬,“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的现象普遍存在;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有资格、有管理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普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情况,有的甚至要钱不要命,根本不注重安全投入。3、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脆弱。我县生产力水平总体比较低下,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欠帐多,且大部分在短期内还不可能完全解决,安全生产的基础薄弱已经成为制约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4、安全监督管理力量仍然薄弱。初步建立的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存在人员、经费、办公场地与设施配备不足的问题。5、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方面《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配套的法规、规章没有相应出台,给《安全生产法》在基层的具体实施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6、事故查处不够严厉。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个人的查处偏轻偏松,不能从所发生的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二是对企业和业主的处罚力度不够,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7、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制形式、利益主体、劳动用工形式和广大群众的生活方式等的多样化,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挑战。数量众多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在迅速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也成了伤亡事故的主要发生地。它们一般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且用工方式多种多样,员工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其员工已经成为事故伤亡的主体,有些还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这种现象在矿山、建筑、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尤为严重。8、全民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还有待加强。从我县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原因分析来看,群众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普遍较差,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尤其是有法不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近年虽有所成效但仍有待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入手,着力从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中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以重特大安全事故零指标控制为重点,“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二)总体目标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建立企业的自我约束新机制。通过六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标准化,监督和管理科学化,教育和培训规范化,设施和设备现代化,咨询和服务社会化,力争把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三)分类目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县死亡人数每年下降5%力争6%,到2010年控制在30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下降1%以上,万车死亡率到2010年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内。——非煤矿山、农机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每年下降2%以上。——到2010年,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合格率达80%以上。三、主要任务2005-2010年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三个体系”、“五个制度”和“两个系统”。1、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监察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完善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2、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培训,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网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企业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培训率力争达到100%。加大对汽车驾驶员、船员等人员的技能考核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操作技能,有关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建立县乡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与救援中心,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及时快速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完善县乡两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矿山、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4、进一步健全“隐患管理”制度。县、乡要逐年分别重点监控和督办一批事故隐患的整治。县、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逐步建立起隐患整治经费的正常渠道,公共安全设施的隐患整治经费要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治经费要纳入维简费。隐患整治工作必须做到四落实(即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和措施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和专家组,对隐患整治效果进行评估与验收。5、逐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发证制度。严格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严格依法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100%。6、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重点加强对矿山、建材、轻工等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监测工作的监察。监督企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7、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度。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整治原则,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8、突出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制度。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等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9、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立全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完善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评价、审批、认可制度,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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