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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宋家庄产权调换房工程编制:审批: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13年月日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1.1、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1.2、工程项目简介二、安全监理依据2.1、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规2.2、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范及其他依据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五、停工令的下达六、安全监理的控制重点及控制措施一工程项目概况1.1、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1、项目名称:黎平宋家庄产权调换房工程2、建设单位:黎平县信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3、设计单位:上海沪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地勘单位:贵州地矿凯里101地质工程勘察公司5、监理单位: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6、施工单位: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康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工程简介本工程为两栋高层(A1,A2栋)框架剪力墙结构及十栋(B1、B2、C1、C2、C3、C4、D1、D2、D3、D4)砖混结构共由16个单元组成。结构类别为二类,抗震等级设防烈度为6度,合理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建筑类别为二类高层居住建筑,耐火等级(A1,A2栋)为地下一级,地上一级;C栋、D栋耐火等级为二级;B2栋、B1栋耐火等级为一层一下为一级,一层以上为二级;多层砖混结构不采用抗震设防。二、安全监理依据2.1、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规1、国务院通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由建设部、建质(2003)82号,《建设工程预防高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3、由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4、其他有关法规。2.2、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范及其他依据1、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JGJ/T77-20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3、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4、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5、JGJ80-91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6、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7、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8、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9、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10、其他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规范、技术规范;1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及安全条件。2、审核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会审;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又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土方工程①、地上障碍物和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②、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③、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④、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⑤、基坑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⑥、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⑦、基坑监测措施是否合理。2)、脚手架①、脚手脚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②、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③、脚手架施工方案、验收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④、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3)、模板施工①、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②、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③、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④、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4)、高处作业①、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②、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③、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交叉作业①、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②、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③、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齐全完整。6)、塔式起重机①、起重机基础及地基是否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②、起重机装拆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③、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④、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⑤、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7)、临时用电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8)、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交防范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3)、每日将安全捡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五、停工令的下达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细人员要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由总监下达停工令: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2、对己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3、安全措施未经批准而擅自使用时。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器材或擅自替换、变更器材时。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7、出现安全事故时。六、安全监理的控制重点及控制措施作业/设施危险源监理监控点监督措施强制性条文索引基坑工程基础支护施工围护结构施工质量1、当围护结构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2、检查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3、检查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4、旁站监理钻孔灌注桩、深层搅拌桩、土钉墙等围护结构的重要工序施工。土方开挖及降水1、土方开挖原则。2、不稳定或欠稳定边坡施工原则。3、土方开挖过程中碰撞和超挖。4、排水和降水。1、当土方开挖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2、检查挖土机司机和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3、检查《挖土机械合格证明书》和《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4、巡视检查施工机械的作业位置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其他人员是否进入挖土作业区域。5、巡视检查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是否同设计工艺一致,是否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原则。爆破施工按GB50330-2002的15.4条监督。6、巡视检查对不稳定或欠稳定边坡是否按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施工的原则施工。7、巡视检查开挖过程中是否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地原状土。1、GB50202-2002强制性条文7.1.3条。2、GB50330-2002强制性条文15.1.2,15.4.1条。3、JGJ120-99(2002年修订的)强制性条文3.7.5条。4、JGJ120-99(2002年修订的)强制性条文3.7.2条。8、检查基坑四周是否设置排水沟,基坑有否严重积水现象。应采取降水措施的检查降水效果。9、抽查挖土机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设施1、临边防护措施。2、垂直作业时的上下隔离措施。3、上下通道设置。1、巡视检查临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是否牢固可靠。2、巡视检查上下两层垂直作业时有否防止坠物伤人的隔离措施。3、巡视检查是否设置斜道等上下通道。基坑变形监控1、一级边坡信息施工法。2、围护结构和边坡的位移和沉降。3、基坑周边荷载。1、检查一级边坡工程是否采用信息施工法。2、督促施工方定期对围护结构和边坡的位移和沉降进行监控测量,督促施工方按时提交测量数据,发现报警数值时督促施工方处理。3、巡视检查基坑周边堆物荷载和施工机械施工是否符合施工方案,有否超堆荷载和施工机械施工不合理情况。4、巡视检查基坑周边地面有否开裂、沉降现象。1、GB50330-2002强制性条文15.1.6条。2、GB50202-2002强制性条文7.1.7条。3、JGJ120-99(2002年修订)强制性条文3.7.3条。作业/设施危险源监理监控点监督措施强制性条文索引桩基工程桩机安装1、超高限位装置。2、钢丝绳规格、完好程度。1、当桩基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3、核查《桩机合格证明书》和《施3、机械润滑、螺栓紧固。4、电气设备。工机具验收记录表》。桩机倾覆1、桩机行走路面的地基地耐力。2、桩机吊桩。1、提请建设单位提供地质勘探报告,查看打桩区域有无暗浜等软土地基。2、查看打桩区域有无回填土现象。3、当地基耐力小于8.5N/cm2时,督促施工方做好路面的加固或夯实工作。4、采用桩机吊桩时,巡视检查桩与桩机的垂直距离是否违章大于5米,偏吊距离是否违章大于3米,有否在场地上以直接拖桩代替水平运输情况。桩机施工1、施工安全区域。2、操作安全事项。3、孔洞填充。1、巡视检查桩机作业区有否警告标志,垂直半径范围内和桩锤或重物下方是否有人违章穿行停留,桩锤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是否在5米以外监视,压桩时非工作人员是否离机10以外。2、巡视检查有否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现象。3、巡视检查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是否违章离开岗位。4、检查钻孔灌注桩施工后孔洞是否及时回填。5、抽查桩机的维修保养记录。JGJ33-2001强制性条文2.0.15,7.1.4,7.5.18,7.1.8,7.3.11条。作业/危险源监理监督措施强制性条文索引设施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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