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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烨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张永军审核:闫绳照日期:2011年10月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目录一、安全监理的依据二、安全监理内容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五、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安全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施工许可条例》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3、有关工程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二、安全监理的内容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及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8、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YY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开工前:1、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3、《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技术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提出项目安全目标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审查签认审查意见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验证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持续改进直至完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管理要点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检查伤亡事故处理4、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件5、《施工许可证》;6、《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置等;8、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保证体系;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0、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1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情况及安全条件。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1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编写、审批程序;1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15、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16、安全技术和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17、安全技术和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18、安全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任职审批人员批准;19、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土石方工程2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22、地上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23、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24、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25、土方开挖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26、基础边坡的稳定防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27、基础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28、脚手架29、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完整、可行;30、脚手架设计计算书是否齐全,计算是否正确;31、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32、脚手架施工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33、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34、模板工程35、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36、模板结构设计体系是否完整;37、模板结构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38、起重运输机械39、机械基础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的需要;40、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41、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42、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43、临时用电44、是否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5、负荷计算是否正确;46、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选择是否正确;47、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绘制是否正确;48、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齐全。49、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证书。50、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场址以及出场合格证书。51、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中:5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5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54、安全教育是否到位;55、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系统。5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执行。5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5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严格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重点监督检查线路走向、位置,各种电器设备的位置和保护措施等;5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岗位证书与实际操作人员不一致。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60、检查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安全控制的要点。61、作业棚、生活设施不得建造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不得堆放在高、低压线路下方;62、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距离必须符合JGJ46-88第3.1.2条规定,当不满足上述规定时,是否加设了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63、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64、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的接地与防雷措施,安全控制要点65、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引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66、检查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设置是否正确;67、检查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是否安装了防雷装置;68、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都必须作重复接地。6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控制要点70、电缆干线必须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7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敷设在树木、脚手架上,专用电杆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72、检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设置和安装,安全控制的要点73、所有配电箱均应配锁,并应有专人负责;74、配电要实行分级配电,三级配电,三级保护;75、配电箱、开关箱要有防雨、防尘措施;76、配电箱、开关箱要装置漏电保护器;77、实行“一机一闸”制度,不得实行一闸多机制;78、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79、建筑起重机械必须由专人持证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和攀登;80、非载人的任何起重机械在任何时间、地点都不得载人上、下;81、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安全保护措施必须做好;82、起重机不得超载作业;83、塔式起重机的控制和检查84、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的验收程序要到位,手续要完整;85、不定期检查钢丝绳的状态;86、作业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专人驾驶。87、井字架的控制和检查88、井字架使用前的验收程序要完整,手续要齐全;89、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滑轮轴和导轨的完整性;90、不定期地检查缆风绳的紧固性。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检查和控制92、施工前,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未经落实,要求不得进行施工;93、检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的岗位证书和体格检查证明。严禁无证上岗和有相关疾病的人员上岗;94、雨天和雪天时,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是否到位,措施不到位不得施工;95、临边作业时,防护措施是否设置,防护栏杆的计算是否正确,荷载取值是否全面;96、高处作业施工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验收,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才能施工。97、外脚手架的搭设98、脚手架的搭设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禁止无证上岗;99、不得用钢木,钢竹混合搭设脚手架,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返工;100、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必须符合施工方案;101、施工层脚手架必须铺设脚手板,否则不得施工;102、外脚手架高度必须超过施工操作面;103、施工过程中脚手架负荷重量不得超过外脚手架设计计算时的荷载取值;10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办理验收手续;105、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106、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不得对脚手架进行部分拆除。107、建筑桩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和控制108、孔口四周应设置护栏,且护栏要符合要求;109、孔内人员上下应使用软爬梯,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凸缘上下;110、孔内有人作业时,孔口四周不得有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的因素和行为;111、孔内的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112、现场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要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113、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114、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主要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就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115、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入《监理日志》;116、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五、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1、安全控制的方法2、工程监理应当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5、安全控制的措施6、组织措施7、技术措施8、经济措施9、合同措施10、如果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11、施工中出现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12、对已发生的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1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1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1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16、未经安全资质检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17、出现安全事故时。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华烨煤业项目监理部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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