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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试行)主讲内容二、组织机构三、各级安全职责一、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促进与保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两河口水电站人工骨料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副经理、总(副)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项目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作业队队长及安全环保部主任(副主任)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项目部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研究、决策项目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副主任)担任。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与指导。第三章安全职责•第五条共同职责•(一)代表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两河口水电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监督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作业队履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执行国家、政府、行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等上级单位的各项规定。•(三)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第六条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建立健全适应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二)组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任组长,组建人工骨料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任主任,定期或不定期的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三)按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四)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置应急救援资源。(六)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七)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八)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九)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第七条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二)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协调与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事项。(三)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重大危险点源(重大环境因素)预控措施的落实,督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四)配合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与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六)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防洪、防地震等方面的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与水平。(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工程建设形象,促进安全生产。(八)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九)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八条分管技术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督促与指导技术部门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二)组织或参与重大设计方案、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评审,督促工程技术部门履行安全职责,在设计过程中落实“三同时”工作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三)组织制定与实施年度防洪度汛方案。•(四)组织特殊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方案、工程量、费用等方面的审查。•(五)组织或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参与工程安全鉴定。•(六)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有关进度、质量与安全的重大技术问题。•(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八)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九条作业队(厂)长安全职责•(一)作业队长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三)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不得冒险蛮干,更不能违章指挥,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生产的同时,要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现场工作环境、设备、工器具、材料的安全状态和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并组织好每月两次班组安全活动,落实工程队教育并督促班组对新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严格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检查督促班组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六)定期(每月二次)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并认真执行安全奖罚制度。•(七)新开工、停工复工、雨后施工的项目,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在工序验收或交接时,对安全设施要同时验收或交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拒绝接收。•(八)发生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并听从上级的具体安排。在队(车间)内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预防事故措施。第十条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环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事项。•(二)负责制定与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协助劳资部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预算。•(五)负责对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制定项目部安全控制目标和工作计划,下达至各部门及作业队并督促落实。•(六)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作业队保障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督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评比与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八)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九)督促工程技术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十)督促各作业队开展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十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点源(重要环境因素)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安全管理档案,统计、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十二)参与工程防洪度汛方案编制和防洪度汛安全检查与演练。•(十三)参与工程技术部组织的合同内安全生产项目、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审查,对相关项目计量进行会签。•(十四)对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十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十六)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办公室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项目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负责项目部车班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三)履行施工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解决封闭管理有关问题。•(四)负责项目部消防设施运行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五)配合水电公安分局做好施工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治安管理工作;督促各作业队做好施工区、营区的消防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各作业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各项工作。•(六)监督、检查食堂做好食品安全卫生、营区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七)协助劳资部门做好项目部全体员工信息的统计以及暂住证的办理工作。•(八)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九)参与交通、消防及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二条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一)督促各作业队履行合同及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职责。•(二)督促各作业队加强现场监管工作,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三)督促各作业队做好施工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四)督促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三同时”工作,督促及时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建筑物、地下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五)组织编制防洪度汛方案,组织开展防汛演练并检查、完善方案。•(六)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七)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八)组织开展防洪度汛安全检查,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九)负责施工区以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的报批、实施管理、验收和协调。•(十)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制作及验收。•(十一)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三条质量部安全职责•(一)组织开展对施工原材料(包括业主供材)、试验设备(设施)检测的监管,以保障产品性能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二)组织开展工程施工质量督查工作,以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满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防止因施工质量引发安全事故。•(三)组织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四)参加建设项目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检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一)负责项目部各作业队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安全要求条款和相应商务技术条款的落实。•(二)检查、督促与指导计划合同部门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三)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财企业〔2006〕478号)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参加合同执行过程中安全生产项目、措施及相关费用的审查,办理结算和支付。•(四)按照合同规定协调和督促保险办理,负责保险理赔。•(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六)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五条机电物资部安全职责•(一)督促各作业队履行安全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项,督促隐患整改。•(二)履行施工用电安全及油料库、材料仓库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三)履行公司产权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运行、维护(维修)记录,并督促各作业队认真实施。•(四)组织对油料、供材等供应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信用、供货渠道及产品性能的监测与监管,以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五)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各作业队(承包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六)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各项目消防设施的报批、实施管理、验收和协调。•(七)负责项目部车辆维修、维护与保养工作的检查与督促,包括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检查与鉴定,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八)参加防洪度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作业队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九)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十)负责车辆的年审,驾驶员的相关证件的审核工作。•(十一)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和保管工作。•(十二)负责制定归口管理内容的相关管理制度。•(十三)将所有资料(安全检查记录及各项管理制度等)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备查。•(十四)组织或参与机械设备、施工供电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六条财务部安全职责•(一)根据公司、分局的相关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汇总、平衡、报批、下发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费用预算;•(二)保证项目部安全防护物品、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活动、应急救援等安全费用的开支;•(三)按程序及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各作业队安全生产费用。•(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第十七条劳资部安全职责•(一)负责
本文标题:安全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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