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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全全无小事6.1班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安全警钟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意外死亡的人数平均每天就有四十多人,这意味着每天就有一个班级的学生消失!触目惊心的数字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校园安全2009年12月7日,湖南湘乡市育才学校发生一起踩踏事故。下晚自习的初中学生在下楼过程中拥挤踩踏,造成8名学生当场死亡,26名学生受伤。进出教室要有秩序、不要推挤有序进出,顺利又迅速推挤容易产生意外在教室和走廊奔跑、追逐玩耍容易发生意外上下楼梯时……尽量靠边行走、不要奔跑时间:2010年11月29日12时许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的阿克苏第五小学起因:事发在课间操时间,学生从楼上蜂拥而下,前面的学生摔倒后引起踩踏,楼梯扶手被挤歪,造成孩子被挤伤或摔伤。伤亡:此次踩踏事故中共有123名学生入院检查,目前41名住院学生中有1人因脏器严重受损病危,有6人重伤,另有34人为轻伤。谨防踩踏事件时间:2009年12月7日21时许晚自习下课时地点: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伤亡:8人罹难、26人受伤起因:7日晚由于下雨,52个班的学生大部分从离宿舍比较近的一号楼梯下楼,但有几个调皮的男生将楼梯口堵住,结果导致事故发生2010年三月份,新疆的乌鲁木齐就发生过校园踩踏事件,最后导致一名学生在拥堵踩压后死亡。2007年8月云南曲靖市一所小学发生踩踏事件,导致17名小学生受伤;2006年11月,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引发学生拥挤踩踏伤亡事件,造成6人死亡,39名学生受伤。……交通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约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马路上追逐打闹跨越隔离墩在汽车间穿行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在大街小路上踢足球、捉迷藏很危险。1在马路上地下铁路跳绳、跳方格,既妨碍交通,又不安全。2在较窄的街区马路上行走,一定要靠右边走,不要几个小朋友横着走,以免妨碍他人行走和车辆行驶。3骑车上下学一群并排行驶,这样既妨碍交通,又不文明,互相挤道,也容易摔跤或撞人。4在马路上,有的同学喜欢骑着自行车闹着玩,这都是不安全的。5隔着马路相互喊话、问候,也容易被往来的行人、车辆碰撞。6当走路只顾着谈天说地,没有留意地面的情况时,很容易发生意外。7坐车时,能把头、手伸出车外,这样很容易在两车相会时出现意外事故。8无证驾驶摩托车骑自行车九不准一、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二、自行车不逆向行驶.三、骑自行车是不带人.四、骑自行车不闯红灯.五、骑自行车不撑伞.六、骑自行车不攀扶其它车辆.七、骑自行车不双手离把.八、未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九、骑自行车不突然强行猛拐交警提倡:交通安全五不坐:1、不坐超载的机动车。2、不坐无牌无证、报废的机动车。3、不坐非法营运机动车。4、不坐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5、不坐货运车辆、农用车辆、拖拉机。交通安全五不准:1、不准无证驾驶机动车。2、不准闯红灯。3、不准在公路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突然猛拐。4、不准翻越护栏。5、不准在公路上玩耍。交通安全一注意:横过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横过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交通标识禁止骑自行车下坡禁止骑自行车上坡12禁止向左转弯注意行人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3禁止行人通行标志:表示禁止行人通行4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表示禁止各类非机动车通行6危险标志7当心车辆81.一二三,红绿灯,过马路,要小心3.过马路,要小心,前后左右定看清2.红灯停,绿灯过,交通规则要遵守4.马路如虎口,规则要遵守5.留住脚步几十秒,你我一生受益6.做好交通安全,人人有责7.交通安全你我他,安全行车福万家8.交通措施做到足,人身安全有保障9.安全做到足,关系千万家10.交通规则记心间,安全幸福你我他交通标语消防安全2008年11月14日早晨6点多,上海一所大学的学生宿舍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层楼高的宿舍跳楼逃生,不幸全部身亡。b、注意事项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有秩序地逃生,逃生时不要乘普通电梯。2、要弄清楼层通道,不要盲目乱跑。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人身安全远离打架斗殴事件小不忍则乱大谋2008年4月25日上午,重庆市大足县职教中心几个学生因关教室门发生了口角,并发生了抓扯,虽经同学劝解拉开,但发生抓扯的其中一方饶某觉得自己吃了亏也不报告老师解决,中午去找对方雷某的麻烦,结果又吃了亏。这个时候饶某想挽回面子就准备约几个同学下午再打回来。而雷某也没有法律意识,居然和寝室的吴某、何某准备了削尖的竹签、小刀来防备。饶某在约了几个同学后,更多的同学也跑来看热闹,结果被雷某误认为来了几十个同学要打他,结果一发生抓扯,就拿出竹签对人群乱刺,造成四人重伤这一恶性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察,雷某等三人也被刑事起诉。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第四节课为学校规定的例行大扫除的时间,高一⑶班学生周×上厕所回教室,路过一⑴班教室时,碰巧被二楼淋下来的水滴到身上,一⑴班学生刘×恰巧看到了这一瞬间的事情,便随意笑了一下,周×恼羞成怒,双方发生口角。6月28日(星期日),双方曾私下试图处理这一事件,但没有任何结果,便相约下一次放假到校外解决。这之后,双方分别约来社会上的人员,刘×约请了正在读职中的嵇××,周×约请了三名社会男青年。走到宿舍,学生已经走空,双方两句不到一处,就拳脚相加。这期间,高一⑴班高×加入了刘×一方,高一⑴班高××、全×,高一⑷班徐××、胡×加入了周×一方,也参加了殴打,三个社会男青年反锁着202宿舍的门,站在走廊里,估计差不多了,便开了门,殴打就此停止。此次斗殴事件造成刘×和嵇×杀重伤;刘×和三名打人者被刑拘。小颊是职业学校的一名学生,脾气有点暴躁。去年10月份,她和同学在操场上打排球。不知怎么的,球落到旁边打羽毛球的场地上。那边的同学将球扔回来,没想到正好扔到小颊头上。“谁扔的啊?”一打听,是同学小陈扔的,但小陈不承认。小颊很恼火,但她忍住了。周一上午,小颊看到了小陈,让人传话叫他小心点。上午上完第一节课,小陈、小谷等人一起到小颊班级找她说和,一场谈下来,大家觉得事情也就过去了。谁知周二上午去做早操,小颊从小谷身边经过,看到小谷眼睛瞅着她,却和别人在说话。小颊觉得对方在骂她。回到宿舍越想越气,她就把这事告诉朋友三毛。放学的时候,三毛和他的朋友去找小谷等人,动了手。三毛一个朋友的手被打伤,三毛说咽不下这口气。到了傍晚5点30分左右,三毛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学校后门爬了进来,小颊带着他们一起往教学楼走去,看到和小谷一起打他们的人,就冲了过去。打斗中,同学小缪被打成轻伤。前天下午,鄞州法院对参与斗殴的小颊、小王等人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责,鉴于他们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分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其中,小颊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北方网》2010-03-17正义网陕西7月13日电(通讯员郑彩琴)遭受同学欺负,不及时向学校或家长反映寻求帮助,几名中学生却选择以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不料造成对方一人死亡,近日,由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被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被告人雷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郭某、雷某均是千阳县水沟镇水沟村人,燕伋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在校上学期间,郭某、高某等人因遭受本校初二年级学生吴某、杨某等人(水沟镇裕华村人)的打骂欺负,心存不满,决定采取斗殴的方式与郭某等人一论高低。2009年11月27日下午放学后,郭某召集雷某、高某、罗某、李某等人,携带两把匕首,与吴某召集的杨某、温某等人在水沟镇一露天戏台上斗殴。混战中,郭某持匕首在吴某腹部、左上臂各刺一刀,在杨某背部刺一刀。吴某受伤倒地后双方停止打斗,急忙将其送医院抢救,终因胃破裂等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杨某受轻微伤。一失足成千古恨商报济南消息昨日上午,在省城东部某高中门口,两名17岁学生因为争夺女朋友发生了殴斗,其中一人前胸和后背被捅两刀,失血达到了800毫升,所幸没有生命危险,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在校学生与社会青年争夺校园卖烟权,最终演变成一场聚众斗殴。昨日,隆昌法院向媒体通报:在校生李某、曾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今年5月,廖强将香烟交由其朋友陈某某(在校生)在隆昌县某中学销售,引起销售香烟的李某(在校生)不满。同月18日晚,廖强邀约江某、周某某等人,与李某邀约曾某、吴某等人持刀互相斗殴砍杀,致使廖某、曾某、李某、梁某等人受伤。(华西都市报记者罗暄)在曲靖某酒店做保安的龚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只因下班后看个热闹,竟然丢了性命。今年2月24日凌晨零时许,家住曲靖市麒麟区麻黄冲村14岁的潘某、杨吉宁(在逃)等10多人吃完烧烤,步行到建设路食品公司门前的路上时,其中两人为敬酒的事发生争吵。这时,下班路过此地的龚某看了一眼这些醉醺醺的吵架人,谁知竟引起杨吉宁的不满,边骂边拣起石块砸打被害人并拳打脚踢。“爱看热闹就给你看个够。”见朋友出手,话声没落的潘某紧跑一步上前,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就刺。见人倒地,潘某、杨吉宁等迅速逃离了现场。“被告人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9月8日下午3时,当两名法官来到曲靖市麒麟区看守所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小学生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时,被告人小潘某幼稚地说:“感谢法官给我一个再生的机会,我服判了,明天可以回学校上课了吗?”。注意交友安全初中女生怀孕高中男友被判强奸初中女生和高中男生,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女生怀孕,家长一纸诉状把男生告上了法庭……在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成立一周年的成果展上,案例《孽恋》让不少家长唏嘘不已。《孽恋》是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故事:女生和男生是在一次同学生日聚会上认识,最终成为好朋友。后来在女孩子生日那天,他们越轨了。未满14周岁的女生怀孕,震惊的女生家长,一纸诉状将男生告上法庭,男生被判强奸罪。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苏迪亚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性是自愿还是被迫的,均已构成强奸罪。因为她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受限制的。昨天下午,在北京亦庄同仁医院的产科病房内,一名出生仅5天的女婴睡得正香。她的身旁坐着她的父母——17岁的小亮和16岁的小云,两人都是一脸愁云,因为双方家庭都难以接纳他们,两人感到自己已然走投无路。《中国新闻网》打架斗殴害处多男女交友须斟酌谨防踩踏守秩序防患未然莫铸错祝同学们一生平安!
本文标题:安安全全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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