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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4篇】2024/X/XX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第一篇】老旧小区大都处于老城区,是一个城市历史的印象和记忆。在社会转型和城市化浪潮中,老旧小区由于建设时间已长,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出现了房屋建筑老化、功能设施匮乏、环境脏乱差、治安和消防隐患突出等普遍性问题,日益成为城市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城市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老旧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改造,切实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既是城市治理和统筹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湘潭市积极顺应民生建设需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为湘潭市加快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参考和建议,民进湘潭市委成立了“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调研”课题组,组织会内外专家学者,历时八个多月,深入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主要城市社区调研走访,分别与湘潭市住建局、民政局以及11个城市社区进行座谈,召开了老旧小区改造研讨会,征求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城市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调研报告。一、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做法与成效湘潭市目前共有城市社区129个,据不完全统计,有改造需求的社区达到80多个,占三分之二以上,仅岳塘、雨湖两区就有近80个社区的300多个老旧小区提出了改造需求。老旧小区主要是指老旧小区较多、区内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物业管理不善、环境脏乱差的居民小区。这些老旧小区一方面“先天不足”,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标准较低,危旧房较多,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又“后天营养不良”,社区困难厂矿企业职工相对集中,房屋产权形式复杂多样,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物业管理存在“真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现实困难。凡此种种,致使老旧小区的人居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差,居民对此怨声载道。老旧小区集中的社区已经成为湘潭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落后地带,亟待进行提质改造。面对民生建设期盼,湘潭市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幸福湘潭为目标,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相继实施了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把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和年度重点工作,启动实施了湘建社区、大阳新村社区等5个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提质改造试点,标志着湘潭市老旧小区改造正式进入全面提质的新阶段。总体上来看,湘潭市对城区老旧小区的集中改造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改善社区道路设施为重点,实施背街小巷提质改造。这个阶段主要以2009年启动的背街小巷提质改造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提质、下水道疏通完善、路灯安装、绿化提质、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的完善等。市政府提出了“路要平整、灯要明亮、水要畅通、面要美观、管要统筹”的五个改造要求。在规划设计上体现“三个挂钩”,即与社区建设挂钩、与城市主干道改造挂钩、与“城中村”改造挂钩,同时注重特色街巷和精品街巷建设,打造老城区的新亮点。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湘潭市共完成城区440余条背街小巷的标准化提质改造,基本实施了“路平、灯亮、水畅、绿美、人行舒适、环境优美”的目标,有力的改善了社区的交通条件和公共设施。第二阶段: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实施棚户区改造。这个阶段以2010年启动的棚户区改造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危房改造、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更新,城市区域功能调整完善等。湘潭市结合旧城改造、滨江风光带、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重点对河西地区包括沿江风光带在内,东起铁路桥、西至窑湾地区、北起熙春路-雨湖路-人民路,南至湘江堤范围近3万平方公里的棚户区,以及河东地区沿城市主干道两侧范围的棚户区集中改造。为了解决改造建设资金难题,组建了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任务。在此后的三年内,全市共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近3万户,大量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14年1月,市政府制定实施了《湘潭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年)》,湘潭市棚户区改造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第三阶段: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为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试点。以2014年启动的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试点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水电管网、道路、停车位和绿化、环卫、文化等基础设施。政府工作报告将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之一,计划投入1000-1200万资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根据“市级组织、区级协调、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全面提质基础设施、形成示范的总体要求,今年3月以来相继进行了项目遴选、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完成雨湖区、岳塘区的5个老旧小区改造。经初步统计,此次改造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新添社区公园5个,已疏浚下水道8814米,铺设下水管道2473米,整修、新增下水井816个,铺设沥青路面16668米,架设路灯133盏,砌花围885平方米,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受到居民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湘潭市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尽管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从整体上来看,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的难题:1、统一规划难题。湘潭市老旧小区存量大,不同社区的改造规模差异明显,改造任务复杂而艰巨。但目前我市尚没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规划,排查摸底不够,对改造的总量缺乏准确数据和具体安排,也缺乏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建设标准,导致老旧小区改造处于边改边看、边看边调整的摸索状态。现有的试点方案与棚户区改造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衔接也不够紧密,存在重合部分,加上市、区两级协同不够,易出现重复建设现象。此外,由于缺乏规划整合,改造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城建、财政、规划、城管等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2、技术改造难题。老旧小区大多处于老城区,建设时大都没有系统规划,区域内建筑标准较低,房屋密度较大、质量较差,水电气等管网密布,道路、排污、消防及居民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再加上缺乏有效保养和维护,基本都到了“问题阶段”。由于原来的设计图纸和建设资料缺乏,而公共空间又狭窄有限,且各类违章搭建多,一些项目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改造工作面临现实难题。在已实施的社区改造项目中,在规划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社区实际情况,影响了改造质量和效果。如部分社区公共道路施工论证不够,只是在原来路面上直接加筑路基,导致路面抬高、居民楼底层车库门无法打开,社区居民不得不铲除部分路基。3、供需矛盾难题。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愿望相当迫切,但社区没有能力组织实施,社区和居民对政府实施改造寄予高度期望。社区内普遍存在老旧住宅,许多房屋外墙风化、渗漏,下水管道破损堵塞,雨污混流,化粪池长期得不到清理;小区道路老化破损,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突出;各类违章搭建多,私自改建房屋多,车辆无序停放多,进一步挤占了公共空间,社区活动场所、公共绿地、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受限于资金等原因,目前改造的内容、标准与社区居民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4、经费筹措难题。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赖上级专项经费支持和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按照“两型社区”建设的目标,老旧小区改造的经费缺口巨大。从试点的5个社区改造来看,原计划的1000-1200万元资金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湘潭市老旧小区较多,改造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部由社区、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许多老旧小区是困难群众集中区域,民居收入水平低,也难以大量分摊改造成本。如何破解经费筹措难题,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机制,是当前市、区两级政府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5、后续管理难题。由于历史等原因,许多老旧小区居民习惯于原来“单位制”管理下的无偿物业服务模式,单位破产或改制后,普遍不愿交纳物业费,社区缺乏维护保养和物业管理。有的仅仅是由社区进行基本的卫生维护,房屋、道路、路灯、下水等公共设施从未进行过维修,历史欠帐较多。据我们调研,目前老旧小区住宅小区大部分都没有物业管理,在岳塘区的95个老旧小区中,没有物业管理的达到83个;雨湖区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达到225个。根据改造经验,如果只改造不管理,必将步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怪圈。目前,现有的老旧小区产权日趋多元化,居民结构复杂,加上大都处于开放式状态,治安隐患增多,如果不能建立起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社区改造的成果将前功尽弃。三、加快推进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湘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幸福湘潭”的发展愿景,要求“大力改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期盼”。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民生工程,福泽于民、惠及百姓,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面对遇到的各种难题,我们必须创新思路,迎难而上,坚持改造与整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同步,加快城区老旧小区的改造步伐,确保老旧小区的广大居民共享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成果。总体上而言,在改造目标和步骤上,建议按照“经济实用、功能完善、绿色生态、环境优美”的改造要求,将3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列入第一批改造计划,20年至30年的列入第二批改造计划,20年以下的列入第三批改造计划,力争在8-10年内将老旧小区改造完毕;在改造的原则和方法上,建议遵循“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重点改造与一般改造相结合、前期改造与后期管理相结合、改造整治与建设管理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试点后推广,确保改造的质量和效果;在改造内容和标准上,建议重点改造、疏通下水,整修路面,维修、增设路灯,安装和配齐消防栓,增加绿化面积,修建垃圾中转站、化粪池,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库(棚),因地制宜设置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地,拆除小区违章搭建,增设文体休闲设施,达到美化、亮化、绿化、整洁、通畅的安居要求。具体建议如下:1、科学规划,健全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是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一是尽快制定《湘潭市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系统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明确改造的原则、内容、标准及投入保障、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等,使改造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此为依据,制定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年度计划。规划应统筹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关系,促进保留、改造、拆迁与开发新建相结合,处理好改造与保护的关系,保留好老旧小区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二是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改造项目应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特别是要充分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尽可能地取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中,对老旧小区改造给予一定倾斜,加大资金投入,逐步使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老旧小区,带动老旧小区商业、服务业振兴繁荣,增加就业机会,促进老旧小区良性发展。2、统筹协调,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市、区两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协调改造工作。一是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常设工作机构,并明确部门分工,划分目标责任。住建、房产、规划等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造顺利进行。二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做好动员、组织和宣传工作,稳步推进社区改造。三是切实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改造、建设和管理。街道和社区应指导、支持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帮助居民开展自治管理。四是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老旧小区建设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3
本文标题: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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