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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及解决对策摘要: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所关心的,由于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着一些缺陷,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峻。三鹿奶粉事件,海南毒豇豆事件,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引起全社会的注意。本文主要从食品安全问题现状、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做出了剖析。关键词:食品安全民生政府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今天出来苏丹红,明天又说奶粉里有三聚氰胺。前几日在网上看到一条新闻,有人做实验发现摆放了一年的麦当劳儿童套餐竟然依旧色泽鲜艳没有任何外观上的变化,可千万别认为这是食物质量过关,实际上这说明套餐里的防腐剂加的实在是太多了,这样的食物给孩子吃实在是让人担忧。更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一年当中没有一只苍蝇叮咬套餐,不仅让人产生个问题,连苍蝇都不吃的东西人能吃么?下面从食品安全的现状问题以及原因来谈谈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缓解这一问题。1.食品安全现状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都明显的指出我国现在面临很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从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食品质量抽查的情况看,当前,我国常见的食品质量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卫生指标超标,菌落总数、大肠杆菌群等严重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个别的甚至超过国家标准许多倍;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已经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例如苯甲酸、山梨酸含量超标,违规使用已经禁用的人工合成色素、“瘦肉精”、“吊白块”等;三是食品包装、标签等不规范,虚假标签、以次充好等人为“造假”现象较多。不仅如此,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2.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从食品的原料的生产者考虑,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的农民由于缺少环保知识,施用农药的技术不过关或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有些菜农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氧化乐果、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类农药,造成农药事故屡有发生。目前世界各国的化学农药品种约1400多个,作为基本品种使用的约有40种,除了可造成人体的急性中毒外,某些农药对人和动物的遗传和生殖造成影响,可产生畸形和引起癌症。专家称,由于一些城市郊区蔬菜大棚过量施用化学氮肥,蔬菜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不断增加。还有一些生产厂家利用许多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概念认识不清,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认证缺乏了解的缺陷,故意弄虚作假,玩文字游戏。在许多蔬菜、水果、大米的包装上标注“绿色”“有机”“绿色无公害”以及“绿色天然”等字样,然而,这些标识根本没有经过任何机构认证。经销商也对食品问题负有很重要的责任。食品是一类易腐性商品,只有极少数食品的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大多数食品的保质期只有3~6个月,不少食品保质期只有几天。因此,由于营销管理不善、不了解各类食品保鲜贮藏的知识,常出现产品过期的现象,使很多人成为食品危险性因素的受害者。此外,在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市场管理职责与农业部门脱钩,也是导致市场上出售的蔬菜农药残留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农药,尽量少施化肥,多施有机肥,以减少和避免对蔬菜的污染,但有些地方质监部门把关不严,事前监督严重缺位,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者贪赃枉法,难以形成常规化的、有效的监管,问题食品往往由媒体率先曝光,有时甚至过分炒作渲染,这很容易引起行业恐慌,甚至以讹传讹毁掉一个品牌的事也时有发生。而作为治理蔬菜残留农药超标主管单位的农业部门,却不具备市场管理职责和流通过程监督职责,使得那些携带超标残留农药的外地蔬菜“一路绿灯”进入流通领域。媒体在此有时也起到了一些负面作用,由媒体片面报道引发的轩然大波,不得不通过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来消除,包括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例如甲醛啤酒事件——“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是否有夸大事实的嫌疑,或者说这样的“失实”报道能不能在媒体职业操守范围内经过严格的核实而避免。另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此类“闹剧”时有发生的原因。3.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对策首先,需要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其次,应当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明显,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由于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以及部门协调等诸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问题,尚不容乐观。有学者认为,应改变多头管理,向相对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我认为,由于食品的产业链太长,我国的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不必要将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再者,可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最后,还应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舆论监督效力。一些消费者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选购食品时,往往只注重价格、外观,很少考虑到一些食品的不安全因素。尽管不同的消费者对食品的选择取决于各自的消费能力,但如果每一位消费者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伪劣产品的市场就会越来越小。因此,消费者对食品关心的越多,对不负责任的生产者、经销商施加的压力就越大,越有利于市场的净化。在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报道中,媒体发挥了强大的“守望哨”效用。媒体在食品安全报道中的积极作为得益于媒体改革初具成效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形成。有评论认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中国社会正在呈现出的情形是,媒体监督的力度和反应速度已超过了监管部门,从而成为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俗语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大链条中的重要的一个环节,对食品安全问题曝光的终极目标,在于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健康、诚信的和谐社会。无论是媒体、公众还是政府,只有以理性、建设性的姿态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引导而不误导,帮忙而不添乱,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推动和谐社会最终实现。参考文献:1.、张奇志,邓欢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2、吴澎,王明林.《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3、向晓冬,赵兵,简桂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4、孙羽.《食品安全:愈演愈烈的社会问题》5、邹蓉.《树立辩证的食品质量安全观》6、高桂铭.《科学发展观与食品安全》铜陵学院学年论文姓名:黄雅静学号:0701131052班级:07公共事业管理指导老师:王海澍
本文标题: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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