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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第一部分:库区安全生产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库区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工作环境,保障库区正常有序的生产,促进库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库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区安全生产手册》。第二条:库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功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生产经营管理服从安全需要的工作原则,全面实现库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和优良表现的班组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其他具体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库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有:编制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处理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安全生产评估。第五条:库区部属各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其主要职责有:在本班组贯彻落实库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与监督检查本班组生产场所的日常安全生产,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积极向部门经理汇报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第三章教育与培训第六条:库区新来的员工必须首先认真学习《库区员工培训手册》,并顺利通过理论考核(考核成绩70分以上),才能做为岗位编外人员(实习生)进入生产工作场所。第七条:实习生和岗位变动的员工做为岗位编外人员必须首先认真学习《岗位操作手册》,在未通过《岗位操作手册》的理论考核(考核成绩70分以上)前,不允许在所实习岗位进行任何设备的实质性操作。第八条:对从事电气维修、车辆驾驶、锅炉操作、压力容器检修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予从事相应的工作,并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第四章设备与场所第九条:锅炉等压力容器设备要定期检修维护,认真配合劳动部门实施年检,主要安全部件应及时校验,禁止带故障使用。第十条:提升机、储罐、槽车等设备顶部场所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带;生产工作场所必须认真正确、及时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一条:所有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保护;潮湿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和漏电保护装置;设备及建筑物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测试。第十二条:库区内生产场所因工作需要使用氧气、电焊、切割机、磨光机、喷灯、各种电热装置等产生和易产生明火或火花的设备时,必须经过部门经理的审核和同意,并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才能准许使用。NO:2第十三条: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必须在人身和设备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工作中保障设备安全的行为方式,不能以牺牲人身安全为前提。第十四条:雇佣外来人员在库区作业时,必须首先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安全事项。第五章液体、固体硫磺管理第十五条:日常工作中应谨防熔硫地槽检修口、储罐排气口、槽车进出料口、鹤管下方、布料器、液硫管线连接处等部位的液体硫磺溢洒时造成人身烧伤;并避免吸入液体硫磺所产生的挥发性气体。第十六条:体积较大的固体硫磺,其内部可能尚包裹有高温液体硫磺,切莫随意踩踏、脚踢,避免其突然破裂溢出的液体硫磺造成人身烧伤。第十七条:日常工作中应谨防吸入液体硫磺和固体硫磺意外情况燃烧时所产生的挥发性气体,应及时使身体处于上风位置,并使用防毒口罩。第十八条:固体硫磺粉尘和液体硫磺的结晶物属高度易燃易爆危险品,日常工作中应予以高度重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除严防明火外,还应预防产生火花、静电,摩擦的情况。第十九条:保持生产场所空气流动的顺畅,做好预防硫磺粉尘的工作,粉尘的清理必须采取湿性方式,防止其重复污染。第二十条:保持生产场所消防设施的完整无损,定期查验,确保灭火器、消防栓随时随地可投入使用。第六章劳保用品与预防危害第二十一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员工配备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安全管理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库区具体情况制定,并因地制宜不断完善。第二十二条:安全管理办公室须教育员工正确理解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随时随地检查员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及时接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并适时作出必要的调整。第二十三条:做好生产场所的防暑降温、防冻、防噪音、防粉尘工作,适时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工作条件。第二十三条: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允许安排身体不适的员工从事与身体不相适应的工作。第七章检查与整改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班组长应坚持至少两天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和及时汇报的工作。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员工提出的安全问题,必须在6小时内予以答复或提出解决方案,不能立即整改和解决的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第八章事故与处理第二十六条: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并于24小时内提交事故经过和认识的书面报告;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报告的个人或班组、部门,将予以严惩。NO:3第二十七条:为杜绝重复和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处理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教育和处理的不放过。第九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八条:库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各方评选出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并按《库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奖励。第二十九条:员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库区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及时给予特殊奖励。第三十条:员工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按《库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开除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库区安全生产章程》的有效实施,本手册特制定了部分相关的具体工作行为细则《库区安全条款》。第三十二条:《库区安全生产手册》的内容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完善和解释;本手册的内容与库区其他的《制度》、《规定》、《规程》、《细则》、《须知》、《说明》、《措施》的具体内容相抵触时,以本手册为准;本手册如遇修改时,则以具体书面修改书内容为准。第三十三条: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第二部分:库区安全条款第一条:库区大型车辆进出频繁,时刻注意观察和避让;第二条:液硫库区为易燃危险区域,库区内严禁一切烟火;第三条:库区硫磺管道和蒸汽管道及其附件均为高温,须谨防烫伤;第四条:远离液体槽车的装车区域,避免液硫意外喷洒而造成伤害;第五条:库区蒸汽管道蔬水口随时会有蒸汽溢出,须谨防烫伤;第六条:库区锅炉房内属高危区域,严禁触摸、避免烧伤;第七条:严禁触摸正在旋转和运动的设备部件,以免造成身体伤害;第八条:包装楼和储罐的爬梯比较陡峭、光滑,上下行走时小心坠落;第九条:随时保持身体与设备的安全间距,避免因“挂靠碰”而造成伤害;第十条:位于储罐和地槽排气口附近时,身体应尽量处于上风位置;第十一条:熔硫地槽检修口孔径较大,应始终保持身体处于安全位置;第十二条:严禁擅自操作或触摸库区现场的操作装置,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第十三条:岗位培训考核未通过前,严禁擅自操作库区任何装置和设备;第十四条:库区位于沿海地带,风力较大,高空位置作业须有安全措施;第十五条:生产区、锅炉房、包装楼、控制室、地槽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第十六条:办公楼后方箱式变压器为高压危险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接触或靠近;第十七条:库区任何管路阀门、仪表装置、安全设施,严禁擅自触摸或操作;第十八条:库区所属任何管道,禁止直接或间接的踩、靠、扶等损坏行为;第十九条:库区地下敷设有各种管线,禁止私自破坏或改变库区的地下构造;第二十条:严禁未使用安全带上下包装楼或储罐;上下包装楼或储罐时双手严禁携带任何物品,所用物品应可靠系在不防碍身体行进的部位,且上下NO:4楼梯时应保持至少有一只手紧握扶手,视线紧随脚步缓慢行进,禁止快步垮台阶的危险行进方式;第二十一条:在无安全隔离设施时,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距离旋转或运动部件的间距小于30CM;第二十二条:在无安全隔离设施时,严禁与身体任何部位存在固定连接关系的器械或工具的任何部位距离旋转或运动部件的间距小于30CM;第二十三条:在无安全隔离设施时,使用与身体存在非固定连接关系的器械或工具距离旋转或运动部件的间距严禁小于10CM第二十四条:使用任何器械或工具距离旋转或运动部件的间距小于或有可能会小于50CM时,应小心谨慎缓慢操作,并保持视线紧随危险区域内的相关操作;严禁大动作、大幅度、高频率的粗糙或野蛮的操作方式;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赤手或带手套触摸裸露的带电导体、液体硫磺、旋转的布料器、转动的链条、转动的传动皮带、旋转的滚轮、转动的托棍、旋转的轴承和叶轮等危险性物体;第二十六条:严禁将所使用的任何器械、工具放置在容易或有可能滑落、碰撞至裸露的带电导体、液体硫磺、旋转的布料器、转动的链条、转动的传动皮带、旋转的滚轮、转动的托棍、旋转的轴承和叶轮等危险性物体的部位;第二十七条:严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使用任何器械、工具接触裸露的带电导体、旋转的布料器、转动的链条、转动的传动皮带、旋转的滚轮、转动的托棍、旋转的轴承和叶轮等危险性物体;第二十八条: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打开熔硫地槽检修口时,严禁将脚放置在距离检修口10CM区域内;在身体距离检修口50CM区域内,严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脱手工作或站立,必须保持至少有一只手紧握扶手;第二十九条: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吸烟、睡觉、打磕睡和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闲杂读物;第三十条:无正当原因,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或工作帽和穿着工作服;第三十一条:无线巡视器属交接班内容之一,粗心大意造成损坏者负责赔偿;第三十二条:巡检不能流于形式,对本应发现问题而因粗心未发现问题的巡检人员将严惩不怠;第三十三条:巡检工作不能影响正常生产设备的运转和其它本职工作;第三十四条:下班后安全帽、手套、口罩、眼镜必须放回工作箱中或个人衣柜内;第三十五条:禁止以翻、爬、跳、跨等危险方式通过设备和其它安全设施;第三十六条:禁止穿着长大衣下车间地坑;第三十七条:任何人、任何时候在库区任何位置不得存在跳跃的行为方式;第三十八条:谨防库区内熔硫地槽检修口、储罐排气口、槽车进出料口、鹤管下方、布料器、液硫管线连接处等部位的液体硫磺溢洒时造成人身烧伤;并避免吸入液体硫磺所产生的挥发性气体;第三十九条:禁止随意踩踏、脚踢体积较大的固体硫磺,其内部可能尚包裹有高温液体硫磺,突然破裂溢出的液体硫磺会造成人身烧伤;第四十条:日常工作中谨防吸入液体硫磺和固体硫磺意外情况燃烧时所产生的NO:5挥发性气体,应及时使身体处于上风位置,并使用防毒口罩;第四十一条:固体硫磺粉尘和液体硫磺的结晶物属高度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除严防明火外,还应防范产生火花、静电,摩擦的情况;第四十二条:保持生产场所空气流动的顺畅,做好预防硫磺粉尘的工作,硫磺粉尘的清理必须采取湿性方式,防止其重复污染;第四十三条:提升机机身属高度危险区域,除严防明火外,还应防范产生火花、静电,摩擦的情况;该区域禁止使用氧气、电焊、电钻、切割机、磨光机、喷灯、各种电热装置、金属撞击类工具等产生和易产生明火或火花的设备;特殊需要时必须经过部门经理的审核和同意,并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才能准许使用;第四十九条:无关人员未经授权,禁止随意进入车间、锅炉房、控制室、循环水栏杆以内、熔硫地槽栏杆以内、液硫装车位;第五十条:无关人员未经授权,禁止随意上液硫储罐和包装楼的爬梯;第五十一条:无关人员未经授权,禁止随意上装车平台、灌区平台、车间平台、包装机平台;第五十二条:装车鹤管下方、熔硫地槽、箱式变压器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和触摸;第五十三条:禁止非专职人员随意触摸和操纵库区东南部空压机启动装置、熔硫地槽硫磺泵启动装置、循环水泵启动装置、散装车位插板阀启动装置、消防水泵启动装置、包装机操作装置、熔硫地槽液位装置,装车输送机操作装置;第五十四条:禁止非专职人员随意触摸和操纵库区内任何仪表部件和各种阀门及电气装置;第五十五条:实习生和岗位变动的员工做为岗位编外
本文标题:库区安全生产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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