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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帮扶工作计划【范例5篇】每天都应该有安排,我们需要开始筹备新的阶段性工作计划了。好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排除工作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工作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为您准备了以下信息:“个人帮扶工作计划【范例5篇】”。如果您觉得我提供的内容有用,请不要吝啬地收藏此文章,以备日后参考之用!个人帮扶工作计划篇【第一篇】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xx〕7号)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城镇困难群众家中,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民生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金、物资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二、帮扶对象20xx年纳入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三、活动内容和形式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组成帮扶主体,与本辖区城镇贫困群众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对子,每名党员干部最多帮扶5户,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帮扶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1.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帮扶对象宣传解因脱困方面的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因灾、因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主动帮助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帮助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2.查看待遇落实。在走访过程中,要查看帮扶对象各项救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是否与实际困难情况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重大疾病救治、困难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的落实情况。3.帮助解决困难。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开展教育扶持,对子女读书有困难的家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捐赠慈善款物。开展扶残助学、金秋助学、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给予帮扶户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产和生活条件。4.促进精神文明。引导帮扶对象树立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劳动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教育帮扶对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赌博酗酒恶习,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四、活动方法和步骤1.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数量,家庭基本情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城镇贫困群众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表》(见附件)上报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2.组织开展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帮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门一次,对照实施方案和解困脱困目标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压实帮扶人责任,不能停留在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和减轻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3.考核检查验收。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的考核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帮扶情况实行每季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行年终考核验收,考评分值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个人帮扶工作计划篇【第二篇】本学期,学校将进一步贯彻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能得到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后进生转化的途径和方法,用爱心、耐心、细心给后进生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克服和消除一切消极的因素,使他们也能扬起自信的风帆,健康茁壮地成长。现制订本学期转化后进生计划如下:个别谈心、平日观察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分析后进生落后的原因,根据其个性特点和落后原因,制定相应的转化措施,做到因材施教,对症下药。继续为每位弱势生建立档案,每月记录下他们在老师的帮助教育下取得的点滴进步。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随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步骤。开学初,每位教师制订出帮扶弱势生的计划,学期末,进行总结。班主任也把帮扶弱势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充分运用“班主任论坛”开展及时总结能生潜力,树立起自尊心和自信心的有效方法,在全校教师中推广实施,推动弱势生转化工作,以达到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的目的。生活中的困难,和学生家长亲切交谈,并帮助家长进一步制定帮教措施。继续在教师中开展与弱势群体学生结对子活动,经常问寒问暖,精神上给予安慰,学习上予以帮助,物质上予以支持,使他们树立起信心,鼓起勇气,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做生活的强者。为了将帮教弱势学生的工作更好地落实,班主任老师将积极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家长每月将帮教方法和效果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学校一方面通过谈心、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矫正弱势生的不健康心理,另一方面将采取很多的帮教措施,如给他们减免杂费、借读费、校服费、书本费;党团员与他们结对子,赠送书、学习用品等礼物,献上教师的一份关爱;平时,经常与其促膝交谈,问寒问暖,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把学校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反馈。通过学习,使教师们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后进生,尊重信任他们,相信每个学生的心灵都愿意接受美好的东西,都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相信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天赋、才能与兴趣。教师将深入到学生中间与他们谈心、交朋友,了解他们的性格特点和落后的原因,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想方设法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加以肯定,给予鼓励,点燃他们自尊的火种。在平日的工作中,要求教师做有心人,能及时发现这些学生身上的薄弱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其改正。兴趣和爱好在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中有重要地位,因此教师注意合理地激发后进生的兴趣,给他们创造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让他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从而树立积极向上的进取心。集体的力量在促进弱势生的转化中有着重要作用,教师们从弱势生在集体中的位置转化出发,发动集体力量来帮助后进生。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来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在班级中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的活动,教师号召班集体、组集体的同学帮助弱势生寻找他们身上的优点和闪光点,。学习,将科研理论真正变为教师们指导实践的具体行动。5、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深化认识,把师德建设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走进学生心灵,发掘学生潜力,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用高尚的师德影响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书信、电话等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不断调整教育方法。学校还将定期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的有效形式,向家长介绍一些教育子女的方法和经验,开阔家长视野,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活动,学校继续办好每月一期的《教子有方》校报,及时摘录国内外先进的教子经验,并刊登学校优秀家长的论文,努力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为孩子成长创设和谐的家庭环境。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使每个同学都能在学习型、研讨型的家庭氛围中更好地成长。个人帮扶工作计划篇【第三篇】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不断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xx〕74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织密特困供养对象安全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保障对象具有我省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三、保障标准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照料护理标准,每年6月份前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布,7月份执行。(一)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确定,就高不就低。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养老服务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市级人民政府于年初公布本地区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特困人员不能自理程度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体现差异性。到20xx年底,全省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四、实施程序(一)申请及受理程序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线上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二)审核确认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重新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建立救助供养档案,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不予同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
本文标题:个人帮扶工作计划【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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