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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分厂(本教材适于新员工入职教育及员工日常培训教育)1.安全教育考试及格分数为85分。2.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四级安全教育”。3.考试采用闭卷方式。4.上课期间严肃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说话、不得随意接打手机。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什么是安全?安全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什么是安全?安全是指没有发生导致伤亡、职业病、中毒和财产损失的状态。安全是一个涉及到社会、家庭、个人安危的极为严肃的问题,搞好安全生产从大处讲,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周期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贯穿于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下班后,一旦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最大的是我们自己,因此要时刻保持安全警觉。新职工要从思想意识上转变观念,由“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做好新员工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新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是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频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措施。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在任何时候,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都必须抓紧、抓好,这不仅是企业“安全”的需要,“效益”的需要,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安全第一的含义:(1)坚持两个原则:在组织劳动和生产过程中,首先把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放在第一位,确立其第一的原则;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2)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把他摆在第一位;(3)企业评先,安全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预防为主包括的内容有:(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3)认真执行新、扩、改工程的“三同时”制度;(4)不断更新工艺、设备,尽量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化程度;(5)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6)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防灾能力。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义务: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十八条岗位操作人员直接从事生产劳动,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的具体执行者,在安全生产中起决定性作用。凡岗位操作人员须承担如下安全责任:(一)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二)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三)服从命令听指挥,不蛮干、不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四)发现事故征兆及时报告,隐患及时排除。(五)坚守岗位挂牌操作,不擅自开动机器设备。(六)不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七)正确使用工器具、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八)不在严禁烟火的易燃易爆场所动用明火或吸烟。(九)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主动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十)坚持“三不伤害”,自己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公司人身安全“十大禁令”:(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2).不按规定着装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4).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5).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6).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进入塔、罐、容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作业场所作业;(7).未摘牌断电或采取监护措施,严禁进入设备检修或操作;(8).机动设备或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完好,严禁启动使用;(9).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严禁在运转中擦洗或拆卸;(10).未测定煤气浓度,严禁进入煤气区域检修或操作。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安全帽的防护作用:1、防止物体打击伤害2、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3、防止机械性损伤4、防止污染毛发伤害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要有下颏带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防护鞋的作用:防止物体砸伤或剌割伤害。如高处坠落物品及铁钉、锐利的物品散落在地面,这样就可能引起砸伤或刺伤。防止高低温伤害。在冶金等行业,不仅环境气温高,而且有强辐射热,灼烤足部,灼热的物料喷溅到足面或掉入鞋内引起烧伤。另一方面,冬季在室外施工作业,可能发生冻伤。防护鞋的作用:防止酸碱性化学品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酸碱性化学品,可能发生足部被酸碱灼伤的事故。防止触电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带电体造成触电伤害。防止静电伤害。静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引起心理障碍,产生恐惧心理,引起从高处坠落等二次事故。安全带的作用:预防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金属配件的各种环不得是焊接件,边缘光滑,产品上应有“安鉴证”。使用围杆安全带时,围杆绳上有保护套,不允许在地面上随意拖着绳走,以免损伤绳套,影响主绳。悬挂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因为低挂高用在坠落时受到的冲击力大,对人体伤害也大。防护手套的作用:1、防止火与高温、低温的伤害。2、防止电磁与电离辐射的伤害。3、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4、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防护手套的品种很多,根据防护功能来选用。首先应明确防护对象,然后再仔细选用。如耐酸碱手套,有耐强酸(碱)的、有耐低浓度酸(碱),而耐低浓度酸(碱)手套不能用于接触高浓度酸(碱)。切记勿误用,以免发生意外。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操作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作业。1.公司各种气(汽)管道的颜色为:压缩空气管道为深兰色,氧气管道为天兰色,氮气管道为浅黄色,煤气管道为黑色,蒸汽管道为红色。2.高空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3.“五有”防护设施是指:轮有罩、轴有套、坑有栏、孔有篦、口有盖。4.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1)要有可燃物,即要有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固体、液体或气体;(2)要有助燃物质,即要有氧或氧化剂;(3)要有着火源,即要有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能源。5.安全色的含义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规定为红、蓝、黄、绿四种颜色。6.各种安全色代表的含义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示的意思。7.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1)禁止标志,表示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2)警告标志,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3)指令标志,表示必须遵守,用来强制或限制人们的行为。(4)提示标志,示意目标地点或方向。8、常用安全标志禁止标志1.安全检查的形式有:专业检查、定期检查、日常检查。2.安全生产检查中“五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3.“五同时”原则指的是: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4.“三同时”原则指的是: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技术改造、挖潜和引进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5.“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即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6.“三不伤害”原则指的是: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7.“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8.“五新”安全教育指的是: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时,
本文标题:炼钢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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