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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24/X/XX通过近几年的扶贫审计来看,各级组织把扶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实现了脱贫攻坚良好开局,特别是通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有效改善了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但是在扶贫项目推进过程中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须切实加以解决。一、主要问题(一)会计手续不齐全。出纳收付款后不及时记账,甚至随意自制凭证。有的村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无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签字。凭证审核不严格,财务开支有的是村支书签、有的是村主任签,有的是其他干部签,超标准超范围开支问题普通存在。财务收支无预算,部分村年初资金收支无计划,往往是有钱乱花、无钱乱借。资金使用不合法,有的村扶贫项目资金直达村支书个人账户,大量使用现金,甚至还存在着干部挪用、侵占公款的现象。会计档案不健全,许多村扶贫项目程序资料缺失,有的资料长期放于村干部个人手中,不及时报给村账镇管的财政所,不按规定装订发票,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没有建立现金日记账,或者虽建有日记账,但记账和修改都不规范。(二)白条列支现象。在审计中发现,白条列支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多个村均不同程度存在白条支付现象。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里有的费用支出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有的也未要求对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付款,没完全执行项目工程必须经审计方能最后结算的规定。有的村不仅费用支出列白条,甚至有数万元的工程款支出都不开具正式发票,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为偷逃税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三)报账不及时坐支收入现象。在审计中发现,村里报账员因业务素质原因,收入不及时交付村账镇管的财政所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造成村级账面现金余额很大。其行为既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又逃避了乡镇政府对村级收支的监管,使村账镇管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乡镇财政所仅为村里凭证的保管员。(四)往来款长期挂账现象。在审计中发现大部分村扶贫项目资金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往来款项挂账金额较大、账龄较长、对确认的部分往来款项未进行账务处理。有部分村干部长期借用公款现象。不仅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能真实反映村级的资产状况,而且还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村级资产权益得不到切实维护,极易造成村级资产流失,同时存在违纪风险。(五)村级扶贫项目管理乱象。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撇开制度,撇开监督,扶贫项目管理上搞暗箱操作,有的村发包、出租手续欠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有的村收付款欠规范,工程项目的付款没有取得统一的建筑业发票,或以领款凭证方式入账,成为了工程承包商逃税的“黑洞”。有的村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将不符合条件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违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的村级扶贫项目法人制度不明确,招标投标制度不规范,肢解工程项目,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合同履行不严,有随意变更合同的事项,还有超额拨付建设资金。有的村级扶贫项目施工单位借资施工现象普遍,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造成扶贫工程进展缓慢,施工质量较差。有的用以前项目资料申报套取通村公路等项目补助款并打入个人账户,虚报项目支出。二、原因分析(一)法制观念淡薄,管理缺乏约束力。目前大多数村实行村支书负责制,村财镇管,出纳掌管现金的财务管理模式,财务收支不论金额大小,审批权均掌握在村支书手中,其他村委会成员基本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力。村委会的村级财务管理流于形式,民主监督苍白无力,绝大多数村仅仅是公布财务账目,至于村集体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村民知之甚少。村财镇管的监督力度较弱,“两张皮”现象普通,对村财务不能进行及时有效指导与审查,造成个别村干部滥用权力,导致在经济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二)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不适应发展需要。村账镇管后,虽近几年在治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从职业道德教育、系统培训和培养村级财务骨干等方面,加大治本力度。一是目前绝大多数村级财务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业务不熟,例如,在现金管理上随意性较大,规定执行不严格。二是会计队伍不稳定,村出纳一般随主要村干部变动而变动,一任书记,一任出纳,变更频繁,且部分村财务人员文化水平低,知识面窄,业务素质差,审计中还发现了村支书兼任出纳的违纪现象。(三)乡镇监管惩处不力,违纪违规成本偏低。在实行村级会计集中核算后,村财会人员对财务结算不积极不主动。乡镇财管所对村财务不能进行及时有效指导与审查,监督管理作用不强,监督力度较弱。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村级财务审计一般由乡镇政府行使,并由乡镇经管办公室具体执行。但由于这种审计缺乏独立性,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审核查出的问题处罚不力。乡镇还存在领导怕担责任,领导干部调整调动,新官不理旧账,使村级财务形成恶性循环。加上涉及到具体问题的管辖权认识不一,致使一些村干部违法查处工作有时处于法律真空状态。三、对策建议(一)领导要加强重视,强化监管意识。领导重视是抓好村级财务工作的关键,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应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支持财务工作,为村会计人员撑腰壮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增强法制观念。村级财务人员是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因素,将其纳入乡镇财政管理,有利于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二)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一是建立村出纳报账考核制度,保证原始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实现二级审核制,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绝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报帐,按时报表。四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做到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财务的真实性,防止挤占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现象发生,杜绝贪污和损失浪费国家资金,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完善收支预决算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乡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析测算村级当年预算收支情况,形成收支计划报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审批下达,村级必须遵照执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农村财务监督,重点检查是否有擅立收费项目,财政部门审批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私设“小金库”,是否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四)强化财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水平。一是要对现阶段的村级会计进行一次清理,把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技术精、有开拓进取精神、责任心强的中青年选聘到村级会计岗位上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村级财会人员的管理和指导,要求村财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并由建立起长效培训机制,确保农村财会队伍的稳定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五)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实行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乡镇审计站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结合村干部任免,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任中和离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不搞简单的批评或限期整改的处理方法。而是由纪检部门牵头联合司法、审计、农经站、财政所等部门力量,严肃处理村财务管理方面特别是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在财务上做手脚的村干部一经查实,坚决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本文标题:扶贫领域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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