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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筑企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纪检监察建议》文件要求,X党委以X、X典型案件为镜鉴,结合班子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在党的领导弱化、部门监管缺失、制度虚设空转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整改的思路和措施。下面,由我代表X党委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一、对X、X案件的认识X、X作为国企的党员干部,理应是政治坚定、党性过硬、遵法守纪的标杆和楷模,理应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理应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无愧于企业、无愧于组织、无愧于家庭、无愧于职工群众的业绩。但是,他们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XX大之后依然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市纪委监委对其二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任何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对X、X违纪违法案件,我们将切实对照案例,以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决与非法敛财、不严不实、圈子文化等作斗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肩负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合格党员的政治本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二、查摆的突出问题(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党员干部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比如:X等党员干部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项目不同程度的亏损,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公司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宽、松、软。特别是X、X案件还未查处之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仅有1名纪检人员在岗开展工作,另外一名纪检人员长期借调至师纪委,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监督执纪问责明显缺位。三是纪检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检业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案件查办能力较弱、水平较低,缺乏专业人才,很难查处在财务、经营等专业领域的腐败问题,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四是党风廉政工作存在虚化、弱化现象。反腐倡廉工作习惯于传统思维,墨守成规,不善于开拓创新,没有高频次、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没有坚持做到“常拉袖子”、常提醒,以至于在X案件中单位多名党员干部牵扯其中。五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力。个别班子成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比如:一部分班子成员从未在分管单位开展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未能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六是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公司党委在选拔干部时过于看中能力,并把“绩”作为了干部选拔的最重要依据,未能将“德”作为第一标准,将“廉”作为基本条件,因此出现了X、X这种理想信念丧失,德不配位的干部。(二)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方面。一是部门之间联动配合意识不强。机关财务、经营、工程等部门每年不定期对基层项目进行联合大检查,但在检查的过程中均“各自为政”,都是从本部门管理的角度去看问题,同时介于各部门业务之间的职责不明晰,存在“盲区”,因此给企业的不法之徒提供了违法犯罪的空间。二是部门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部分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坚持学习、主动学习的能力不强,知识和能力与企业精细化管理不匹配,造成监督体系薄弱。三是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部分管理人员存在“躺平”的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下基层检查走马观花、流于形式,不愿意得罪人,检查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基层业务人员惟项目经理是从,“看到别人签字我也签字”,不能签的字签了,不该“闭眼”的时候“闭了眼”,做事没有责任心,不能坚持原则。四是审计监督未发挥作用。由于审计人员力量不足,项目和任务逐渐增多,人员满足不了所有项目全覆盖,因此存在应审计未审计、应发现未发现的情形。同时审计人员知识储备有限,跟不上新形势的快速发展和变化,对项目管理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难以应对、难以发觉,审计监督的职能弱化。(三)制度虚设空转方面。一是公司党委对各类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很多制度出台后,相应的监督没有或不完善,执行制度时紧时松、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使得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不够。极个别的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风发挥不够,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最终导致制度缺少应有的约束。如财务人员X在利益面前、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坚持原则,完全将制度抛之脑后,一系列法规制度成了“纸老虎”“稻草人”,甘愿为X套取公款3000余万元,设立账外资金“小金库”。三是部分业务部门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在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监管、经营过程管控等方面,机关财务、经营、审计、纪检等部门没有发挥实际作用,职能弱化,最终让X有机可乘,侵占公款,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四)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两个责任”方面。一是党规党纪学习力度有待加强。在带领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按党章规定办事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清正廉洁的纪律要求还需系统督促落实。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还执行得不够严谨。部分班子成员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将日常工作与参加组织生活做到统筹兼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坚持得不够好。三是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班子成员与分管片区的党员干部平时主动谈心谈话较少,方式方法简单,接触时谈工作的多,对涉及党员干部思想、生活的问题谈得较少,开展提醒谈话的效果不明显,对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还不够。四是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将精力投入到具体分管的业务工作中较多,抓分管片区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一岗双责”履行不力,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和“份内事”。(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方面。一是防范机制缺乏全面性。在廉政风险点防控上,不够细致全面,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二是监督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基层项目经理赵X、王X等人为了分配到项目,以感谢为由向X行贿40万元,严重败坏了企业风气,公司党委、纪委对此“失职失察”。(六)加强内控管理,促进依法治企方面。一是制度建设还存在短板。现有的内控制度,特别是招投标、项目管理人员的选用、资金支付、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二是缺乏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机制。公司处于重点领域和特殊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财务、经营等重点岗位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X、X案件充分说明,一旦他们道德滑坡,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三是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维还停留在过去,常以企业属性特殊为由,不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假借接待、招投标之名等为由,干着违纪违法的事,对依法治企理念缺乏深入思考和正确认识。三、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问题在表面,思想在根子。经过深入查摆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一)理论武装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片面地认为只要作风扎实、工作踏实,不怕累、肯吃苦,工作就能出成果、出效率,放松了理念更新,疏忽了理论武装,从而导致政治站位不够高、观念更新不够快、视野不够开阔,规律把握不够精准。理论武装只求“学过了”、不求“学透了”,特别对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一些新政策、新理论领会不深、把握不透,不能很好地运用于实践,难以做到行动自觉。(二)党性修养不足。思想根源上放松了党性修养的要求,忽略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提高,不能很好地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武器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锻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三)纪律规矩树得不牢。个别领导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庸懒散拖、贪图安逸等现象,还不能很好地为全公司党员立好标杆、作好示范。公司党委在相关制度细化完善上做得不够,一些制度还缺乏刚性约束力,不够规范,落实还不到位。监督检查的方式比较单一,标准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在查处和惩戒力度上还不够。(四)工作作风不扎实。面对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劲头有所减弱,遇到矛盾和问题时,真抓实干、勇于担责的精神还不够,没有将“一流”标准贯穿工作始终,对工作中的一些细节盯得不够紧,措施不够扎实,这些表面上凸显的是工作问题,但实质上是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公司党委将结合实际细化《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同时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相应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督促各级党支部抓好职权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在基层落实落地。二是以“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三是健全完善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狠抓经营层因公出差履行请销假制度,始终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家主持工作,确保工作不脱节、不贻误。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五是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学习、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一是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加大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断织密制度的牢笼,继续完善财务、经营、招投标等制度,解决好“牛栏关猫”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机关各重点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从公司大局出发,采取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基层项目的检查力度,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定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对于屡教不改的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严肃追责。三是加强重点岗位和人员监督。认真分析研判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围绕人、财、物以及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人员出台监督机制,认真梳理工作流程,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关注劳务招标采购、招投标等重点工作,通过廉洁风险识别、廉洁风险评估,找准企业各层面、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的廉洁风险,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加强对材料、劳务、设备等各类供应商的管理,杜绝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紧盯亏损项目。对亏损项目必须审计评估、定性问责,厘清责任主体,实行“四个不放过”。强化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坚决查处项目私设小金库现象,一旦发现加大依纪依规问责追责。(三)打造基层组织建设标杆。一是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来抓,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第一岗哨”。制定《公司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方案》,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把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纳入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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