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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发展贵阳市交通技工学校刘家敏第一章安全生产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机构的管理领导机构的管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机构的管理:国务院实施综合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工会管理: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新闻单位应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职责(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第二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1、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行属地管理;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报告和协助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办理其他受委托的事项。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3、对检查中发现的故障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第三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救援预案内容(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二)生产经营单位的救援体系及预案内容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的报告(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报告(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原则(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权限(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一通三防”2、“三同时”3、“三源”4、“三类整改”5、“三项建设”6、“三个结合”7、“四客一危”8、“五项落实”9、“五项创新”10、“五个转变”11、“六个支撑体系”12、“十二字方针”第四节安全生产术语(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发展。(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0%以上,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第五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二)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三)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四)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六)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七)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八)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九)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十)加强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建设。二、主要任务(一)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三)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四)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八)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九)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三、重点工程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二章消防安全第一节消防安全责任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的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三、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其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第二节消防安全管理一、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内容(一)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三)单位动用明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四)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五)发生火灾的管理二、消防安全的管理第三节防火检查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检查二、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检查三、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的防火检查四、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五、防火巡查及检查人员职责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一、当场责令整改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二、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办法第四节火灾隐患整改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要求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三、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四、消防安全档案管理第五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见,突发事件的类型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型。第三章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节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一、突发事件的含义及其主要类型按照《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类突发事件均分为四级,即:Ⅰ(特别重大)、Ⅱ(重大)、Ⅲ(较大)、Ⅳ(一般)。: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特别重大是指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重伤、中毒100人以上;或是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重大事件是指死亡、失踪10—30人或重伤、中毒50—1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5千万至1亿元或直接经济损失5百万至1千万较大事件是指死亡、失踪3—10人或重伤、中毒5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百万至5千万以或直接经济损失1百万至5百万。一般事件是指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百万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百万元以下。二、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遵循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领导机关: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急机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是国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应对工作;其他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其他应急主体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民兵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参与救援和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国外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有关合作与交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二节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原则(一)、信息公开与信息真实的原则(二)、社会动员的原则(三)、比例原则(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突发事件预防的概念★突发事件预防的主体★突发事件预防的对象★突发事件预防的手段第三节突发事件的预防一、应急预案(一)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二)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三)制定应急预案的原则二、预防措施(一)城乡规划的预防(二)各级人民政府的预防(三)其他形式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是指政府针对特定或潜在的突发事件所作的各种应对准备工作,充分准备是应急管理的一项主要原则。一、人员与物资准备二、思想与技能准备三、其他应急准备第四节应急准备一、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一)突发事件监测制度(二)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的设置(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四)突发事件信息的传输(五)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第五节监测预警二、突发事件的预警突发事件预警的概念:指在发现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的征兆时(社会安全事件还可能在已经发生之后),有关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出警报的行为。(一)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二)突发事件预警的条件和程序(三)突发事件预警的调整与解除三、突发事件的预控突发事件预控的概念:指在突发事件警报发出后,有关职能部门为了阻止、限制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或避免减轻事件所可能造成的危害而对突发事件进行防御、控制的措施。(一)发布三、四级警报进入预警期后的措施(二)发布一、二级警报进入预警期后的措施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的主体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措施三、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措施四、严重影响国民经济运行事件应急的措施五、应急救援的准备(一)应急救援的物资资源准备(二)应急救援的人力资源准备第六节应急处置一、应急状态的结束二、事后恢复与重建(一)突发事件损失评估(二)突发事件恢复重建措施(三)突发事件损失的补偿、抚恤、安置三、事后总结与报告第七节事后恢复与重建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有关单位与个人的责任第八节法律责任(一)个人、家庭日常防火十法(二)个人、家庭灭火十招(三)火灾个人逃生十策第四章安全常识第一节事故灾难一、日常防火灭火常识二、地铁发生火灾的逃生法三、商场发生火灾的自救法四、遭遇森林火灾的自救法五、酸雨对环境和人的影响及酸雨应对措施六、井下瓦斯和煤尘爆炸时,矿工的自救一、遇到泥石流的应对法二、海啸来临时的应对法三、地震的应对法四、雷击灾
本文标题:第三篇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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