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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拉萨市委和拉萨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服从服务全面从严治党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大局,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完善自身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有效维护队伍纯洁,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讲规矩贯穿于监督工作始终。(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制约,完善监督方法与程序,使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三)坚持聚焦“关键少数”。突出监督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能,围绕主责主业,紧盯负责人,推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准确把握工作重心,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转化,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以案促改、以案明纪。(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监督中体现厚爱和服务,在约束中激励干部担当有作为。三、工作职责(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专责部门,承担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双重职能。曲水县纪委监委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兼职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二)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县委巡察机构及各科室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应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干部监督室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本县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办理除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巡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党规、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受理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干部监督工作。四、监督范围纪检监察干部(除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巡察机构(除巡察办主任、各巡察组组长)干部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委巡察办主任、各巡察组组长为拉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对象。五、监督内容(一)政治素质。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否坚定政治立场、对组织忠诚老实;是否担当作为、勇担重任;是否存在阳奉阴违、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业务能力。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准则执纪执法;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是否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三)工作作风。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过硬,是否保持谦虚谨慎、忠诚务实的优良传统;是否存在高高在上、口大气粗的情形;是否存在冷硬横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的行为。(四)成绩效能。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否高质量完成日常工作、重点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是否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是否存在失职失责的重大工作失误。(五)廉洁自律。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否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是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本色,是否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作遵规守纪、两袖清风的表率。六、监督方式(一)把好廉洁关。把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强化干部日常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关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负责、审慎准确回复有关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应建尽建、分级管理、动态更新”原则,做到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全覆盖,建立定期核查和档案管理机制。(二)强化日常监督。干部监督室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主动开展谈心谈话。借鉴巡视巡察方式方法,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和内部管理,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实行综合评价负面清单制度,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开会、学习、培训情况,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出勤考勤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存在负面评价的,要综合运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进行问责,督促干部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宣传活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警示教育。(三)扎实开展“三访”。通过积极开展家访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常态的了解,引导建设健康向上的家教家风,约束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防止被“围猎”。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回访,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切实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坚持刀刃向内,进行走访调研,精准了解我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中是否存在冷硬横推、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口大气粗、违纪违法等情况,督促干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自身行为。(四)关爱保护干部。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及时为遭到错告、诬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不受恶意陷害和打击报复,维护干部声誉,做干部的坚强后盾。(五)问题线索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由信访部门统一登记处理,委领导、县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各科室工作人员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上级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以及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统一转交信访室,信访室按程序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办理。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职能监督、业务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干部监督科室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由主要领导直接指定有关科室和人员办理。本意见所指纪检监察干部包含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和抽借调人员。本意见由曲水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按照监督内容加强纪检干部监督工作。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文标题:XX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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