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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职业卫生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培训职业病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职业健康损害导致经济损失严重据WHO(世界卫生组织)专家估计,各国由职业卫生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GNP)的4%。ILO(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发展中国家的职业病伤所造成的损失超过GNP的10%,如能将工伤率降低10%,所挽回的经济损失足以偿还外债。(注:来源于《中国职业医学》“经济全球化对职业卫生的影响”)《情况》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我国每年职业病医疗费用7000亿!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职业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广义即医学上泛指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法定即立法意义上的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是颁布“职业病目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10类132种)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故职业病重在预防病因明确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浓度或剂量)才能致病剂量-反应关系群体发病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诊断、治疗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尚无特效疗法,只能对症综合处理,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早治疗在接触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除职业性传染病外,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前期预防才能减低甚至杜绝发病前期预防职业病特点即立法意义上的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是颁布“职业病目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性有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工艺,技术和材料,合理利用职业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减少劳动者职业接触的机会和程度,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通过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结合环境中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以早期发现劳动者所遭受的职业危害。三级预防:对患有职业病和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进行合理的治疗和康复。有关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框架职业卫生法律体系宪法职业卫生法律职业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规章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条约、公约职业卫生标准法律效力细化程度我国职业卫生法律框架体系基本形成!职业卫生法律概念: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在职业卫生法律形式中处于第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职业卫生行政法规概念:职业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关于征求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12年9月29日职业卫生规章概念: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0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1号令)《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3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职业卫生标准举例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2.1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2.2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3~112–2002职业病诊断标准GBZ113~156–2002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57-2002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60-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方法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职业病危害控评导则GBZ/T203-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4-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6-2007密闭空间直读式仪器气体检测规范GBZ/T222-2009密闭空间直读式气体检测仪选用指南GBZ/T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4-2010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职业病目录---10类132种【2013版】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3+6)职业性皮肤病(8+1)职业性眼病(3)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职业性化学中毒(59+1)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0+1)职业性传染病(5)职业性肿瘤(11)其他职业病(3)一、2017版与2013版区别1.在安全生产标准等级方面,虽然仍保持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但对一级标准较之以前更为苛刻:一是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二是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三是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分。2、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体系方面,虽然新标准仍保持为11个部分,但增加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内容。5、不同级别的矿井,年生产天数将不同,不达标的矿井下一步将列入去产能矿井之列。4、新标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监管提出了6项要求。其中包括: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撤消的煤矿,实施撤消决定的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3、新标准同时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3年。二、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1.井工煤矿(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通风。(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5)采煤。(6)掘进。(7)机电。(8)运输。(9)职业卫生。(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11)调度和地面设施。2.露天煤矿(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穿孔(4)爆破(5)采装(6)运输(7)排土(8)机电(9)边坡(10)疏干排水(11)职业卫生(12)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13)调度。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表序号名称标准分值权重(ai)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000.10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000.103通风1000.16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1000.115采煤1000.096掘进1000.097机电1000.098运输1000.089职业卫生1000.06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1000.0611调度和地面设施1000.06概述工作要求及评分方法解读19第10部分职业卫生一、概述要点工作要求分值项目内容职业卫生管理3点24分11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3点42分5项职业健康监护2点18分5项职业病诊断鉴定3点12分5项工会监督1点4分2项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方法解读1.职业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解读】本条规定了煤矿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要求。a.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成: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者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会代表。各单位要以红头文件下发确认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有变动,及时调整。人员配备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煤矿相关规定。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b.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用人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按照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配备,职工人数少于300人的单位,至少应配备1名。注意:本标准要求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资格证书、任命文件)1.职业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保障建有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有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查资料。无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不得分;无专职人员扣1分责任落实明确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2查资料。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未明确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不得分;机构没有正常开展工作扣1分(2)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解读】职业卫生制度包括:(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5)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9)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10)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制度完善按规定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2查资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全
本文标题: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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