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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百姓,关心我们的食品安全——关于食品安全的调查和研究摘要:食品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近些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每年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而且也影响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食品出口、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亟待我们一起探讨和解决,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体制。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法律保障近年以来,我国公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从以前的漠不关心迅速升温到了现在的诚惶诚恐,这种公民普遍意识并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重要性的开端,源自2008年发生的震惊国人的食品安全事件——三聚氰胺奶产品导致的婴幼儿患肾结石并引发死亡案件。此次事件的曝光正是体现了社会监督的重要影响力,它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现状令人担忧。无论是初级农产品的违规使用农药、滥用植物激素等还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都同样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也混乱不堪,如:三无食品猖獗等,都严重危害着人民的身体健康。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向来都是人民生活之根本,国家稳定之基础,社会发展之前提。而接二连三爆出的社会食品安全问题,搀有苏丹红的咸鸭蛋,含有孔雀绿的多宝鱼,加农药的金华火腿以及现在有频频出现“瘦肉精”、毒豆芽、染色馒头等等一连串的食品质量问题的曝光,让大家不经为自己平时碗里的食物担心,却大大增加了我们对这一国之根本的关注和担忧。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健康。随着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断被爆出,食品安全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也抱以越来越谨慎的态度。从我们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大家在购买食品时会关注它的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成分等等,大家对于自己手中的食品越来越来加以关注,也说明食品市场的问题。对于食品生产商和分销商来说,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产品是他们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在如今这个充满竞争的市场上,消费者可以拥有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多的选择。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就能破坏企业的长久以来建立的声誉,使品牌失去消费者的信任。食品生产商和分销商往往因为对原材料检测的忽视或者供应链中某个环节控制上的失误,成为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受害者。对政策理解的不完全,对先进技术和方法的缺乏,以及对控制供应商质量的忽视,都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使企业陷入窘境。一、调查结果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初级农副产品污染严重,安全状况令人堪忧;2.制假售假现象时有发生;3.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重要因素;4.小食品作坊监管乏力;5.保健食品中激素的滥用6.食品添加剂缺乏严格的监管;7.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缺乏技术支持;8.环境污染导致的水产品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表现为一方面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重复、交叉执法现象。另一方面,在某些领域形成了执法真空和漏洞。(一)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较重首先,在农业生产中,一些菜农、果农为了增收往往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来喷洒蔬菜、水果,这直接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超标。其次,由于受城市某些工矿企业违规排除废水的影响,致使一些地区人畜饮用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受到很大程度的污染,水源中进入到人体后,就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问题突出首先,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受金钱的驱使,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往往违规使用、超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激素,甚至不惜掺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用品,主要表现在:(1)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多倍超标量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为了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滥用激素和其他药物以增加产量,使水果、蔬菜、家禽家畜、水产品在短期内获得丰收、成熟,为使大米、饼干增亮使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还有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像这些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却能导致人们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化学物质到处可见,令人防不胜防,触目惊心。(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家禽、家畜、水产品体内。其次,在制造、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例如,用病死的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类食品等。再如,2009年,在辽宁、山东、河北、上海、陕西等地又查到了多起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而生产乳制品的事件。最后,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严重。(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有些食品的储存条件要求较高,比如部分包装牛奶在要求低温下保存五到十天,这个低温是限定在2至6摄氏度之间。而有些食品生产厂家、食品运输方和食品销售商在食品储存、运输和营销等环节上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食品变质或被污染,或者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从而影响到食品安全。(四)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研究表明,转基因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这样四个方面:第一,转基因食品的过敏性。转基因食品中由于转入外源基因的表达,食品成分中可能含有新的蛋白质,而人体免疫系统对食品中特异性物质产生特异性的免疫球蛋白,发生过敏反应第二,第二,转基因食品的新毒性。转基因食品中外源基因的插入,可能使原先关闭的基因被打开,产生一种新的毒素第三,抗生素抗性风险问题。抗生素标记基因与插入的目的基因随着食物进入人和动物体内的肠道,通过转化可能诱导耐药菌株的产生第四,营养品质改变问题。因为插入基因的效应无法完全预测,外源基因对食品的营养价值的改变也难以完全预料,如转基因食品中蛋白质组成发生了改变,它能否被人体有效地吸收利用,能否保证人体的营养平衡等一系列的问题就摆在了人们面前。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法律制度过于简陋且效力等级太低,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已经不能有效管理大量出现在餐桌上的转基因食品,从而防范控制转基因食品有可能产生的巨大危害,所以仿照欧盟、美国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行政监管体系,真正实现对转基因食品生产销售的全面管理,成为当前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紧迫任务。三、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一)生产经营者的因素由于社会责任的缺失、管理水平低下、技术水平落后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严峻。在我国众多的食品生产企业中,70%以上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式企业,超过一成的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半数以上的企业不具备食品检验检疫能力,这些厂家由于缺乏有效的引导规范机制,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二)管理者的因素1.食品监管的因素食品安全市场中政府多头监管容易出现监管缺位与错位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我国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的仍将是多机构分段管理模式。这种看似责任分明的机制安排,实际上是具有监管上的击打模糊性。任何法律都很难对各阶段监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做明确界定,这就很可能出现监管职能范围的灰色地带或是重叠、多头管理与监管空白同时存在的现象。结果是大家都在管,却谁也管不好,整合协调机制的不完善,导致部门之间的缺位和错位。2.法律保障体系的因素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新出台不久的《食品安全法》在对政府干预食品安全的职能定位上还有些模糊,有些制度与其他涉及食品管制的法律制度之间依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交叉、重复、甚至冲突。例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不依照《食品安全法》,而是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但上述两部法律对农产品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及检测体系的界定等方面各有所区别,因此会给实践操作带来困难。(三)消费者的因素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例如,在2009年8—10月,北京市丰台区已经连续发生4起扁豆中毒事件,发病人数达64人。据调查表明,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饪者未将扁豆煮熟、炒熟。其实像扁豆、豌豆、四季豆这三种蔬菜,其本身含有天然毒素,如果对它们加热不完全就被人们食用,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食物中毒。人们在炒菜时如果事先了解了这些基本常识,就可以避免这类食物中毒事情的发生。四、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保障的建议(一)管理者1、构建全方位食品安全监控机制(1)食品安全预警机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应制定详细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重点评估,对问题企业给予停业整顿,待安全隐患消除后再恢复生产。(2)质量安全标准机制。必须将现有的各类标准进行有机整合,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等级,为执法部门提供精确指导。同时尽快提升标准等级,努力与国际接轨。(3)食品安全检测机制。逐步建立多层级的安检体系,保证消费者放心食用。(4)食品安全流通机制。一方面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准入、认证许可等实行严格登记和审批。建立不良档案,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给予否决。另一方面要建立食品信息可追溯制度,保证食品链的透明化和规范化。(5)食品安全信用机制。必须建立起包括查询系统、评价系统和反馈系统等在内的质量信用体系,使政府在食品安全的信用管理、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方面有充足把握。(6)加强对监管单位的监督。严防监管单位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2、完善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好的法律和规范不仅能够打击造假违法者,而且还可以保护守法者,规范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合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健康,政府引导很重要,而政府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通过制订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制订了完善合理的法律政策体系,就等于对于那些不顾人民生命安全的造假者堵死了最后一道漏洞。使他们在违法造假时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首先,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系统。对此,我们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食品安全生产领域内的法律制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标准。同时,要提高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使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中国的《食品卫生法》规定,对违法企业只能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额度不高的罚款(一般都是在3万元以下),只有“情节严重”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可见,中国法律中对食品犯罪的处罚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都要轻得多。这样轻的处罚,使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比守法成本还要低,所以这对于打击制造低劣、伪冒食品者几乎起不到威慑作用。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多层次、分门类的综合性法律体系,使其形成囊括立法、执法、监管等在内的综合性系统。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到相互协调和补充,减少法律交叉,降低执法成本。此外,要加大惩罚力度。只有提升不法厂商对惩罚的预期成本,才能有效遏制其恶性行为。如对正规厂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应以倾家荡产为标准;对无证无照的黑窝点,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3、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的义务与责任政府不能懈怠履行此义务,政府应当切实履行好其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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