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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个人(述职报告)【汇集5篇】日常工作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要主题突出、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层次分明,尽可能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三一刀客编辑为大家准备的“检察院个人(述职报告)【汇集5篇】”相关内容,请记得收藏此页以免失去有用信息!检察院个人述职报告【第一篇】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文秘家园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须研究;批捕、起诉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理想。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意见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及时监督纠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意见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继续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检察院个人述职报告【第二篇】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在这次大会,这是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为我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供了难得机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年,我院新一届党组,提出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打造品牌,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在市院党组和检察长的下,我组织所分管部门的同志,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侦查组织指挥机制改革、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侦查队伍建设和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情况经过上级机关的几次检查评议,得到了充分肯定。这些都是在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干警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从个人履行职责的角度进行,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二)加强组织指挥,提高整体作战水平。职务犯罪隐蔽性强,办案难度大,情况十分复杂。按照常规分兵把口,各自为阵,往往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办案难度大有阻力的案件,我直接参与研究,采取,由市院指挥中心采取异地指定侦查管辖、交办、参办、提办、督办,或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作战等办法进行攻坚突破。对有影响的重点大案采取集中力量组成专班,有的由我担任专案组长直接指挥。如在办理司法腐败串案中,在市院党组的领导支持下,从6个区院和市院7个部门选调了一批办案骨干参与到市院反贪局专案组集中办案。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这个专案已立案查处23件23人,其中处以上司法干部12人。(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质量。在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强调树立“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保证质量”的观念,建立案件质量考核和保障机制。凡是由市院管辖负责查办的案件,或由市院交办的重点案件,各区院请示的重大疑难案件,我都在案件的初查、立案、侦查终结三个环节上参加讨论研究,从事实、证据、法律上严格把关。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经济纠纷、改革探索中的失误、执行政策中的偏差等问题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既重视收集审查有罪证据、又重视收集分析无罪的证据。对把握不准的,还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或提请检委会集体研究,或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力求不枉不纵、客观公正。今年以来,我直接参加研究审查职务犯罪案件120余件次。市院所办案件实现了大要案率100%,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率100%,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撤案和不起诉的情况。同时要求各区院及其分管检察长严把案件质量关,使全市的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代表建议和群众信访举报件(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请示制度。在执法办案工作中,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凡有重大事项,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及时。对办案中涉及人大代表的严格依法向市人大汇报情况,在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书面向市人大提请许可,经市人大审查同意许可后,再依法启动下一项办案程序,保证人大法律监督权的有效实施。同时为了争取人大的监督指导,分别于今年7月和10月邀请省、市人大部分领导来我院视察,就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省、市人大领导面对面的监督指导,使我深受教育与鞭策。(二)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今年市人大交我院办理的事项有8件属我分管,还有代表建议1件也涉及所分管工作,我认真阅读了每一件交办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任务安排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明确提出办理时限和要求。到目前为止已办理完毕7件,均已按期回告。另有1件正在办理。对市人大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57号代表建议,我组织了有市院反贪局、研究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调研承办专班,认真收集研究了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当前办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两次与弓跃峰、严桂芳、金鑫3位代表交换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作了书面答复,后经走访,3位代表对我院答复表示满意。(三)积极为人大当好参谋助手,推进依法预防的新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高度重视,赵零主任和王成宇副主任多次对这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用法制手段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院及时向市人大提出制定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建议,并组织专班配合市人大专门工作部门深入市内外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反复论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认真讨论修改,于9月24日第六次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同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起草制定预防工作条例的过程,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得到了较大的促进与发展。市区两级检察院普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配备专职人员34名。以我市百强国有企业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机制。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已建立各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协调组织82个,开展专项预防305项。市院先后与市建委、汉口机场迁建开发公司、武汉阳逻长江公路大桥和武汉环城公路东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等重点行业和大型建设项目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共建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可能诱发犯罪的管理漏洞,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企业的欢迎。三、开拓进取,廉洁自律,抓好队伍建设(一)积极创新侦查办案组织管理机制。为了适应侦查工作规律的需求,争创全国一流水平,我们专程邀请全国模范检察院钟祥市院来我院传经送宝,虚心向他们求教。同时,组织办案骨干赴香港廉政公署、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学习考察,借鉴世界反贪工作先进经验。从2002年开始,率先在市院反贪局试行并逐步完善主任侦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从侦查办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淡化行政管理色彩,对原有内设行政机构采取“脱壳运行”,组建了3个主任侦查官办公室,对原有的干部职级采取“挂档操作”,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配之以月奖评、季考核、星级管理等措施,有效地增加了一线办案力量,强化了各岗位办案责任,简化了办案管理方式,提高了办案效率。得到了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现已在全省推行。(二)坚持廉洁自律,努力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我出身在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自己也务过农,做过工,是党和人民把我培养成一个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身处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时常要面对种.种挑战与考验,我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重大职责,在为人处事中努力用党性原则和法纪规定严格约束自己。从先进模范身上汲取营养,从案件中的反面教员那里吸取教训。在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和一线干警一起并肩战斗。在挑战面前不退缩,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努力为干警依法独立办案排扰除阻,创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在实践中不断坚定正确
本文标题:检察院个人(述职报告)【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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