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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的特征“三不腐”体制机制,就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简称。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期实践中总结提出的原创性理论,它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治理的基本规律,彰显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三不腐”体制机制将反腐败和监督纳入从严管党治党全局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明确“三不腐”机制的内涵,是开展“三不腐”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规范从严治党的发展与延伸。“不敢腐”是基本前提,强调“不敢腐”是惩戒警示,侧重于高压震慑;“不能腐”是根本保障,强调制度规范,侧重于防范治理监督;“不想腐”是防线,强调素质觉悟,侧重于提高思想素养、提升自身免疫力。透过现象看本质,一体推进“三不腐”在逻辑本质上是一个层层递进、互为补充完善的系统,是腐败治理内外部因素协同配合的过程,体现了反腐败工作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的逻辑演进。(一)“三不腐”体制机制呈现静动结合的有机统一。“三不腐”是新时代党反腐败斗争的战略目标。从静态的层次划分来看:“不敢腐”是初级目标,主要侧重于针对腐败分子或者准备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员;“不敢腐”以高压惩治手段,对腐败分子或者想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员进行严厉震慑,使其及时收敛或者压制住腐败念头,从而实现对腐败活动的控制。“不能腐”是中级目标,主要通过织密制度笼子,广撒监督网,对想实施腐败行为者进行严密的监督制约,将公共权力放在制度和监督的阳光下运行,碾压腐败机会。“不想腐”是高级目标,主要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目标,提高党员干部的觉悟水平,使其发自内心不愿意实施腐败行为。从这个层面来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逐步递进的关系。反腐败斗争既有中短期目标也有长期目标,既关注重点问题又强调根本遵循。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它们相互联系贯通又有区别侧重,具备目标一致性。我们应全方位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统一性。(二)“三不腐”体制机制突出点面结合的对象特征。要实现一体推进“三不腐”,首先需明确对治理对象的认识。“不敢腐”打击的直接对象是少数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治理对象具有典型性,体现出点的特征。“不能腐”是以制度和监督来防范制约腐败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具有普遍性特征,是大多数人群。“不想腐”是用教育手段,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思想信念和行为动机上消除腐败可能,针对的是全体党员和全体人民群众。“不敢腐”主要是对少数腐败人员的严厉惩治,对其他人员实现以儆效尤的治理效果,使其不敢越雷池。“不能腐”以严密的制度和监督制约公权力的运用,压缩大多数党员干部从事腐败活动的机会和空间,从而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针对权力运行者更是面向全体人员,在修身养德、提升党性修养的进程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三不腐”体制机制着重反腐资源的高效整合。纵观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历程,初期的反腐败工作基本都是由指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一般都是由纪委监察部门来独立承担反腐败任务。即使是重拳出击,单拳的力度化是有限的,对腐败行为的惩治成效较为单薄。“三不腐”的反腐战略明确指出,反腐败不是纪检监察单个部门的事,诸多相关部门都应当发挥主体作用,同向发力,联合行动。“不敢腐”主要是依法追究相关违纪责任,这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任务,也是各级党委的岗位职责。“不能腐”要织密防腐反腐的制度之网,就需要调动相关主体部门协同参与,从立法、司法、监察、监督等环节,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性,自觉承担相应职责。“不想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着力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也需要社会各部门、社会团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实践中,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和长效化。“三不腐”的三个环节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融会贯通的有机整体。在反腐实践中,必须做好反腐资源的有效整合,发挥反腐力量的最大效能。二、牢牢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的理论渊源“三不腐”的理论思想作为新时代党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应被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的战略高度来加以认识。“三不腐”理论立足于反腐倡廉的实践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廉政观与我国反腐败实践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是党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升华。(一)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理论之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的根基,它也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提出,源于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独到见解。绵延几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凝聚着厚重的廉政文化思想,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了文化滋养。为政清廉、抵制贪腐是我国历代政权执政纲纪之一。古代廉政思想中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有“民本”思想。西周的周公提出“敬天保民”,先秦诸子所著《尚书》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战国的荀子提出“君舟民水”的思想。经过历代传承与实践,民本思想已融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新时代提出的“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理论,也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承继与创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三不腐”理论的文化根基,党所做的一切都要以人民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何腐败活动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的利益,破坏的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也是党决不能答应的。古代廉政思想中较有代表性的理论还有“为政修德”思想。我国历朝对为政者的道德修养水平都有较高要求,孔子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以修身为本,注重修炼自身道德品质。良好的道德是为政者的基本条件。在对官员的任用方面,把清廉勤政等作为选拔官员的必要条件。“以俭养廉”思想则是古代廉政思想中又一个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我国历史上的盛世统治者都是崇尚节俭的,他们认为节俭从政利于维护国家安宁,骄奢淫逸往往招致衰败亡国。正所谓“成由勤俭败由奢”。以俭养廉对国家治理有重要积极作用,对社会道德发展具有良性引导效果。当然历史上也不乏表面节俭实际腐败的官员,这与当时的权力监督不力有关。传统的廉政思想构建了“不想腐”的生态结构。(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的传承。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廉政思想发表了精辟论述,是新时代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理论渊源。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私有制是贪腐的根源。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滋生腐败的温床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资产阶级利用对生产资料的绝对占有控制着绝对物质和精神,利用公权力实现对共有财产的占有,以满足其自身不设限的贪欲。马克思认为要彻底根除腐败,就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马克思针对无产阶级政权的治理提出了“廉价政府”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成立政府就是为了最大效率管理、保护公民利益。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廉价政府就是民主政府,就是廉洁的政府。人民可以监督行政人员,可以罢黜贪腐人员。公职人员和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应该是平等的。公权力应该在人民的监督下公开透明运行。领导者公开汇报工作,听取民意,对遏制腐败滋生具有正向效果。列宁在此理论基础上结合反腐败斗争实践,对马克思廉政思想进行了创新。列宁认为腐败主要是少数腐败分子的贪欲导致的,要提升党性修养,严格党员标准,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治理腐败。他提出要完善党员干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廉洁政府的建立。列宁主张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赋予其监督权,以实现监督反腐的目标。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论源泉,它对建立“不敢腐”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三)以中国共产党的廉政思想为思想之基。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廉政建设做了诸多探索。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反腐倡廉关系党生死存亡的价值定位。毛泽东在学习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时,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建立规章制度相结合的治理方略,从思想上筑牢防腐的防线。毛泽东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反腐败斗争的核心,要求党员要树立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思想,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以坚定的决心处理贪腐高官,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有关反腐败的法律,为加强制度反腐提供了理论遵循。邓小平强调反腐败斗争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应强化制度建设,制度的缺陷会导致腐败的滋生。江泽民提出要健全和完善法制建设,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以廉政制度加大对权力的监督,防范腐败的产生。胡锦涛强调完善以惩治与预防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习近平同志对党的反腐败思想做出了重大创新。他把政治建设摆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地位,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他强调思想信念的建设,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深化廉政建设,要以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坚持严的基调,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强化廉政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腐败零容忍,系统高压施治,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要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联动发力。三、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构建的目标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我们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是史无前例的,要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坚决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的自我革命能力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地生根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强化,党风政风明显改善,党和政府形象大为转变,公信力、满意度不断提升。我们党反腐败制度化、常态化日益深入人心,反腐败制度的笼子日益扎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日渐完善,成效显著。(一)保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这是构建“三不腐”机制所取得的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作出了总结:“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进一步指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这“两个效应”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显著成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成功探索出的一条执政党善于自我开刀、自我革命、再塑自我、走向强大的新路子。党以强大的勇气和韧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不懈地“打虎”“拍蝇”“猎狐”,有效遏制住了腐败蔓延势头。在制度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方面,我们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也为党员干部扎紧了“不能腐”的篱笆墙。党内政治生活、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崇清尚洁、崇廉拒腐,党性修养渐成“心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受到砥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拒腐蚀的思想堤坝日益筑牢。(二)促进党内政治生态好转。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党提出一个重大战略任务,就是要建设党内政治生态,构建“山清水秀”的党内政治生态。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永葆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伴随着反腐败斗争的纵深发展,在“不敢腐”目标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不能腐”和“不想腐”为重构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夯实了基础,搭起了框架。从整治“四风”入手,狠刹严纠各种不正之风,党的十九大后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彰显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向善向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党的优良传统得到恢复和发扬。“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问责,使严明纪律、严管善治不再是一句空话,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健全,各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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