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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4篇用心血融铸经营理念,让企业文化生生不息,在许多的场合中都会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无疑是避免不必要争端的一种法律手段,合同书的格式您掌握了吗?感恩您的支持希望这篇文章能够激励您追逐梦想。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1合同登记备案206字第255867号兹证明买方张华(居民身份证号:***018)向卖方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一路3号6幢12-1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成交金额218212元,房屋代码(或房地籍号)为118769的房屋,已按《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了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登记机构(盖章):2012年07月25日注意事项:1、本证明由商品房买卖双方执存。2、本证明记载的事项已经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买卖双方需持本证明向房地产登记机构重新申请登记。、买卖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详见商品买卖合同。4、本证明登记备案的相关事项是否变动,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5、本证明仅作为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登记备案的证明。买卖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权属登记。合同登记备案206字第2719777号兹证明买方李全建(居民身份证号:***512),帅容(居民身份证:***223)向卖方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一路3号3幢4-7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成交金额234621元,房屋代码(或房地籍号)为132020的房屋,已按《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了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登记机构(盖章):2012年11月03日注意事项:1、本证明由商品房买卖双方执存。2、本证明记载的事项已经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买卖双方需持本证明向房地产登记机构重新申请登记。3、买卖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详见商品买卖合同。、本证明登记备案的相关事项是否变动,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本证明仅作为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登记备案的证明。买卖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权属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探究赵晋辉迀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河北迁安064400摘要:中国的商品住房销售合同登记制度成立于1994年。但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注册记录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也没有权利申请注册购买权,留下严重的法律缺陷。为此,有必要对第三方的有效性提供准实权,并加强备案登记条件,缩短开发商申请注册的时间,给予买方申请的权利注册。关键词:商品房;登记备案;效力补救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性质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事住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于若干问题解释的第6条”第6条:“商业房屋的各方在出售商品之前预先销售商品什么样的财产和效力?合同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注册和归档程序,理由是确认合同的请求无效,不支持当事人同意申请注册程序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从协议,但各方已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例外“。因此,从司法解释可以判断,记录的性质是状态的房地产预售执行行政功能,而不是确认商业房屋合同的有效性必要条件,商业销售合同的有效性之间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商业房屋合同的出售并没有登记备案,不影响其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第九条”也充分说明了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注册,但没有注册生效后,当事人没有申请注册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比赛的规定。但是,”双方同意申请注册程序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从其协议“,即只有当双方在合同登记备案时同意,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但必须排除”该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例外“的情况。但是,对登记注册的司法解释不反对第三方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2.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与建设工程价款法定优先权根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如果雇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承包商可以提醒雇主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价款,如果雇主没有支付逾期付款,承包商可以同意承包商对项目进行折扣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项目,并按照项目价格或拍卖价格提前支付建设价格。因此,建筑工程价格优先有法律特点是:首先,这是一个法律优先。所谓法律优先权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特别权利要求的债权人的优先权。第二,这种法律优先权不要求登记,这是不同于抵押的法律优先权的一个重要特征。抵押只由公共角色登记,只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第三,承包商行使法定优先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合同;2项目已经完成,有验收完成证明;3项目金额已确定;5行使此优先权有时间限制。施工承包商的期限应为自建筑工程完工日期或施工合同完成日期起计6个月。已经完成,从完成实际计算的日期;对未完成的作品,通常称为“未完成”项目,从在合同完成之日同意的施工合同。2002年6月27日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权利支付权利解决优先权问题”(法[200216]第2条规定:“消费者支付购买商业房屋或大部分货款,承包商对商业房屋享有项目价格优先权不得对买方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释义”民事卷解释如何正确理解所作陈述: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买方,承包商的优先赔偿存在和买方的房地产交付索赔之间的冲突。只有在预售登记备案后,购买房地产索赔的买方有一定程度的排斥,这是因为预售合同注册是使用真实权利使用债务偿还手段,使购买人有权要求有权根据第三方的有效性预购商品住房,这必须保护买方要求房地产交付的预售作为房地产的作用。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与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无论买方是否支付购买全部货款,只要出售商业房屋合同没有登记备案,它就没有权利打击土地使用或建设抵押贷款的有效性。由于买家只有在土地使用权或建设项目按照法律购买商品住房之前,而商业房屋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是因为开发商未能在房地产管理的合法商业房屋销售合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对所有后续权利没有法律效力。而抵押权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是一个完整的财产,其有效性具有真正权利的专有效力。享有财产的财产权的注册权利,享有该权利的专属权利和优先权,其优先于所有既定财产权和所有索赔。当注册权与非注册权利冲突时,法律优先保护注册的权利。因此,购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商品住房的购买者不能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而与抵押权人对抗。该纪录被视为具有注册通知书的效力,即对抗第三者的效力。在完成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出售后,虽然房地产开发商支付房地产开发商的价格,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合同的性质,为了保护买家的利益期待权利不受侵犯,所以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将商品住房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产权登记备案登记,具有后续效力产生的所有权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买方和卖方的利益的主题。因此,商业房屋销售合同登记备案,由于其后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法律效力,当然必须打击以后使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和建设抵押贷款的整体效果。如果土地使用权或项目建设前的抵押,以及商业房屋销售合同登记后登记抵押和购买权利冲突,是否应保护抵押权或购买权?如果注册权下,当然应该保护抵押;如果优先级的优先级根据消费者的优先级原则,当然应该保护购买权。那么谁应该优先保护谁,这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结束语因此,这种冲突在买家通过银行抵押贷款支付购买案件,一般不会发生。由于提供抵押贷款的银行通常与提供土地使用权或建设中抵押贷款的银行在同一家银行,银行可以控制开发商用于结算其在建土地使用权或抵押贷款的金额。此外,即使银行向买家提供按揭贷款不是同一家银行,也必须履行审慎责任,土地使用权或建筑项目的抵押权,在结算之前不会冲抵买家。因此,这种冲突经常发生在购房者使用自有的资金去直接支付购买的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3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市场处。特此通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3年1月11日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工作。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入网权限管理、系统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支持。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坚持方便、及时、高效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原则。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联机打印和双方署名后,通过房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行办理。第六条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向商品房买受人说明预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商品房现售的,应当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向商品房买受人说明现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根据交易系统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其补充协议指导文本协商拟定合同条款。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联机打印,并按规定完成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一)双方当事人通过交易系统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并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可通过预览或预打印方式核对),正式提交。交易系统随后在商品房的楼盘表中显示该套商品房已经处于拟定合同状态。(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交易系统联机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系统同时自动生成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买卖双方共同署名后,开发企业将带有编号和经双方署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给买受人收执。(三)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在联机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交易系统同时自动生成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第九条交易系统自动识别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支持:(一)所购房屋不在预(销)售许可范围内;(二)所购房屋已被其他买受人联机签约或买卖合同已登记备案;(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与核准预售许可的预售人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所有人名称不一致;(四)买受人有“业主委员会”、“清算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不具有房屋登记主体资格的名称字样;(五)购买采用机械式立体停车位或可售停车位超过规定比例;(六)网签合同内容不完整,未录入相关信息;(七)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或其它法律法规政策禁止出售的。对于无本条前款情形之一的,交易系统自动予以备案。第十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该(套)商品房在交易系统商品房项目楼盘表中自动显示为“已售”状态。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没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交易系统中商品房买卖合同记录信息自动解除,并自动恢复为“可售”房源状态。第三章变更第十一条在办理预告登记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前,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可向具体负责商品房买卖合
本文标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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