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汇编5篇】
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汇编5篇】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出现的频次已经举不胜举。双方对于共同合作的事情达成协议,才能更为顺利的去签订合同。那么怎样起草一份合理合规的合同呢?或许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精选10篇是您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篇【第一篇】对特殊合同评审进行控制,确保有效的履行销售合同。营销总公司市场部负责组织特殊合同评审。技术中心负责评审技术要求。质管部负责评审检验和试验要求。生产制造部负责评审产品交货期。属于本公司正常生产的产品,顾客无新的质量、技术和结构要求,正常生产能满足交货期的产品合同。属于本公司非正常生产的产品,或顾客提出新的.质量、技术和结构要求,或超出本公司正常生产能力的产品合同。每份特殊合同在签订前都应进行评审。各参与评审部门的负责人签署评审意见。营销总公司在接到特殊合同时应进行初步评审,对于客户要求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数量很少且没有市场前景的、我公司明显无能力生产的产品,不再需要其他部门评审。营销总公司不再与顾客签订正式合同。编写审核批准年月日特殊合同的评审可采用传递评审和会议评审。需评审的产品如在正常产品基础上变化不大的,可采用传递评审的方式;需评审的产品如在正常产品的基础上变化较大,需多个部门讨论确定的,可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由营销总公司市场部在《特殊合同评审记录》中写明需评审的内容,传递至各参与评审的部门。参与评审的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评审内容进行审查,并在《特殊合同评审记录》上签署意见。技术质量副总对该特殊机型能否满足设计、质量要求签署评审结论。生产副总对能否组织生产该特殊机型签署评审结论。由营销总公司市场部组织各参与评审的部门参加特殊合同评审会议,参与评审的部门在《特殊合同评审记录》上签署意见。技术质量副总对该特殊机型能否满足设计、质量要求签署评审结论。生产副总对能否组织生产该特殊机型签署评审结论。技术中心每季度将特殊合同评审情况进行汇总,以《技术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营销总公司再签订前期评审过的相同合同时按一般合同处理,但应适当延长交货期(与生产制造部沟通确定)。技术中心适时组织对营销总公司提报数量多的特殊机型进行评审,纳入型谱转为正常产品。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篇【第二篇】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模板指的是一份约定,旨在明确培养单位与所选研究生成为定向培养关系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定向培养是指培养单位与学生在学习期间就其毕业后的去向、工作单位、工作性质等达成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一种培养方式。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声明协议书一般会在开头有一个声明,这个声明会清楚地表示两个签约方的意愿和目的,以及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声明也会提出几点重要的原则,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协议的要义。第二部分:培养计划在这一部分,协议书会明确双方约定的具体培养计划,包括学习期限、培养单位所提供的各种培养资源和帮助、学生所需达成的学习目标和取得的成果,以及奖励和惩罚机制等。第三部分:权利和义务在这一部分,协议书会详细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包括:能够获得合理和公正的培养条件;能够按照计划学习并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能够获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学生的义务包括: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培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培养单位的义务包括:为学生提供带有鲜明的实践性、应用性的学科和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适合其培养计划的社会实践、论文报告等形式的培养方式;为学生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其他帮助。第四部分:考核及评价规则在这一部分,协议书会详细说明各种考核评价方式和方法。通常根据培养计划,培养单位会设立相应的考试、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测评,以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同时,也会对学生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以确定学生最终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第五部分:违约处理方式在协议书的最后一部分,会列出违约处理方式。如果仅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利指出所违反的条款,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要求对方予以纠正;如果难以纠正或无法纠正,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合同双方都违反,则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总之,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模板对于培养单位和学生来说都非常重要,它为双方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定。学生需要在培养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源和支持下,在规定期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并达到预期的学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培养单位则负责为学生提供合理、公正、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并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提供全面、系统、实际的支持与帮助。只有双方都能够遵守协议,才能够实现良好的定向培养成效。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篇【第三篇】1.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2.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3.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如甲和乙签订某项合同。4.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2.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属于要约邀请的行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2.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要约的约束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要约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使其效力归于消灭。4.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决定的。5.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漏或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如产品的性能、销售对象、市场营销情况及技巧诀窍等。1.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立与否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2.效力待定合同主要的3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3无权处分合同。3.无效合同主要的5种范围: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3种:(2)先履行抗辩权:指的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单选题)3不安抗辩权:指的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另一方财产显著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可能时,享有中止履行的权利。(单选题)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的,并附有3个附件。(多选题)4.《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5.重新检验(单选题)——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建设监理合同的范畴包括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署的用以规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承诺和约定。2)狭义的建设监理合同仅指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总协议的作用。3.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第一是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具有最优效力等级;第二是委托监理合同;第三是专用条件;第四是标准条件;第五是中标通知书;最后是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4.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5.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义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义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3)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7.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1.合同(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其他文件。2.合同文件中的解释顺序(简答题):在解释时,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按上述“合同”中列到的合同文件的顺序进行合同协议—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其他文件。应当说明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补充的新协议、新文件是最具有优先解释权的。3.施工工期:指开工日期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移交,工程接收证书中指明的竣工日这一时间段。4.合同的有效期(名词解释、单选):从双方签订合同开始到承包商提交的“结清单”生效而且雇主支付为止的这段时间为合同的有效期。5.保留金:合同约定在每月进度款扣取的用于保证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恰当履约的一笔金额,其数目大小由双方约定。若承包商认真履约,则这笔保留金应返还。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4雇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和工程师的指令来施工和修复缺陷。2承包商应提供合同规定的永久性设备和承包商的文件。3承包商应提供其实施工程期间所需的一切人员和物品。4承包商应为其现场作业以及施工方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5承包商为其文件,临时工程,以及永久设备和材料的设计负责,但不对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负责,除非有明确规定。6工程师随即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施工方法和安排等内容;如果承包商随后需要修改,应事先通知工程师。以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利。2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无权解除雇主和承包商的任务和责任。3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没有承包商的同意雇主不得进一步限制工程师的权力。4无论是工程师行使权力还是履行职责,均视为是为雇主做的工作。合同条件规定,在合同履
本文标题: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书【汇编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72189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