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案例
1/11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案例【范文参考】此篇精选办公资料“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案例”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供您写作参考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使用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对燃气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燃气整治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和警示教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通过此次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二、治理内容(一)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及工作安排部署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对清单管理不重视,清单填报不准确,整改措施不对应,特别是隐患虚假整改、虚假验收、久拖不改,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二)对辖区内的流动摊点和用户,所使用液化石油气以及对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的,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的。(三)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或相关证照不全的一律立即依法关停;擅自改变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的,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的,一律关停,相关钢瓶器具一律没收。(四)重点整治燃气经营门点无证经营,非法为自有产权钢瓶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等行为,餐饮店、流动摊点、食品加工、药材及农副产品加工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五)燃气公司、加气站应负本行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条例、制度、不得违规操作等相关要求完善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入户安检登记必须达到100%。加气站不得为无证超期未检、过期钢瓶充装、并做好实名一车一登记等其他相关规定。(六)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店无证经营不得提供气源、存在安3/11全隐患使用场所不得提供气源、所有从事本行业人员不得售卖劣质、混合气二甲醚、倒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店安全生产落实责任,做好培训、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公司人员、配送人员、签订协议的门点对使用户进行培训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入户安检、软管更换必须达到100%,(从事本行业人员必须持证经营,充装公司直接配送人员须有劳务合同及其他相关合法的相关证明)。三、组织落实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辖区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包到行政村,行政村分包到燃气用户和企业即餐饮店、流动摊点、食品加工、药材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并对燃气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镇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镇液化石油气供应门点的监督检查。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情况以及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无证经营、质量等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流动摊点使用液化石油的监督捡查。镇分管商务班子成员负责商贸易服务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监督检查。镇分管教育班子成员负责学校液化石油气使用的监督检查。镇分管企业班子成员负责工业企业的液化石油气使用的监督检查。派出所、交管站负责液化石油气运输的监督检查。镇分管项目建设班子成员负责建筑施工单位的液化石油气使用的监督检查。镇安监办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综合监管工作。四、总体安排(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辖区相关企业组织落实实施方案,部署本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二)全面开展。从2020年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辖区相关企业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活动。并将《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问题清单》于2020年1月底、2月底分别上报镇燃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辖区相关企业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收集工作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工作总结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镇燃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工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燃气安全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镇直各单位、辖区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确保全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镇直各单位、辖区相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5/11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三)强化监管执法。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坚决纠正只检查不处罚、以整改代替处罚以及事故发生后才处罚的现象,提高事前处罚率。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休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四)严肃问责追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隐患整改虚假验收、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镇燃气领导小组会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村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暗访监察,暗访情况在镇全体会议上通报,并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整治范围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四、工作内容(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7/11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五、工作安排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9/11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二、主要任务(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
本文标题: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案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7242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