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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生鲜蔬菜配送方案_生鲜蔬菜配送合同通用4篇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生鲜蔬菜配送方案_生鲜蔬菜配送合同通用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生鲜蔬菜配送方案生鲜蔬菜配送合同【第一篇】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每2学年一轮。(一)抱团配送2/11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二)竞争配送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一)准入程序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二)企业服务和责任1、企业服务。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3/11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4/11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5/11(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生鲜蔬菜配送方案生鲜蔬菜配送合同【第二篇】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堂大宗食品6/11原料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学校与供货方的`合作行为,并参照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成教安〔20xx〕22号)、《金牛区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金牛财发20xx32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责任督学、学校纪检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四校区食堂工人代表(4人)、四校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食堂工人代表(4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负责学校20xx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购货商比选工作。通过金牛区教育局资质审查和备案,并入围““20xx-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z08-fzc-20xx-582)”的入库供应商。时间:20xx年11月4日上午10:00点地点:石笋街小学东区小会议室在比选会召开前四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此工作方案,并接受入库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1月2日17:00,报名电话:随后学校通知报名供应商发送报价文件,如通知报名供应7/11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比选工作。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行为。②学校与经评比选定的供货商签署《供货合同》、《廉政合同》,同时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痕迹资料的留存工作。③学校一旦确定供货商,将与供货商签署的《供货合同》、《廉政合同》上报区教育局安全办进行备案。④学校严格落实集中定点采购和溯源的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各包件原料均通过溯源平台在合同商家处采购。生鲜蔬菜配送方案生鲜蔬菜配送合同【第三篇】为切实解决蔬菜副食品市场行路难,人拥挤,市场周围脏乱差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局与祁州镇东大街村委会商定拟在市公园东侧、药城大街(南延)西侧、药威大路(东延)以南、灌渠以北地块建设新蔬菜副食品市场。市场由我局与共同出资600万元建设,其中,我局出资额占70%,东大街占30%,市场建成后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市场租用东大街土地30亩(约合2万平方米),新建交易大棚6600平方米,商业铺面4600平方米,仓库1800平方米,建设冷库和常温库1000平方米,办公楼500平方米。购置信息中心及检疫检测中心设备;铺设6000平方米的`混凝土道路和8/11停车场,配套建设室内外供电、供水、排水、绿化等设施,增强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交易大棚分八个交易区(并配套大型电子广告牌),分别经营蔬菜区、瓜果区、粮油区、水产区、干鲜区、副食区、肉食海鲜区、综合日杂区等,办公大楼用于电子监控、指挥调度、信息收集发布、检疫检测、日常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办公。市场建成后,由我局市场管理所主要负责蔬菜副食品市场的管理工作,东大街村委会不参与市场管理。新建市场本着快速、高效、节俭的原则。限于我局财力有限,我局计划自筹100万元,政府需投入320万元,其余180万元由东大街村委会解决。市场建成后,预计可容纳500-600个摊位,每个摊位按经营品种不同收取20xx-3000元不等摊位费,预计年收入在150-180万元。收益分配按照股东出资额分成。目前,项目选址定位已经完成。正在做市场各功能区布局及工程预算。预计市场建设工期为1年。20xx年4月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5月前完成设备采购;8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生产运行;10月前完成规程办法制定完善;12月前完成竣工验收。成立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场管理所所长。项目联系人为。生鲜蔬菜配送方案生鲜蔬菜配送合同【第四篇】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9/11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1、办公室主任:李志敏(兼)成员:尹巨平李剑雄2、监督组组长:申合志(兼)成员:谭小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10/11质量监管体系。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3、《企业服务承诺书》。(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11/11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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