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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名词解释总结
1.哲学:是人们世界观的理论表现形态,也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更概括、更完整地表明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总体意识。哲学又是最抽象的意识形态,它从最一般原则的高度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支配人们的思想。2.世界观:人们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3.物质: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4.运动:是标志事物、现象和过程的变化的哲学范畴。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物质是运动的载体,运动是物质的属性。5.时间和空间:运动着的物质或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时间是指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特点是一维性和不可逆性;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特点是三维性。6.劳动:是专属于人和人类社会的范畴。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其根本标志在于制造工具。是将人类社会产生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基础。7.生产方式:劳动者和劳动资料即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方法和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8.物质生产: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两个方面。9.物质生产方式:指人通过劳动获得生存资料的方式,是人们生存的前提条件。10.意识: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11.同构性:狭义上是指两种结构之间有其共同的“母结构”,这两种结构在母结构的基础上有共同性;广义上,它揭示的是世界上一切物质形态的“母结构”,指出同构性既存在于最简单的基本粒子中,也存在于最高级的人类社会的结构中,世界上形形色色的物质形态结构,都是同构性本身在不同条件、不同状态下的一些具体构成形式、具体构成模式。12.实事求是:‘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13.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化活动。14.实践的主体: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15.实践的客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16.实践主体的社会结构分为:个人主体:个人有其相对独立的实践范围和形式。集体主体:以一定的集体、团体、群体的形式进行实践活动时所形成的主体。社会主体:一定地域内的人所组成的社会整体。人类主体:发展着的人类整体。17.主体对象化: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这种对象物是在人与外在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创造出来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体现。主体对象化也就是主体通过对象性的活动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即主体客体化。18.主观世界:指人的意识、观念世界,是人的头脑反映和把握物质世界的精神活动的总和。即人们的精神世界。19.客观世界:指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人的意识活动之外的一切物质运动的总和。从内容上看,它包括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20.自在世界:(又称天然世界)有两重含义,首先自在世界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其次自在世界又是人类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即尚未被人化的部分。21.人化自然:是指被人的实践改造过并打上人的目的和意志烙印的自然。22.世界的二重化:人类在其实践活动中,使统一的物质世界分化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形成世界的二重化。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将客观世界的内容反映到自己的头脑中并转化为主观世界,从而使客观世界分化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对于每一个时代特定的主体来说,并非客观世界中的一切都能构成主观世界的内容,只有纳入到人的实践与认识活动中,并沉积、内化为意识的容量框架、纵横幅度和界限的那部分客观世界才能转化为主观世界。因此,客观世界向主观世界的转变是一个不断深入和扩大的过程。人又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建造属人的世界,从而使客观世界分化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不仅使天然自然发生形态的改变,同时还把人自身的目的性因素注入到自然界的自在的关系链条中,使自然界由“自在之物”转化为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成为“人化的世界”。23.社会: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生成的不断自我更新的有机体。“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基石。24.社会有机体:是囊括全部社会生活及其关系的总体性范畴,指人类社会是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经济、政治、思想、血缘、伦理、法律),同时存在相互依存、有机联系所构成的整体。25.社会经济结构:其内容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指同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26.生产力:就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解决社会同自然之间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从哲学上看,生产力是标志人类改造自然的实际程度和实际能力的范畴,从根本上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现实关系。27.劳动者: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知识,能够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与劳动对象,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且从事生产实践的人。28.生产关系: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体质,有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构成的统一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9.阶级:是特定经济结构中的人群共同体。30.阶层:同一阶级内部按照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或其他标准划分的若干层次,如资本阶级中有工业***、商业***、金融***)按照特定的标准把各阶级中的部分成员联合起来而构成的社会集团。如知识分子是按劳动分工原则划分的)31.社会的政治结构:是指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包括政党、政治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和关于政权的组织形式、立法、司法、宪法和规程等。32.国体:即国家的根本制度,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这是规定国家类型的主要标志,即国家的阶级性质。33.政体:即政权的构成形式,指一定的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保护自己、反对敌人的政体机关,即统治阶级采取了什么样的形式去实现自己的统治。34.文化:广义的指人的有目的活动的结果,即人们在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中所创造的一切,既包括物质文化,也包括精神文化以及社会的风土人情、习俗、风尚等一切“人化”的事物;狭义的文化概念是指意识形态或观念形态,仅包括与精神生产有关的观念形态。35.文化结构:是指哲学、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观念、艺术等社会意识的联结方式。与政治上层建筑相对应,文化结构又被称为思想的上层建筑或观念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36.社会意识:总括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观念形态以及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它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37.传统:是指在历史中形成,并在人们的生活中世世代代起作用的那些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风俗习惯。38.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以汉民族为主体、多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特殊的文化体系。39.人的社会价值是人对社会的积极的、肯定性的作用和奉献,是人在社会中体现的对于社会的意义。即人对于社会的价值或者说,人的社会价值就是个人的创造活动对于社会需要的满足。40.人的个人价值即个人的存在和行为对于自身的意义,或者说人的个人价值就是个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41.人性:人在自己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属性。42.人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得以存在的内在根据,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43.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是与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与辩证法是高度统一的,使辩证法成为“合理形态的辩证法”。44.联系:作为哲学范畴,包括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内部诸多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45.唯物辩证法中的普遍联系观点:1)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理。2)是指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46.中介:是指两个事物之间的中间联系,任何事物之间不论存在多大差异,都可以通过中间联系沟通起来。47.实物中心论:即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个彼此区分开来、各自独立的既定的实物上面,自觉或不自觉认为世界只是无数不同的实物单位的集合体。48.系统论:是全面揭示对象的系统存在、系统关系及其规律的观点和方法,其基本特征是,把事物、过程、现象看做系统的存在,通过对相关性的研究和定量化,深入认识世界。49.决定论:是关于事物运动、变化、发展具有因果联系性、必然性、规律性的学说。50.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是在一定条件下的不可避免性和确定性。51.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某种摇摆、偏离,是可以这种出现,也可以那现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国体与政体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过提示国家内容,政体是国家形式;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势。52.规律:(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运动,使事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规律是指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1.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2.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3.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53.客观辩证法: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指与人类意识相区别的自然运动、社会过程的辩证法,是以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运动发展的规律。(是外部世界的辩证法)54.主观辩证法: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指以概念作为“细胞”的思维运动发展的规律。(是思维辩证法、概念辩证法)55.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其一,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的质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其二,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一定事物的质也是根本不存在的。56.量: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又可以区分为内涵的量与外延的量。量与事物的存在并不直接同一。)57.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体,是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58.逻辑矛盾:是指人们的思维过程不合逻辑、违反逻辑规则造成的矛盾,它是思维中的自相矛盾,是叙述的矛盾。59.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是生活本身的矛盾,它揭示的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对立与统一关系。60.两点论:要求在分析任何事物的任何矛盾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又要看到二者之间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等。61.重点论:要求把握矛盾的不平衡性并把它贯彻于对矛盾的分析之中,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首先要抓住重点,即抓住根本矛盾、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把它们作为解决一切矛盾的根本点和出发点。62.“存在既是过程”:指每个事物存在的暂时性和稳定性的相对性,整个世界就是无数事物的生成和灭亡的过程此昂胡衔接、彼此结合所构成的过程的集合体,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堆积。63.自然运动:从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到生物运动,都是以一种自发的、无目的的方式存在着,发展的必然性通过一种自发的、无目的的活动为自己开辟道路。64.社会运动:主体是人,人总是按照自己设定的目标从事社会运动的,任何历史规律的实现都离不开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65.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表明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它概括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66.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的含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的方向和形式,凡是方向和形式上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上层建筑,就能继续存在下去,如果不适合,就意味着它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即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这种服务只有在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才能形成正面效果,否则,就会出现阻碍经济基础发展和变革的情况,而历史发展的趋势是绝不会让这种不适合的情况长期存在下去。67.阶级分析法:要求全面分析阶级状况,分析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从而对整个阶级关系和阶级力量对
本文标题:《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名词解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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