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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_法律劳动合同【通用10篇】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一篇】依法成立的各类法人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2)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而特定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除了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外,其他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1.必备条款与任意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2/21除了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从而形成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2.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特定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3.服务期、竞业限制与违约金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特定情形下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目的,与劳动者约定的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间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该用人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了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3/211.劳动合同的生效(1)主体合法。(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4)形式合法。2.劳动合同的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而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4/21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二篇】劳动合同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主要有两种情况。一、劳动合同缺少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不必然导致合同5/21无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真实意思的'体现,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如果缺少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或对条款约定不明,可以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执行。如果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像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社会保险条款,但是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如何约定,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二、劳动合同中增加个人信息资料披露、损害赔偿条款等法定条款以外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增加约定的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除具有人身属性特点外,仍然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即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自治性。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故意损害公司财物,应当按照被损财物的价值予以赔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完毕后用人单位结算薪资及支付经济补偿等内容,均合法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一些必备条款之外而具有操作性的合同条款,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如果增加约定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条款无效。6/21像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则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合同条款。设计和制作劳动合同应当尽量包含《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应当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特殊事项予以明确的约定。千万不可图一时省力而草率地制定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违法或无效而引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三篇】甲方: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一、乙方指派xxx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元(大写人民币),支付时间为: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7/21(二)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三)提供法律信息;(四)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六)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七)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九)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七)(八)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二)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一)定期上门服务;(二)甲方有事约请;8/21(三)指派专人坐班;(四)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1-2名助手协助工作。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授权代表(签名):签订日期: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授权代表(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9/21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第四篇】劳动外包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等原因,一些企业选择从其他单位外包或派遣劳动者。就劳动外包和劳务派遣认定中的法律风险,马律师讲了劳务派遣新政策实施后的第一例将劳动外包认定为劳务派遣进而认定为非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例。,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一份驾驶劳动合同,b公司指派甲为a公司提供具体服务,a公司每月支付服务费3000元并承担税费。一年以后,双方续签驾驶服务合同,期限仍为一年,服务费调整为3300元,其他内容不变。甲在担任公司总经理驾驶员期间,每天日记录,每周形成周记录,记录出发结束时间、公里小时数等相关信息,经由总经理签字,递交公司人力部门核算。甲平时按a公司要求进行出车服务,a公司计算其服务费税费,将款直接打入甲的账户,收到款后甲将8%的税和200元管理费交给b公司,b公司再开具发票给a公司。一年后a公司以服务到期为由要求和甲终止服务合同,甲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其和a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要求a公司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者之间通过服务合同建立了名为服务外包实为派遣的关系。此外,b公司没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没有资格进行劳务派遣,认定为非法劳务派遣,无效。a公司和甲之间基于事实上的佣工关系,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二审也作出同样认定,10/21维持了一审判决。区分劳动外包和劳务派遣对于上述案件,马律师表示,关键点就在于劳动外包和劳务派遣的认定。对于如何认定外包还是派遣,马律师提出了以下五点:1、劳动过程的管理。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间接管理而非直接管理,对劳动者的任命、安排必须通过外包公司进行,而不能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指令;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直接适用于外包的劳动者,应将要求通过外包公司下达或直接约定在外包合同中。2、合同的标定。用工单位要明确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真正的对象是谁。外包包的是业务不是具体的人,而劳动派遣的对象则是人。如果在合同约定中针对的是人,那么很容易被认定为派遣,而非外包。3、结算单位。有些外包协议按人数计算报酬,但真正的外包协议应按照业务,以另外的计量单位来计算整个的外包费是多少,而非人数。4、对外名义。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进行工作时可以以用工单位的名义进行对外称呼,外包劳动者必须以外包公司的名义进行称呼。5、工作场所、生产资料、工资的报销和发放。最后,马律师提醒各位hr,区分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关键在于合同签署上是签署的事还是人以及对劳动者是直接11/21管理还是间接管理。在进行劳务派遣业务前,必须审核派遣公司是否具备行政许可资格,资格通过后方可进一步合作。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五篇】劳动合同法律顾问指南一、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二、合同内容合法。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里,“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假若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
本文标题: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_法律劳动合同【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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