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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024年专项集体合同草案_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实用4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级政府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二条企业在招聘职工、职工培训、晋级、晋升时,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第三条企业坚持男女职工同工同酬;第四条企业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同步实施;第五条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第二章女职工保护实施条款第六条女职工经期保护1、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2/17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企业应暂时减少工作量或调整适合工作。2、患有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在月经期间,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孕期保护1、对怀孕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降低职务,降低工资;2、企业不得延长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适当工间休息,并相应减少工作量。3、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第八条女职工产期保护1、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内(含)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3、产假期满,企业应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工作。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第九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1.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个工作日1小时3/17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2、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点及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条企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由于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流产,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后,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企业在收到拨付的生育津贴及相关保险费用后,及时按规定发给职工。(对女职工超出生育保险拨付的费用,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第十一条对不属于参加《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女职工,其生育期间费用由企业负担。定统一的报销办法。)1、不属于参保范围的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2、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约定,且产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企业每年出资为女职工做一次妇科体检;并确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第十三条其他特殊保护。1、三八妇女节,如在工作时间,女职工放假半天。如因单位原因必须上班的,应给予适当补偿。2、企业为女职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卫生间,并确保环4/17境干净卫生。第三章女职工保护与工会女职工组织第十四条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意见。第十五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女职工需求开展素质教育流动课堂活动;第十六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委员会中有女职工代表。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第二篇】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代表公司全体5/17职工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双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二条公司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三条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对所在单位职工实行二次分配的工资制度。第四条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各子(分)公司发展现状及实现预算目标难易程度,在实现当年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各单位完成20xx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前提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10%范围内增长;效益指标完成预算目标且进步幅度在10%以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可超过10%;效益指标超出预算目标,职工工资可继续增长且不设上线。第五条公司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高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六条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一)职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职工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6/17(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公司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生活费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五)内部退养职工以及其他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六)公司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暂停支付职工工资和福利。第七条公司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第八条公司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乘以其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九条为进一步提高生产一线职工收入水平,公司对实施轮班作业的生产一线在岗职工实施中夜班津贴制。第十条公司每月19-21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或者直接)支付职工工资、7/17生活费、病假工资等,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公司要按月书面记录职工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并由职工本人签字,同时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三)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公司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第十三条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经双方对公司20xx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一致认为:公司和全体职工从维护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出发,共同奋斗,确保实现20xx年生产经营目标。8/17第十四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20xx年1月13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五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公司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太原钢铁(集团)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章)有限公司工会(章)首席代表签字:首席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第三篇】甲方(企业方):x公司(行业、区域)乙方(职工方):x公司(行业、区域)工会9/17首席代表:xxx首席代表:xxx代表人数:人代表人数:人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x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或者增幅在%——%之间)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10/17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2、工资分配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岗位采用工资形式;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11/17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4、工资分配结构基本工资从月起提高元/月(或%)。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例不低于%。提示:工资结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组成,企业应当以确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为基础,合理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5、最低工资企业的最低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为(或不少于
本文标题:2024年专项集体合同草案_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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