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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经验交流:人大常委会主任谈立法工作与社会治理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XX自治区XX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明确提出系统思维、急需先立、突出特色、管用有效的立法思路,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立法“小切口”,推动社会“大治理”,为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制度机制更加突出“精准性”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大主题谋篇、小选题切入,将XX特色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坚持党领导立法。坚持将立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立法项目报请州党委审批,将当年立法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等报请党委批转实施,将立法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出现的重大调整报请州党委决定,将立法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向州党委报告,将立法草案报请党委审定,确保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人大主导。准确把握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内涵实质,制定了立法工作条例、立法论证办法、立法评估办法、“小快灵”立法办法等26项制度机制,人大牵头实施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立法项目。准确把握人大主导与政府依托的关系,制定人大与政府联合起草法规草案制度,建立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等工作机制,组织人大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赴外地开展立法考察学习,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立法协调小组会议,着力解决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各方参与。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工作,建立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工作机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制定了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办法,做到每件法规草案充分征求全州470个“人大代表之家”的意见建议。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人士立法协商,广泛凝聚共识。加强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聘请了27名立法专家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委托第三方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聚焦中心大局更加突出“及时性”把党委有安排、民意有期盼、发展有需求的事项列为立法项目,聚焦维护稳定、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突出民生导向。践行为民立法初心,自觉从民心上考量立法选题,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立人民期盼之法、立群众关心之法、立百姓急需之法。着眼于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制定了《自治州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着眼于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制定了《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着眼于改善人居环境,制定了《自治州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着眼于鼓励、促进和规范全民公益活动,制定了《自治州全民3/4参与公益条例》。突出发展导向。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注重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着眼于赋能现代种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自治州促进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条例》。着眼于保障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制定了《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着眼于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试行)》。着眼于解决XX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制定了《XX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与此同时,坚持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依法作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XX篇章的决定》《关于设立XX州植树月的决定》《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等,确保州党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注重立法效果更加突出“实效性”注重做好立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加强立法后的宣传、解读、阐释、评估,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在实践中彰显立法效果。注重立法宣传。为有效破解地方立法后宣传难、实施难问题,开展人大主导立法、人大组织宣传、人大监督实施,促进立法、普法、学法、守法相结合。2018年以来,对颁布的法规逐一研究制定宣传实施方案,报请州党委批准实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托各类媒体,开展立体化、互动式宣传培训。组建由州、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专工委主任、党校教师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8支108人的人大理论宣传宣讲队伍,深入基层宣讲培训。对条例内容细化分解,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推动条例有效贯彻执行。注重立法评估。将立法后评估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制定出台《立法后评估办法》,对颁布实施满一年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满两年的开展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制度缺陷评估分析。近年来,先后对颁布实施满两年的6件地方性法规,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定责任是否落实、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形成评估报告,确保立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注重备案审查。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设立自治州备案审查服务中心,完成州县两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线上线下“双同时”。制定自治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衔接联动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持常委会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常委会工作部门、县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州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全覆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覆盖,从源头防止“带病”文件出台,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本文标题:经验交流:人大常委会主任谈立法工作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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