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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调研报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调研报告为积极助推我县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我们先后到相关部门、部分镇(街)和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方式,就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现状我县列入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78处,其中城区38处,镇(街)40处;体育类课程培训机构8处,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机构70处。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政策,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凝聚思想共识,落实部门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管理,不断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和推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总体上正朝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一批依法经营、规范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满足中小学生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全县规范办学氛围逐步形成。印发了《关于建立__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并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自觉对照专项治理要求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并向主管部门作出规范办学行为的承诺。县教体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自纠、镇(街)全面检查、县级异地交互检查三个层面进行督导检查;召开“__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工作大会”,就消防安全、假期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办学行为基本规范作了全面解读;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巡查督查30余次,通过__“双减”举报随手拍平台、举报电话反馈的线索及时处理举报56件、舆情12件,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幸福小站点快乐暑假班—__县__街道依托党员活动室开设暑假爱心托管》相继在__网、__教育报、__日报、__市教育网、“__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逐步规范。从证照审批管理入手,严格审查,严守校外培训机构进入的第一关。开展常态巡查,县教体、市场监管、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督查、巡查常态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不按规定亮齐“证照”、教师资质公示与授课教师不一致、公示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并3/7定期向社会公示。坚持每年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三)学校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得到落实。规范学校自身行为,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禁“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以及有偿家教等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号召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建设,拒绝有偿补课,各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建设责任书,明确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并将其与教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挂钩;扎实推进课后服务,全县义务段中小学校全部开展了课后服务,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消除家长后顾之忧。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学校服务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网络,开展定期不定期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时监管。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有意向或筹建中的校外培训机构,镇街相关部门提前介入,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筹建,对无法按照标准筹建的及时制止。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有瞒报漏报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予以严惩。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力度不够。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排查覆盖面不够,动态巡查的力度不够,对全县非法违规办学机构的相关情况没有全面掌握。对辖区内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及时查处,存在“无证照”举办培训班的情况,从整治情况看,非法违规培训机构为数不少,存在不举报不查、不检查不关、联合整治结束后被关停的培训机构又重新开班的现象。(二)部门协同治理的合力不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涉及多部门,需要教体、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人社、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协同共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具体,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性监管不够到位;联合执法的力度不够;有的部门注重审批管理,缺少对经营过程中教学质量、教师资源、校区安全、财务状况等关键因素的有效监管。三、对策及建议当前教育的主要矛盾还是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与优质资源不均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这也是导致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迅速发展乃至无序发展的重要因素。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是治本之策,虽不能立竿见影,但也必须久久为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基础上,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民办教育有序发展,5/7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健全民办培训机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及其家长的经济、精力负担,以重塑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名师名校长的培养,持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带动工程,打造学科带头人100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开展“一课一优课”活动,为全县中小学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倡导公益办学。依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的规定,尽快完善线上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将原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制改为审批制。同时,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将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以更好增强和凸显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二)加强收费监管。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和退费行为,建立学费专户管理制度,督促完善资金内控制度。推进“一网统管”,建立资金监控与业务监管平台,全面加强对培训机构资产处置、资金使用以及各种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督控制和预警管理。不断完善培训机构法人年检年报和审计审查制度,切实加大对举办者抽逃出资、挪用经费、侵害法人财产和恶意规避税收等行为的查处及惩戒力度。(三)深化综合治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放管服”原则,充分发挥审批服务部门前置条件审批作用,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统筹作用,充分发挥民政行政部门法人年检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作用,逐步构建起多部门协同、全方位联动的培训市场网格化监管体系。(四)引导转型发展。在大力推行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和服务的同时,利用好教育信息化成果,把各种优质资源部署到统一的教育云平台上去,把线下良莠混杂的市场变成一个高质量的线上市场,变我们反对的“课后大班补”为学生各取所需“网上补”。探索线上“名师公益性辅导制度”,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对名师资源进行整合调配,为学生提供线上菜单式服务。正确引导和鼓励现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转向素质教育题材,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文化、科技、劳动和体育等课后培训活动,以补充全日制中小学校的短板和不足。整合少年宫、科技馆、美术馆等教育资源,建立一个公益性的校外教育体系,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以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家长和社会把对分数的关注转移到对孩子成长的关注上,解决好孩子成长的社会土壤问题,让基础教育的“源头活水”更加清澈,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7/7
本文标题: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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