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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会上的发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中,总是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或是自认为可以严格约束自己不用学,或是以工作忙为理由不想学,更或是规矩意识淡薄根本不学。在我看来,这正是一种致命的不知“敬畏”。不知敬畏则容易失去底线、触碰“高压线”,唯有学会怀“敬畏之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真正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一、怀“敬畏之心”学纪。“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里面的条条框框清楚的列明了党员领导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如果能怀“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原汁原味学,沉下心来学,则一定能够在脑海里敲起警钟,行动中看到红线。如此学出来的东西才能深深的刻在脑子里,时刻用来警醒自己、提醒别人,也才能不断强化自己—2—在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二、怀“敬畏之心”知纪。“惧则思,思则通微;惧则慎,慎则不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学习的目的就是求知。学习了党规党纪,不仅要理解牢记它们的内容,更要把握它们更深层次的内涵。如果能够带着敬畏之心求知,则更加能够事半功倍。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哪些地方进行了修改、删减,里面蕴含了哪些与时俱进的理论思想,释放了什么样的鲜明信号,都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在谨慎中有所思,思考中有所得,如此,才能让思想变成真正的武器。三、怀“敬畏之心”明纪。“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当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了党规党纪,对之敬畏就会成为一种态度。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怀“敬畏之心”明纪则能够在成为遵规守纪明白人的基础上,以更加鲜明的态度经受考验锻造信仰,以更加坚决的态度与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当敬畏党规党纪成为一种内心情感,那一定会逐渐成为一种行为操守。四、怀“敬畏之心”守纪。“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当学纪使自己为之警醒,知纪使自己为之自醒,明纪使自己为之清醒,那守纪则必会使自己为之觉醒。怀“敬畏之心”守纪,可“心—3—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可“防患于未然”,可以说,守纪守护的是党规党纪,守护的是国家社会的公平公正,守护的更是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安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守纪的高度自觉,要坐端行正,刚正廉洁,要坚持打铁自身硬,才能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清廉之心。
本文标题: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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