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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信号,为全党划定了新的纪律标尺和行为准则,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一个政党,党纪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党纪是“高压线”。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纪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环环相扣、梯次推进,既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党纪建设的高度重视,又彰显出对全面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下面结合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单谈一下我的学习体会,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一是作为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各级纪检监察—2—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派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派驻机构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政治监督职能定位,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重点盯住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着力强化日常监督,用好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自觉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精准把握和有效行使监察权,依法开展监察监督,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法律约束。二是作为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教育。全体纪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真正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刻在心上、握在手中。把《中国—3—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三是作为党员干部要严格监督执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要提高精准监督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要坚守党性原则,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而且无论何时,都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
本文标题: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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