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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2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听取了国家信息办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汇报。温家宝指出,大力推进信息化,是党中央顺应时代进步潮流和世界发展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环节,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我国信息化建设新局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黄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曾培炎、周永康出席会议。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增长,信息立法、标准、培训等基础性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信息化进程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信息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会议强调,我国信息化建设既要加快步伐,又要从实际出发。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做好五个结合,一是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二是信息化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相结合;三是军事信息化与经济社会信息化相结合;四是保障信息安全和促进信息化发展相结合;五是政府引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信息化的新路子。会议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必须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当前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抓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应用信息技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调整和改造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加快企业信息化步伐。继续促进金融、财税、商贸等领域信息化,推进电子商务。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大力发展互联网,提高互联网应用水平。二是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突破口,带动全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三是抓紧推行电子政务。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原则,逐步建成电子政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四是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在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保障基础网络和重要系统的安全。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建立信息安全的有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会议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深入调研,科学决策。加强制度和法规建设,把信息化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快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门人才队伍。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把我国信息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信息办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本文标题: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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