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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合同精选5篇企业管理成功的秘诀在于对品牌管理模式和人力资源的三项追求,我们必须要学会撰写一份合规的合同。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您抓住了拟定合同的哪些精髓?希望以下解决方案能够对您有所启示。维修合同篇【第一篇】公路维修合同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业公司委托路面维修公司进行公路运输设施的维修工作所签订的合同。在我国,道路建设一直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公路运输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在进行公路维修时,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不仅能够规范维修单位和委托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还能够保证公路维修工作的专业性、质量性和效率性。一、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当政府部门或企业公司需要对公路运输设施进行维修时,首先需要找到专业的公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工作。在确定维修单位后,维修单位和委托单位之间需要签订公路维修合同。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公路维修的具体范围和工作量。维修公司需要根据公路维修的具体情况,确定维修的范围和工作量,以便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具体的维修工作内容。2.制定公路维修的工作计划。维修公司需要根据维修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维修工作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以便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维修工作时间和工期。3.确定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维修公司需要根据实际的维修工作量和费用,确定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具体的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4.签署公路维修合同。在确定了公路维修的具体范围、工作量、工作计划、费用和支付方式后,维修公司和委托单位之间可以签署公路维修合同。合同的签署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明确具体,协议的表述必须精确清晰,避免产生争议或后悔。二、公路维修合同的主要内容1.签订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必须明确维修公司及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授权情况等基本情况。2.公路维修的范围和工作量。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公路维修的内容和范围,并以文字和图示表述得清晰具体。此外还需确定施工方法、程序等具体工作量。3.公路维修的时间和工期。合同的执行期是保证公路维修及时完成的关键,必须真实准确。4.公路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中必须明确维修费用及相关支付方式,包括总费用、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款以及商业税费等等。5.保证金和履约保证。为确保维修公司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常常需要维修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此外约定违约赔偿金等。6.保修期限和质量保证。公路维修完成后应按合同规定享有一定保修期限,维修公司应按照约定规格质量和标准进行公路运输设施的保养和保修。7.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在合同中需明确授权和不授权的事项,以及维修公司对涉及到的技术和维修保养工艺等内容要进行保密。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双方必须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将问题规避掉。合同文件中必须明确条款,并由双方及公证人签字盖章。特别是在公路运输设施维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施工质量等问题必须有明确的约束条款。签署公路维修合同时,对于密码、安全管理等方面必须特别注意,并且还要不断地改变密码或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公路运输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合同篇【第二篇】委托方(甲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账号:开户银行:甲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承揽方(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xxx(以下简称业主)在xx市xx路xx号地下室泵房内的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服务项目:水泵设备维修保养。2.水泵类型、数量及服务费用水泵类型服务项目数量(台)年维保费用备注30kw消防泵2台¥元45kw喷淋泵2台¥元消防增压泵2台¥元喷淋增压泵2台¥元变频控制生活泵2台¥元本合同费用总金额(大写):所有服务范围包含水泵,水泵电气控制柜(含变频器)以及成套中的仪表、保护装置、气压罐等。基中与水泵相连接进、出口阀门,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因阀门质量无法维修需更换的,则由甲方负责。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开始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90%,计人民币(大写):。合同到期时合同设备经业主和甲方共同确认无故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甲方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总金额的另10%,计人民币(大写):。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了合同设备和现场情况,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会提出任何形式的加价或索赔的要求。4.服务内容日常维护: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60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180天一次对设备除锈、油漆,对仪表进行计量检定,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对维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设备正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或填料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保养内容: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后的水泵应达到但不限于以下标准:①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②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乙方应协助业主通过消防年检,负责整改本合同范围的各项内容。乙方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乙方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拨打xxxxxxxx应急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业主停水的,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乙方保证维保设备运转率达到或高于99。若维保设备在1个维保年度内低于此运转率时,乙方将按每降低1免收维保服务费1。设备运转率365天x24小时–停运时间x100365天x24小时停运时间只包括由于乙方维保原因导致的设备停用时间。乙方应针对合同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故障的判断和简单处理对业主和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共同配合做好合同设备的维修保养。5.服务期限本合同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壹年,从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止。6.双方责任乙方应当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且具有经营水泵维护保养业务的范围。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水泵维护保养资质。甲方应为乙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和业主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进行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所必要场所的方便。在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期间,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如设置现场安全警示、用于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措施等。由于乙方未做好安全预防措施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掌握所服务设备的准确信息。当出现不满足设备运行的条件时,乙方有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的义务,并提出整改建议。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部分机件损坏或失效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更换,被更换零部件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应为设备原制造厂出品的原厂合格配件。乙方经努力仍无法采购到原厂配件的,经业主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购其它品牌的同型号配件,但应保证该配件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不低于原厂配件。甲方负责合同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做好保养工作书面记录,由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和甲方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保养工作记录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型号和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日期、配件更换记录、使用建议等。乙方对维护保养的设备的使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在维保期间,乙方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作出评估,并进行恰当的预防性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若故障隐患超出维护保养范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消除隐患建议。由于乙方维保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①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②未经乙方同意已有非乙方雇员或非乙方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过维修且使设备状态变化或受损时。但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服务、无法胜任维修项目的除外。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水泵维护保养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按合同履行期限结清款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备案二份。一、什么是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无疑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责任形式,性质上仍然属于法定责任。由于违约责任产生于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故归之为基于合同的责任。中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在现时学术界通说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第107条,该条对违约方承担责任没有规定以违约方的过错为要件。中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严格的,违约者获罹责任容易,免除责任困难。因此,十分有必要归纳中国《合同法》所允许的违约免责原因。《合同法》规定的免责原因仅有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意外原因和情势变更都没有成为合同法认可的免责原因。债权人过错当然是免责原因,但《合同法》并没有单独给予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没有可资引用的独立条文,而是体现在各分则条款中。如买卖合同中的延迟受领,运输合同中的包装瑕疵,保管合同中的货物的自身瑕疵等等。因此,《合同法》中法定的免责原因应该是:不可抗力和债权人过错。除法定免责原因外,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这属于约定免责原因。约定的免责条款受到合同法的限制,规定在第39条、40条、53条,以避免当事人以约定免责条款为手段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重大失衡,尤其在格式条款中。二、合同上的.补偿责任是指什么补偿责任是相对无效合同中的赔偿责任和合同生效后缔约责任的概括。这一类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的背景下,但责任的基础不是合同的约定,而是法律的规定,即对法定义务的违反。但由于以合同有效为背景,所以将之归入基于合同的责任类型。从逻辑上看,补偿责任是介于基于合同责任和基于合同法责任的中间地带。相对无效的合同,相对于绝对无效而言,受利益损失的当事人有撤消合同的权利,合同在撤消后归于无效,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当事人也有选择不撤消合同,让合同有效的权利。合同在不撤消的情况下,合同相对人对受损失的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即称之为补偿责任。只有承认相对无效合同中存在补偿责任,才能解决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时的利益失衡问题,也才能完善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当事人“变更权”的内容。有主张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即无权要求补偿,这种观点不失为一种观点和主张,但是目前难以为审判实践所接受。补偿责任的另一种情形是合同生效后的缔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局限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属于狭义的缔约过失,有学者称之为前合同责任。因此,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他人受损失,如果合同不生效或不成立,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2条规定处理;如果合同成立,受损当事人又选择合同有效,此种情形下的责任不属于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归入我们所主张的补偿责任类型。安全
本文标题:维修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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