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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结合XX实际,谋划安排2024年XX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如下: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持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完成改厕3.5万户,创建1个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2.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为导向,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探索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完成9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35%。(市生态环境局牵头)3.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印发并组织实施《XX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消除53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引导各县区“以管促治、以用促治”,降低治污成本,盘活水体资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水体长治久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全面推进并完成42条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任务,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4.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村庄保洁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市住建局牵头)5.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类分区编制村庄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组织各县区申报2024年度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新增建设20个左右精品示范村和80个以上省级中心村,序时推进2023年度21个精品示范村和97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6.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二、禁止污染向农村地区非法转移7.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跨省转移全流程电子化商请。探索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开展第二批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试点,推行物联网技术应用和监管新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8.加强固体废物源头防控。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实施江河湖专项清漂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三、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9.推进种植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4%和84%以上。持续实施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到84%和83%。贯彻落实全省促进肉牛养殖产业绿色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10.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91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4条。(市水利局牵头)建立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矿山12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11.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市林业局牵头)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12.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继续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和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力量集成,加强禁渔常态化执法监管,落实禁捕水域禁钓管理措施,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和重要栖息地保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13.做好林业相关制度改革和管理建设等工作。积极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合开展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等工作。(市林业局牵头)14.做好农业气象服务。推进农业气象适用技术与现代农业生产的融合应用。持续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气象监测预报业务现代化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四、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15.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及“回头看”。排查整治受污染耕地周边涉重金属遗留废渣及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配合)16.加强耕地质量管理。推动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加强抽查核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五、推进优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17.加快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90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18.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围绕绿美江淮行动,持续推进“四廊两屏”建设工程,实施营造林54.77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775万亩、封山育林22万亩、退化林修复13万亩,森林抚育17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5个。(市林业局牵头)19.深化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持续深化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突出标准引领,推动徽派预制菜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新增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1家,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7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20.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21.加强固废危废污染联动监管,探索建立固废危废处置区域补偿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继续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市财政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六、提升生态文明理念22.加强乡村生态振兴宣传,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乡村生态振兴知识,将乡村生态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加以固化,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氛围。(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3.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利用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安徽环保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乡村生态振兴主题宣传活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4.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农村电影公益放映2.2万场,完成“送戏进万村1825场次。(市文旅局牵头)创新用好村规民约,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25.落实《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验收评估方案》,完成2023年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验收工作;2024年新增4个乡(镇)、1个行政村,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本文标题: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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