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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024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推荐5篇】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第一篇】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教育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XX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践行“四个意识”,加强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主题教育为契机,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述学述职述法述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一、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重大部署,教育局纪委通过认真学习,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纪委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维护者”,是各项纪律得以遵守的“捍卫者是保持党肌体健康的“守护者”。纪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找准定位、正确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因此,市教育局纪委必须把2/36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完成好自已的神圣使命,为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落实到纪委身上,纪委必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勇于担当的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市教育局纪委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党委参谋助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主要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向局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协助局党委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局党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二是加强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3/36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监督检查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级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局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制。五是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对党员干部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落实党风亷政建设监督责任取得的成效XX年,市教育局纪委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过刻苦勤奋、认真努力的工作,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年度任务,取得良好成效,具体反映在以下五个4/36方面:一是全年查处案件百分之百,暗访县区学校近20所,处理信访158件,处分人数33人,有力遏止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健康发展。二是出台文件,为每所市直学校配备了副校级纪检员,增强市直学校的纪检力量,推动市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健康、蓬勃向上的教育环境,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努力增加人民群众对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招考实行阳光招生,杜绝条子生,打招呼,确保招生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全市高中招生实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增强全市高中招生的社会信誉度,努力获得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满意。四是成立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诉求通道,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办好教育的意见,积极征求人民群众对办好教育的建议,解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所遇到困难间题,努力创办和谐教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五是加强公车管理,其中拍卖公车5台,落实公车入库制度,努力节约公车使用费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市教育局纪委充分认识到,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5/36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有赖于一支坚强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此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良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对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定期的培训,以此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视野,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二是正确定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进行正确定位,让他们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要从社会关注的招生、教育收费、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采购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多渠道进行执纪执法督查,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例,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清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纪律保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忠诚卫士的职责。针对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间题,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专6/36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对照检查、深入分析、认真整改,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着力塑造“坚定、正义、有为、亲民”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市教育局纪委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纪委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机制不够完善,如何深入开展教育,如何提高教育成效的办法措施不多。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加强,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依然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现象。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创新措施和办法不多,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今后,市教育局纪委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不足问题,以新的精神、新的面貌、新的步伐,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更加良好的成绩,为促进全市教育和谐使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2022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第二篇】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碧江区纪委专门组7/36成调研组,深入六个纪工委和部分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一、工作现状绝大多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务和行政工作都有明确的分工:局长主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的机关党委书记只分管业务,不抓党(委)组工作,甚至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针对这一点,碧江区《关于印发碧江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碧府发〔2012〕66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减弱,监督力度不强,呈现的是一种“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真正实现有效监督。针对这一问题,部分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报告两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同时,要求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查二卡三防控四承诺”工作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措施不力、效果8/36不好的局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调研,我区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一是不敢监督。有些“一把手”在单位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认为自己是“老大”,除了上级可以对自己进行监督外,别人无权监督;有些“一把手”则认为,监督主要是对副职和下级的,自己不在监督之列,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之外;甚至有些“一把手”认为对自己监督多了,会削弱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的威信和束缚手脚。受这些因素影响,往往导致监督不具体、不到位。二是不便监督。尽管各纪工委、各乡(镇、办事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一把手”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一把手”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9/36不好捅破“窗户纸”。三是不好监督。虽然当前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但难于监督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如一些单位“一把手”把公车当私车甚至是自己的专车,上下班公车接送、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用,亲朋好友来了,不论公事私事,基本都是公款招待以及公款请客送礼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有违党纪条规的,却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此类问题,上级组织和领导一般是管不过来或者不可能管得那么具体,班子成员是敢怒不敢言,单位职工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把账记在共产党身上,心里骂共产党腐败。当然,也有一些单位的副职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进行了监督,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到头来往往是搞得班子内部不团结、经常闹矛盾。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其根源在哪里?谁应负主要责任?谁是谁非?都没有人来评判,没有人站出来为监督者撑腰,而一旦到了闹得不可开交时,便只能请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了。四是不懂监督。部分乡(镇、办事处)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分工混乱的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五是不善监督。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
本文标题:2024年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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