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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纪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研讨发言当前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同志在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学习《条例》上要做到高标准、高质量,学得更深入、更透彻,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近期个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学习体悟和工作实际,联系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围绕《充分认清党内监督的深刻内涵,不断强化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意识和能力》发个简要发言。一、积极转变观念,强化监督意识监督,在汉语词典里的解释为察看并督促,其基本解释为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具体实践中,主要有这么几个不良倾向,有的一谈到监督,第一反应就是纪委的事,与个人无关,从而没有去更好地履行每个人都应履行的监督义务;有的把监督当成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从而抓的不紧导致个别同志钻了空子犯了错误;有的认为监督是找茬,本来工作就很忙还要没事找事,也有的一说监督就感到浑身不自在,从而抵触监督、躲避监督,等等。一要正确认识监督是人人应尽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党内监督条例》第九条明确,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第三十六条明确,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共有4条内容。大家可以从中看出,监督不仅仅是纪委的事,而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觉接受监督,也要行使好监督他人的权利和责任。二要正确认识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古人云:“以铜为镜,可整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知得失。”唐太宗李世民因为有宰相魏征的直言相谏,不断监督修正自己的理政疏漏和不足,才有了“贞观之治”下的大唐盛世。相反,明朝末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虽历经磨难后推翻了明王朝,开始很得人心,老百姓当中传出“迎闯王,不纳粮”的民谣。但却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使他生活日趋腐化,最终失去了人民的支持,位子还没坐稳就很快被赶出北京城,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很多违纪违法人员在忏悔录中总结教训时都会有这么一条,就是没有自觉接受监督,把上级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级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尊重,把下级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服从,长期以往就逃避监督、失去监督,从而导致从小错到违纪,直至违法踉跄入狱。就拿我们每年都要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处室召开的联席工作会议来讲,就是组织一起分析研判形势、排查廉洁风险、制定防控措施,但也有一些不同声音,有的认为本来机关就很忙、没必要再折腾,也有的认为本部门没有什么风险、不会发生问题,这项工作开展后大家才意识到,只有真正把风险点找出来、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才能真正杜绝和防范问题发生。三要正确认识身边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俗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软肋”,仅靠个人的自觉未必就能自然地形成“金刚不坏之身”,信任也不能代替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广大人民群众,就像无处不在的“探头”,激发潜藏在人民群众中的监督力量,就像在社会每个角落设立了无数个前沿哨、监督岗。要注重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大家日常在一起工作,最容易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提个醒、扯个袖,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对于个人来讲,自我革命、自我监督有的下不去狠心,但是群众监督则相对公平公正,而且无所不及,有利于打破干部的侥幸过关心态。如果身边的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好了,及时地指出问题,直击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让常态红红脸、出出汗,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要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人民群众是最强大的监督力量,千千万万的群众,就是一个个节点,能够织出一张全域监督的“天网”。四要正确认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国内外管理实践得出的重要工作原则。对党员来说,监督是一种警戒也是一面镜子,更是政治上最大的关心、最好的爱护、最真诚的帮助。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考验其能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信任和监督辩证统一,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责任就越重、风险就越大,就越要受到更严格的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如果只讲信任,你好我好大家好,责任就会虚化弱化,加强党内监督就会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为一句口号。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是底线思维,必须把这个理念贯穿于选人用人、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之中,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敬畏组织、敬畏纪律。二、积极主动作为,担起监督之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党要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近年来,我们在强化监督上做了很多工作,市委专门研究制定了《措施》,我们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办法》,每逢重大节日都要督导各级约谈重点行业处室负责人,每遇领导干部晋升都要组织廉洁谈话,等等,取得一定成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认为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自觉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强调,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要认识到,自觉接受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通过监督真正把严的基调、严的要求、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肩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职责,增强自我革命的勇气,以上率下带领各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认识到,自觉接受监督是实现权力正确运行的有效保障,督促各级坚持按规则、按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的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要认识到,自觉接受监督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现实需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共产党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始终铭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诚心接受各方面监督,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决不搞特权,为人民多做事、做实事、办好事;要认识到,自觉接受监督必须落在平时,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和个人情况,特别是听得进组织上的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听得进同志间的良言忠告和提醒帮助,是要求更是境界,是自信更是责任,是美德更是良药,是促使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条件更是保证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是督促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二要严格落实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和权威性。制度的落实紧与松,效果执行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作风建设的成效。没有完善的制度和部门去执行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的执行力仍然难以到位。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让制度落实到位,才能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就要认真履行其监督职责,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保障制度执行力好坏的重要手段。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责任层级清晰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负其责,层层落实。每个党员都应该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责任与义务,必须严格细致地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党内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特别是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把“动真格、有辣味”贯穿批评和自我批评全过程,达到真红脸、出透汗、大排毒的目的。坚持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用实例说话,有血有肉,具体实在。坚持相互批评真刀真枪,直指要害、戳到痛处,不抬轿子,不相互“送礼”,从而使批评者打消顾虑、畅所欲言,被批评者心服气顺、不留疙瘩。三要及时报告问题。当前,同级监督乏力的问题是影响监督质效的一大瓶颈问题,主要是感觉拉不下脸来,你好我好大家好,发现问题不抵制不报告。《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制度进行了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大家在一起,相互之间比较了解、比较熟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助于上级党组织、上级“一把手”及时掌握下级领导班子情况,将问题止于萌芽状态。要带头确立监督就是爱护的意识,把组织监督视为对自己的提醒和关爱,把群众监督视为对自己的坦诚和信任。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养成接受监督的胸襟和气度,想干事时既要听得进正面的设想,又要听得进负面的忠告;干事之中既要听得进鼓劲的分析,又要听得进直率的批评;干成事后既要听得进肯定的评价,又要听得进不同的说法。作为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日常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要严格执纪办案。很多违纪违法人员在忏悔录中总结教训时都会有这么一条,就是没有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把上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尊重,把下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服从,长期以往就逃避各类监督、失去有效监督,从而导致自己从小错到违纪,直至违法踉跄入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执纪办案是实现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环节,要达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之目的,必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最有力监督作用,努力提高办案底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严的基调,切实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进案发地区单位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注重常态长效推动建章立制,及时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扎紧制度“笼子”。三、积极灵活方式,强化监督质效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党中央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既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又有《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办法。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贯通监督、凝聚合力,完善贯通融合监督机制,持续释放治理效能。一要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党委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要强化认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问题导向具体化,紧盯违纪行为的蛛丝马迹,形成强化党内监督的鲜明导向。要抓在日常,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要营造环境,搭建保障党内监督的平台,畅通党内监督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创造条件让每名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切实培厚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的沃土。要落实责任,正副书记在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注重将责任压给各个委员,按照大家分工抓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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