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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国工商银行:本公司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因拟向贵行申请,为此,按本公司章程规定,于年月日在召开年度(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同意本公司向贵行申请借款,币种,金额(大写)以内,借款期限个月。同意本公司向贵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票面金额总计(大写)以内。同意本公司向贵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面金额总计(大写)以内。2、拟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抵押物/质物为。3、具体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贵行批准的方案为准。本公司股东名,出席会议股东名,表决同意股东名,表决同意的股东代表表决权的比例为全部表决权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签章真实、自愿,决议内容真实、合法并符合本公司章程。若有不实,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表决同意股东签章:银行签收日期公司公章银行签收人签名年月日
本文标题:股东会决议(借款、承兑、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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