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问题食品销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就地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我校根据这个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对于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标准,但又需自行销毁处理的食品,应当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以焚烧、掩埋、毁形、染色等方式进行有效销毁。二、销毁所用场地与食品经营场所隔离,对问题食品的清点、存放、销毁均在专用场地内进行。三、食堂负责人要做好销毁记录,包括销毁的品种和数量,销毁时间、原因、方式,销毁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等内容。四、销毁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销毁过程有视频录像的,视频录像资料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三十天。
本文标题:问题食品销毁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8505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