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降本增效管理办法(试行) 5P
制度名称:降本增效管理办法(试行)降本增效奖励办法(试行)降本增效考评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开关平台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在开关平台所属各公司范围内持续性的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经营指标,特制定该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开关平台所属各公司降本增效活动数据统计分析和考评奖励。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关平台所属各公司。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管理职能部门收集、审核并汇总各部门年度降本增效计划和数据,明确各责任部门降本增效指标;每月统计降本增效数据。年终,由企业管理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年度降本增效项目成果的评审、总结工作。第五条企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将各部门年度降本增效计划和数据列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各责任部门降本增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第六条降本增效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的具体实施计划,确定数据及负责人,上报企业管理职能部门备案,并每月上报本部门降本增效计划的完成情况。第七条各公司应成立降本增效评审小组对降本增效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审后的降本金额作为兑现奖励的依据。降本增效评审小组组长由各公司主管降本增效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企业管理职能部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技术管理职能部门、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工艺管理职能部门、价格管理职能部门、质检管理职能部门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第三章降本增效计划的实施第八条年度降本增效计划的编制。各责任部门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财务管理职能部门上报次年降本增效计划,经财务管理职能部门汇总、整理后形成公司年度降本增效计划,报主管领导审议批准。由企业管理职能部门将批准后的降本增效计划列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第九条降本增效计划的项目的调整。责任部门应于每月20日前向财务管理职能降本增效奖励办法(试行)部门进行申报,并附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的书面说明(纸质和电子版)。财务管理职能部门核实备案并上报企业管理职能部门。降本增效责任部门每月25日前对本部门的降本增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以电子版和签字的纸质上报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和企业管理职能部门,作为降本考核重要依据之一。第十条降本增效成果申报要求:各部门上报的降本计划项目,原则上对于已经申报过项目不再重复上报,着重于结构优化、节约能源、新品开发及降低库存、占用等降低成本的项目。申报降本成果项目时,内容要清晰完整,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和物料明细。申报项目中有关库存积压利用、工程改型利用等重大项目,要提供详实的利用物资工程明细或销售订单行项目,经采购管理职能部门、价格管理职能部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各相关部门领导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评审后金额作为降本金奖励的原始依据。项目成果申报不得虚报、错报和恶意篡改,否则将对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或减薪处罚。如果由于责任部门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供降本增效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成果,影响公司整体降本增效工作的实施进度,或由于降本增效项目成果申报不及时,影响奖励兑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的责任部门承担,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责任部门领导公司内通报处理或减薪。第十一条降本增效项目成果的审批:责任部门应在降本增效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项目成果。责任部门申报项目成果,应填写《降本增效项目申报、总结、评估表》,并附详实的明细说明的资料,经相关部门进行签字确认。将审核完成的评估表连同项目资料一同报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确认,每年由企业管理职能部门组织降本增效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汇总降本增效项目的实际成果。由企业管理职能部门按照降本金额进行奖励兑现。单项节约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需报经理办公会审批。第四章降本增效项目的奖励降本增效项目的奖励按采购降本、技术降本和其他降本三种类型设立奖励标准。第十二条采购降本。即:在采购物品技术要求及质量不降低的情况下,通过细化采购管理,实施比价、招标、议价等多种形式,开拓多种渠道,积极降低采购成本。1、责任部门:供应处降本增效奖励办法(试行)2、降本金额计算方法:通过材料无税采购价格与年初无税采购价格的变化情况计算采购物资的降本金额。计算公式:年度降本金额=(当期不含税采购价格—年初无税采购价格)*当年采购物资数量3、奖励兑现方法:按年度评审降本金额的2‰兑现奖励。第十三条技术降本。即:在技术经济分析基础上,通过结构设计优化,通过新材料开发、新的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打入市场,取得比原设计更明显的技术经济效益;或将库存、积压的零部件应用在工程中,降低库存资金。1、责任单位:工程设计处、开发处、工艺管理处、智能化工程处2、降本金额计算方法:根据责任部门上报的降本项目(应有详实的应用明细和计算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应用,并对成本降低起到积极作用的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由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进行核实降本金额。3、奖励兑现方法:按年度评审降本金额的2‰兑现奖励。第十四条其他降本。各部门通过日常生产中回收利用、节约费用、降低能耗、库存结余再利用、自制工装模具等多种形式降低生产和管理成本。1、责任单位:全体部门2、降本金额计算方法:降本金额计算方法:根据责任部门上报的降本项目(应有详实的应用明细和计算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应用,并对成本降低起到积极作用的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经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进行核实降本金额。3、奖励兑现方法:按年度评审降本金额的2‰兑现奖励。第十五条组织管理奖。为了鼓励和提升降本增效活动的组织和评审管理工作,对在年度降本增效活动中管理和组织良好的单位和部门予以奖励。由企业管理职能部门、财务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全年的降本增效工作整体考核情况制订奖励方案。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降本总金额的万分之二。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委托企业管理职能部门和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降本增效奖励办法(试行)
本文标题:降本增效管理办法(试行) 5P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8507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