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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助推我县粮食安全工作,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3月-4月,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队,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X镇、X镇、X镇、X镇、X镇、X镇、X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随同市人大赴X考察学习,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有耕地54.18万亩(田31.21万亩、土22.9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6.65万亩。截至目前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2.24万亩、占耕地的41.05%,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建成高标准农田19.29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41.35%。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3.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175亿元,省级资金0.3739亿元,县级资金1.6086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8个,新建高标准农田11.4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2023年获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突出单位。(一)高位谋划。一是理顺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19年整合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构建“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农田建设管理新机制。二是加强领导。组建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专班,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三是强化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纳入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列入全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补短行动计划和全县重点项目专项推进。(二)有序推进。一是完善制度体系。2019年至今,先后制定出台《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1-2030年》等高标准农田相关政策文件4个,构建“规划+制度+办法+配套文件”的政策制度体系。二是推动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对项目储备、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方案编制、招标投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和资金往来等开展全流程督导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和合理。三是探索多元投入。积极构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专项债、金融贷款、统筹整合资金等多元投入机制。(三)成效明显。一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2019年至今,全县粮食面积稳定在66万亩以上(两季作物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7.75万吨以上。二是促进生产转型升级。通过对项目区配套设施进行综合治理,2019年至今,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1.47万亩,高标准农田道路通达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达到90%以上,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每年提高0.1个等级以上,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耕地宜机作业化水平和抗旱排涝能力得到显著改善,有效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推动节本增收。2019年以来,全县统一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实现年节约水量约65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18%,项目区高标准农田亩均增产70公斤以上,亩均实现农民增收200元左右。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规划设计深度不够。一是工作滞后,准备不充分。2023年以前,由于项目业主不明确、实施范围不明确、年度计划不明确,导致省市下达任务后才开始进行规划设计。时间紧任务重,赶工设计及施工成为了项目的常态,既耽误农时又影响工程质量。如2021年X镇和X镇两个高标项目,原计划在9月初开工,均延后在12月底完成开标,次年2月底才正式进场施工。二是为建而建,沟通不及时。由于项目涉及农户多,设计单位与镇、村和受益群众信息互通不畅,导致个别项目区设计与实际需求不符,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多,变更时间跨度长,群众怨气较大。如X镇2020年高标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量较大,至今未完成验收。同时,部分项目区还存在设计不合理问题,出现如悬崖沟、断头沟,灌排沟水平面高于田面,土地整理地块高差过大而无法实施等问题,实施的高标准农田作用与功能较低,效益发挥不明显。(二)建设任务难度大。一是完成比例较低。目前全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占耕地比例是41.05%(全市为53.16%),永久基本农田中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占比是41.35%(全市为57.44%),都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新建空间受限。全县还有约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因坡度大、土层薄、碎片化零散且穿插林地等不符合立项条件,无法建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受限。三是改造提升任务繁重。全县已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待需改建9.57万亩,待改建的基本农田都属2019年机构改革前实施的项目,其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也不统一,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参差不齐。四是建设投资标准偏低。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按规定亩均投入不得低于3000元,而我县在2023年前基本都低于这个标准。部分高标准农田达不到“能排能灌、宜机作业”,与实际建设需求差距较大。(三)建后管护效果差。一是管护机制不到位。管护主体、管护经费、管护措施等不明确,缺乏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种植果树、花卉、茶叶等“非粮化”现象。二是土地效益发挥不够。目前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土地流转率约占8.72%,建后的高标准农田大多是零散种植,存在“大田变小田”、“聚集变零散”的风险。三是基础设施废弃严重。大部分闲置后重新启用的灌溉设施,农排灌溉电费均按居民用电标准收取,达0.59元/度,用电价格过高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水田成了旱地,建成的提灌站、排灌渠长期被闲置。其次因管护资金筹集困难,逐年增加的建成面积所需要的管护资金与争取到的资金差距大(如2022年高标农田建成面积2.5万亩,涉及资产5339.43万元,预计约需投入管护资金30万元,但省市给予的管护资金仅4万元),受益镇政府承担乏力,部分工程建后的路、沟等设施因毁损也没有得到及时管护,功能与作用难以发挥。三、建议意见(一)高度重视,系统谋划。一要进一步强化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意义,全面树立粮食安全的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站位、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要建立完善项目前期设计与申报制度、项目设计成果县级评审制度、项目建设推进与监督制度和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等制度体系,提升制度可操作性。(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一要做深做细前期准备。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国土“三调”、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成果为基础,在省市下达任务前,县政府要提前明确项目业主和实施范围,相关部门要提前开展项目储备、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以“集中连片、全域治理、数智赋能、打造示范”为目标,结合群众需求、产业布局,分年度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将已完成土地预流转等条件成熟的区域优先列入建设范围,分阶段、分步骤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单位要重点与镇村和受益群众互通信息,共同深入每个现场点位勘察,为需而建,共同确认设计结果。二要整合力量共同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部门和受益镇要推动项目立项共同把关、初步设计共同评审、竣工项目共同验收,重点做到任务明、时间明、责任明,齐抓共管。高标准农田建设也是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持续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国土、交通、水利、电力、林业和环保等相关项目资金,积极推动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亩均建设标准,强势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三要严格标准规范建设。按照《X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针对我县丘区地块分散、道路不通、旱涝并存、机械化程度低等特点,重点要实施调田并土、修路连网、建渠通沟、地力培肥,以严的标准打造高质量高标准农田。(三)补齐短板,提高效益。一要压实管护责任。坚持“良田粮用”原则,强化用途管控,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要加强监管,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坚决禁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在保障粮食安全上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对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县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的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二要创新管护模式。探索农业“大托管”和土地流转入股等专业化、物业化管理、建管保险等管护新模式,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承包经营方式,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服务。同时,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其基础设施打捆作为优质资源实行招商引资,吸引市场主体投资,促进产业发展,发挥规模效益。三要落实管护经费。按照上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要求,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的同时也要调动受益群众后期管护的积极性。
本文标题: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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