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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为扎实推进2024年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计划。一、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要充分运用各类普法基地平台,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二)突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深入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12.4宪法进农村”活动和“4.15”国家安全日宣传,大力加强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法治宣传,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观。(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办公室、法规处、厅属各单位)(三)持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宣传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村宅基地、防范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政策与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管理处、厅属各单位)(四)强化国家粮食安全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学习宣传粮食安全保障法、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作物种苗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粮食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绿色发展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厅属各单位)(五)聚焦农业产业发展普法宣传。积极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学习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及与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在规范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秩序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绿色发展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厅属各单位等)(六)紧扣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普法宣传。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实施乡村建设,重点宣传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法治乡村治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法规处、政策与改革处、乡村建设促进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等)(七)开展渔业专题普法宣传。利用“6月6日放鱼日”“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宣传月”等活动,开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渔业与渔政管理处、涉外渔业综合管理处、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等)(八)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党纪学习教育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党委、法规处、厅属各单位)二、法治宣传教育主要任务(九)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2024年度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年终述法制度。采取网上观看、现场旁听等形式,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厅属各单位)(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放心农资下乡”“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先行”“12.4宪法进农村”“巾帼普法乡村行”等法治宣传活动,确保普法活动全年不间断。鼓励各地利用群众赶集赴会、庆祝传统文化节日等重点时段开展本地特色普法活动,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普法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十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指导各市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年底前,实现全省100%的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推介,讲好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增强普法实效。(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相关处室)(十二)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品种权保护、农机安全等领域,组织“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引导涉农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种业管理处、绿色发展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等,厅属有关单位)(十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行政管理人员、法治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公职律师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全过程。通过门户网站、刊物专栏、“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开展重大热点案(事)件释法普法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年内统筹安排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干部职工年内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十四)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各市要因地制宜,利用现有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机构,或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不少于1个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十五)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进一步适应现代舆论传播的格局变化,准确把握农民群众信息接收方式和接收习惯的变化,通过精美图文、趣味短视频等方式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普法。加强官网、官微法治频道建设,针对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系列普法、订单式普法。(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三、工作要求(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将普法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十七)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法治资源和平台,加强宣传报道,使用电视媒介、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我省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成效,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十八)提高普法实效。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对农民群众关注的、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预防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本文标题: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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