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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最新5篇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一篇】做好规范动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县委常委会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要求,凡是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7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27次。实际工作中,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坚决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开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中央政治局和省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标看齐,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会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严肃认真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县委各常委自我批评2/27襟怀坦白,实事求是,敢于揭短亮丑,一针见血,相互批评坦诚中肯,开门见山,不留情面,既深刻诚恳,又有“辣味”,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把高质量、常态化作为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在正面引导的同时,对全县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组织不到位、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领导班子,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以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绩、重一线、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从严规范干部选任条件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创新实施“分类化、差别化、绩效化”考评体系,在重点项目、社会稳定、环境治理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干部、历练干部。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3项日常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2017年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任免县管干部309名,选拔过程中,县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用人环境。健全监督体系,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3/27一是健全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诫勉谈话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思想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定期召开全委会,县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内容涉及党的建设、全县发展改革稳定重大决策、干部选任等重要内容,接受全体委员的评议。二是完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做到适当分解、科学配置,使每名班子成员有权有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协调沟通机制,县委书记经常与班子成员通过谈心的形式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增强班子成员的向心力。三是拓展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公开承诺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将领导分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建设、干部任免等事项及时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二篇】近年来,☆市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任务,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4/27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市始终突出理论武装,将民主集中制教育贯穿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一是加强经常性学习。将民主集中制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班子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运行机制等内容,带头遵守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深入开展专题培训。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讲坛、各级党校、机关干部夜校、局长讲坛等学习重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班次领导干部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主集中制学习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三是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年建设”、“三严三实”、群众路线主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有利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党性观念、民主意识的教育。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强化学习教育、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通过学习教育,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思想上进一步统一、行动上进一步坚定,真正纠正了“三个偏见”,即纠正把个人说了算看成是有领导权威的偏见,纠正把大包大揽看成是责任心强的偏见,纠正把在重大问题上搞一锤定音、现场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见;做到了“四个不争”,即不搞权力之争、相互信任,不搞位子之争、相互支持,不搞面子之5/27争、相互谅解,不搞利益之争、相互帮助。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市委立足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委书记一把手工程”来抓。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专家论证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多种形式公示,先后建立完善了☆多项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制度。一是健全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机制。按照常委岗位职责和“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市委各项工作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建立常委年度业绩公示、党代表民主评议市委领导等制度,市委决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和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分工,通过会议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让常委在全市人民面前晾“成绩单”,接受群众“评分”。二是完善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机制。为了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征求民意、党内公示等制度,对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按规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出台了《市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市委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市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奉献评估制度》等系列制度。三是修订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市委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市委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制度》《市委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市委常委行为规范》《市委常委用权“十不准”》《市委委员履职问责6/27办法》等制度,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市委明确提出,制度建设要向县、乡镇、村(社区)和市直部门延伸,做到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时间安排,统筹协调抓好各个层级的制度建设工作。我市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了☆个环节。其中,在方案调研论证环节,又有☆个并列流程:合法性论证,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意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为规范行使权力提供了制度保障。三、强化机制创新,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性☆市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狠抓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市委相继建立了“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等制度,既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又把人选准、用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凡是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提请市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进行充分协商;涉及县市区职权和利益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还举行听证会。市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并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咨询委员会、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县通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7/27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简化了决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按照常委会规格和要求,保持常委会对象不变,扩展到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公检法“三长”等在职副县级干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研究讨论除干部工作以外的阶段性、具体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四、强化监督检查,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约束性☆市委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硬任务和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促进制度落实的督查机制,通过检查、督办和考核,推动制度落实,并将考核结果同年底的评先评优等表彰相结合,确保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到实处。☆、☆等县市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体系,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县全委会直接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指示和党代会决议,并主持全县党的日常工作。☆县委书记围绕履行职责、用权行为、作风建设等,主动向社会做出用权“十不”承诺。县委常委也积极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建立上级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三级监督网络,监督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建立了决策跟踪问效机制,重大问题决策后,由县委办将责任分解,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定期修正,发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坚决果断停止。凡违反民主集中制程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县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干部任免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督促乡科级领导班8/27子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三篇】今年以来,我们公安边防部队深入开展了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部队各级党组织和官兵都受到了教育,特别在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四个服从”以及集体领导等方面,都很好地落实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动作和基本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推动了部队各项工作项建设的发展,但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下面就存在的几个问题,笔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一、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指导我们议事决策的最有力武器,在落实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与民主集中制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没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层上的集中,在集中基础上的民主,两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然而,由于有些党委班子对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认识偏差和理解不深不透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民主不够的问题。党委班子的决策没有充分地发扬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军政主官可以轻易推翻,集体领导分工不分权等。二是集中不够的问题。有些党委9/27班子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班子成员“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少数书记优柔寡断,该集中的不集中,不该集中的不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二)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首先要加强集体领导,这一点是必须首先应当遵守和坚持的。但是作为党委班子,究竟怎样界定属于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事宜,也就是说哪些是属于集体决策的问题,哪些是个人分工的问题,在工作运行中应掌握在什么样的“度”和界线范围内,有些党委班子没有很好的把握,虽然党组织都制定了议事规则,但执行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有时不稳定、不规范。这种不稳定、不规范既表现在集体领导得不到较好体现的一个方面上,更表现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落不实、不到位的另一个方面上,造成了集体领导成为无人负责的借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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