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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浅谈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宪法思想范例【汇编4篇】浅谈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宪法思想【第一篇】摘要五权分立思想是孙中山三民主义学说中民权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是孙中山对西方三权分立政治制度深刻认识的产物,其理论来源是欧美三权分立学说和中国封建政治制度某些合理性因素。五权分立思想是在中西方文化融合基础上的复杂创新,推动了近代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应给予它更高的评价。关键词孙中山五权分立三权分立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5-0117-02孙中山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毕生以推翻中国封建独裁统治,建立完全民国为目标。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致力于为共和国体奋斗的同时,他对未来的政治模式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思索和探讨,在欧美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和中国古代社会考试、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五权分立思想。五权分立思想的提出是对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政治思想的重要发展,是中国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推动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在当时乃至现在都有重要的价值。一、五权分立思想溯源2/21五权分立指将政府权力划分为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这五种权力各自独立,分别有五个政府机关行使的制度。具体分工如下:“以五院为中央政府:一曰行政院,二曰立法院,三曰司法院,四曰考试院,五曰监察院。宪法制定后,由各县人民投票选举总统以组织行政院,选举代议士以组织立法院。其余三院之院长,由总统得立法院之同意而委任之,但不对总统、立法院负责。而五院皆对国民大会负责。各院人员失职,由监察院向国民大会弹劾之;而监察人员失职,则国民大会自行弹劾、罢黜之。国民大会之职权,专司宪法之修改,及裁判公仆之失职。国民大会及五院之职员,与夫全国大小官吏,其资格皆由考试院定之。”二、五权分立思想与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是在西方三权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但五权分立思想并不仅仅只是多增添了考试权和监察权,它不是对三权分立学说的简单扩充和量的变化。从实质上讲,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和西方的三权分立存在着原则的区别,有着它自己的创新特色。(一)“五权”属于治权的范畴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和西方的三权分立是有区别的。西方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相联系的,三权之间相互制衡,不存在最高权力。西方三权包括“政权”和“治权”在内的全部权力。而按照孙中山的五权分立设计,五权之上却有更高的权力来对它们,五权仅属于“治权”范畴,五权是在与“政权”分开的3/21前提下存在的。就治权与政权的关系而言,国民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它行使中央统治权,中央政府的五院均由国民大会产生,并且“五院皆对国民大会负责”,即“五大治权”对“四大民权”负责。就治权而言,孙中山认为,五院间的关系实则为职责分工,五院具有的权是政府办事的权。用孙中山自己的话说,“治权”机关内的五个权,“就是要有五种工作,要分成五个门径去做工”。孙中山强调这“五权”对国民大会负责,他的这种“直接民权”思想使得五权分立超出了西方三权分立代议制的间接民主政权结构模式。(二)“五权”中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与西方“三权”不完全相同五院中立法院行使的立法权不同于西方会议独立行使的立法权,而仅仅是一种照章办事的“行的权力”,即按照“政权”的要求,做具体的法律起草工作,然后交由政权复决。立法院完全是受国民大会创制、复议两权控制的办事机构,真正的最高立法机构不是立法院而是国民大会。此外,行政权中不包括考试权,司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但不能直接审案。(三)“五权”彻底否定君权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只是主张确立宪法对君权实行限制,而孙中山“五权”理论则彻底否定君权。他提出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虽然是借鉴我国历史的政治文化资源,但这种借鉴是以“去掉君权”为前提的。“中国从古以来,本有御史台主持风范,然亦不过君主的奴仆,没有中用的道理。”所以4/21五权分立思想是在彻底否定君权的基础上建立的。总之,孙中山五权分立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材料,它的形成和完善,表明它既主张学习欧美政治文化之所长,又强调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精华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创新。他对中西政治文化采取的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在理论探索中所体现出的精神和勇气,值得我们在今天的改革开放时期加以认真地学习和借鉴,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具有借鉴意义。参考文献:[1]孙中山全集.第1、7、9卷[M].北京:北京中华书局,1981.[2]李雷,安中业.孙中山“权能分治”与“五权分立”思想述评[J].人大研究,2005(8).[3]孙中山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浅谈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宪法思想【第二篇】孙中山在1906年《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讲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五权宪法”思想。随后孙中山写成的《建国方略》一书中,同时直接民权、五院制构想的设想等概念被提出,五权学说开始慢慢的形成。1924年,孙先生又向众人做过专题论述,在很多次的谈话和著作中,不断阐释、发展这种思想,并认为治理国家少不了“五权宪法”思想。孙先生的观点同现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政治制度观点颇有相似之处:一个国家的5/21政治制度是否优越,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必须符合该国国情,国外先进的制度只能借鉴,不能照搬。正是有了上述的想法,孙先生创造性的认为中国在封建社会就有了分权,分为考试权、君权、监察权,“不过中国的君权兼有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曾经起过很大的作用,但现在未免有点过时,基于此他在行政、司法、立法之外,加上了考试权和监察权,以五权分立为基础内容的宪法就叫“五权宪法”。他又把政治权力分为政权和治权两种:政权是大家的事,汇集了民众的大力量,通俗讲就是政权,政权可以说是人民的权利。治权是管理大家的事,汇集管理众人的大力量,就是治权,治权实际上就是政府的权利。所以政治之中包含两种力量,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人民除了在选出自己的国民代表大会以后,仍握有罢免权、复决权、创制权等具体民权,保证政府的管理不能违背人民的意志。一、五权分立是“五权宪法”的存在形态根据“五权宪法”,设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检察五院,就叫五院制。考试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吸收了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度而有所损益,渊源于中国古代。自秦始皇统一天下以来,多数处于大一统时期,皇权始终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皇权,专制统治越发加强。但是仍不乏有一些贤明的君主,意识到要长久的维护统治,就必须有人才来辅佐。先秦时期的门客,“九品中正制”6/21等人才选拔在这种形势下诞生。但随着弊端逐渐暴露,科举考试开始出现,成为了古代人们通向仕途的大道。一些家庭出身卑微、才能出众的人才得到了国家的重用。科举考试对于缓解统治者的统治压力,维护中国的稳定,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孙先生很是推崇考试制度,他认为西方国家选举、委任两种途径选拔人才流弊太多,比如选举,就受到家庭,财产,背景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委任又较多的掺杂个人主观因素,专断,任人唯亲的现象不可避免。他认为最为可行的办法就是考试,并且考试不属于任何一个行政部门,独立的存在和運行,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孙先生的制度以中国传统科举制度为基础,在此之上又借鉴了西方的一些考试制度,在宪法中加了考试权一项,不能不说是个壮举。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权力容易滋生腐败,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虽说考试从源头上保证优秀的人才进入到文官系统中,但是手中握有权力,始终面临腐败的考验。聪明的中国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通过建立起监察制度,来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在我国历史的长河中,如汉高祖刘邦、唐太宗李世明等赫赫有名的明君,极其重视监察的作用,广开言路,广大的贤臣如魏征等大胆建言,赢得了历史的称赞和人民的爱戴。封建专制政体的监察制度是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维护君主及其家族利益,而人民则无任何的权力可言。孙先生称赞中国的监察制度“是一项很好的制度”。但是他没有照搬古代“家天下”之下的监察制度,7/21而是批判的吸收、改进,创新了传统监察制度。人民享有监督政府的权力,这与封建的监察制度在本质属性上是完全不同的。孙先生以三权分立为蓝本,同时吸取中国传统的科举考试制度和监察御史制度,创立了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制度。这是孙中山先生企图以补足西方三权分立的缺陷并超越之而创立理想共和政体的伟大尝试。二、“五权宪法”的实施方案孙先生思想中推翻封建专制统治,逐步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路径,是实现国家民主共和的基本途径。他明确地提出了建立中华民国要分为三个时期,即“军政阶段”、“训政之治”、“宪政阶段”三个时期。首先,证明中国人有能力实行民主政治,并取得优异的成果。但是得遵循一定的进展规律。革命取得成功以后,建立政权,按照既定发展理论去实施,并制定颁布“五权宪法”,使中华民国真正实行民主政治,实行法治,并进入共和时代。革命发展阶段理论不仅反映了革命运动的基本规律,也从侧面表现出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实现宪政任务的艰巨性。其次,孙先生在“军政时期”和“宪政时期”设立了“约法时期”。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实行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封建思想根深蹄固,人民的权利意识较为薄弱西方先进的制度理念对于广大的中国人民来讲还是陌生的。按照孙先生的理论,军政时期主要推行严厉的军法,为自由、民主、平等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打下坚实的基础;训政时期推行《约法》,制定并颁布五8/21权宪法,民选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经过六年的过渡期,训政结束转而进入宪政时期;宪政时期,则完全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掌握治权,二者相互配合,相互扶持,真正的使人民享有权力,从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社会。总的来说,五权宪法思想是有很多的不足,但是作为中西方法律文化融合的产物和富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理论,它至今还是能带给我们有益而又深刻的启迪。向伟大的孙中山先生致敬!浅谈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宪法思想【第三篇】摘要孙中山先生作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在他一生的奋斗中留下了诸多影响深远的历史遗产。在孙中山先生的诸多先进政治构想中,五权分立则不得不提。自公元1898年的戊戌变法揭开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大幕后,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不断发展和民智的日益开启,人们对于先进的政治民主的诉求不断加深。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孙中山先生在總结其在资产阶级革命的经验教训的同时,又借鉴西方政治生活的“三权分立”制度,创设性的提出了“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由此开始,“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开始对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关键词甲午战争;救亡图存;三权分立;中华民国;五权分立序言:9/21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为我们留下来什么呢?我们认为,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使中国人民的救亡图存运动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孙中山先生用他一生的不懈奋斗帮助中国人民走向了自由民主的道路。以“民主,民权,民生”为主要内容的“三民主义”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主要行动纲领,其在后续演进过程中不断地得到了发展和延续。在其内涵不断发展和延续的过程中,“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则不得不提。一般认为,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尝试的是“破天荒”的政体,它取材于西方的“三权分立”的政体,但又对于其进行了系统的延伸和发展。对于中国民主政治进程而言,“五权分立”宪法思想的提出,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同时对于中国历史走向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五权分立宪法思想的提出和发展阶段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也不例外。“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与孙中山先生一生起起伏伏的奋斗历程相关联,经历了长时间的的发展和丰富,才得以形成体系化的政治理论。对于”五权分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萌芽阶段鸦片战争后,中国的社会性质开始由完全封闭的封建小农社会转变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更是将中华民族推向了苦难的深渊。面对满目疮痍、任人欺凌10/21的国家现状,孙中山先生决意推翻腐朽的封建王朝,进行救亡图存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孙中山先生早年的诸多重
本文标题:浅谈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宪法思想范例【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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