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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个人报告事项情况说明【参考5篇】个人报告事项情况说明【第一篇】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又一新举措。本文通过对《规定》落实现状进行分析,找出《规定》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探讨治理对策。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好《规定》,真正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全面性问题。《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六个方面的事项。领导干部报告这十四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引起警觉和重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不致星火酿祸,变成大灾。但从操作层面来讲,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这十四项都有涉及,而他本人并没有全面报告时,我们的上级组织或管理部门如何来确认这一情况。在应当报告范围内的领导干部有这么多,应当报告的事项也有这么多,如果一个一个、一项一项来核实,这个工作量是巨大的,也是不容易到位的。(二)真实性问题。《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2/14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现实问题是,如果领导干部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怎么办?或者说怎么确认,怎么查实?谁来确认,谁来查实?打个比方,某领导干部当年有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获取了劳务所得的事实,他人不太了解,组织上也不太清楚,而本人不报告,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遇到这种状况,《规定》的执行必然大打折扣。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报告”就可能流于形式,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目的。(三)合法性问题。对领导干部报告财产等个人事项,现在社会上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这样做于理应当,于法不合,认为财产、婚姻等事项属于个人隐私,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不应报告公布;一种认为领导干部一旦当他成为执掌公权的领导干部后,这些事项就不再属于应当保护的隐私,应该报告公布。《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是在后一种观点基础上的产物。我们可以相信领导干部的忠诚,相信他们会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但一些领导干部如果以权谋私,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了非正当收入,而报告时又如实反映出来了,这种情况下,谁来认定、怎么来认定这些领导干部财产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又怎么处理?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思想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从根本上对自己进行深3/14刻剖析,总认为个人的事情无需向组织说明和报告,这些纯属“家务事”,由于这些错误认识和模糊观念的存在,导致部分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自觉性不强,不能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有的甚至根本不报,严重影响了此项制度的落实。(二)存在侥幸心理。领导干部大部分都掌握单位的人权、财务、物权,处在重要的岗位上,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敷衍了事、瞒报、漏报,总想把自己置于组织监督之外,我行我素。(三)监督力度不大。由于同级之间存在工作关系、个人关系等原因影响,导致监督缺乏力度,方式方法简单,监督事项淡化,加上职责权限不明晰,报送渠道单一等因素,影响了制度的执行。三、对策及建议(一)提升认识。1、认识到《规定》是官员廉洁奉公的“透视镜”。规定共将官员的8类个人情况作为明确上报内容,范围、内容扩大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能够把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晒”出来。广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经过一“晒”,能让官员时刻保持持奉公执守、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有利于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上报情况,全面综合地分析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一旦发现不良苗头和有关问题,可以提前介入,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让领导干部悬崖4/14勒马,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有利于揭开领导干部“神秘面纱”,让人民群众了解官员的个人和家庭情况提高人民群众对于领导干部的信任度和认可度,维护干部形象、党的形象,拉近党群干群关系。2、认识到《规定》是官员廉洁奉公的“阳光雨”。当下个别领导干部贪污腐化,“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影响了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领导干部按规定定期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就像计算机每日要进行开机查毒杀毒。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可以根据该名干部的情况变化,分析领导干部滑坡变质的可能性。一出现不良隐患苗头,立马提前介入,让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回归正途。这是善待干部、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3、认识到《规定》是官员廉洁奉公的“晴雨表”。定期报告一下个人事项,随时对照检查一下自身行为,把自己臵身阳光之中,消毒杀菌、日省吾身、常有“如履薄冰”之感、常怀“反省自我”之心,未尝不是善待自己、保护自己的有效措施。近年一些“落马”高官走上****的不归路抱怨组织没有及时提醒预防。中央以制度形式要求领导干部将其个人有关事项拿出来在阳光下晒一晒就是让干部管理重在平时、重在及时预防。(二)严格申报。1、如实申报。一是落实申报内容为领导干部选拔重要依据。一方面,规定在干部选拔中可以查阅申报内容,增加申报的权重。同时,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可以查阅申报内5/14容,将申报内容纳入成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增强对腐败官员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从严不如实申报最严重可免职。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视为属于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特别是隐瞒不报的,视为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2、措施“配套”。要研究制定一个“保护规定”,本着教育为先、救人为主的原则,给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有事”的领导干部一个“坦白从宽”的机会。同时,要制定严密的保密制度,不能借领导干部所报告的事项“生事”或“穿小鞋”,让领导干部们认识到,个人事项报告旨在提醒大家“别乱来”,不是搞“大鸣大放”,用“组织保护”把他们从“自我保护”中拉出来,让他们认识到不报告不如报告、迟报告不如早报告、隐晦报不如和盘报,帮他们走出因“那些事”造成的心理阴暗面。(三)加强监督。主要突出“两抓”。一是要抓好党内监督。第一提高党内监督意识,重在落实“三要”,即:要有监督动力,要有监督权力,要有监督能力。第二是完善监督体系,重在落实“四制”,即: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党的组织监督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第三是发扬民主监督,重在落实“三督”,即:党组织的监督,党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党委会内部的监督。二是要抓好党外监督。第一要6/14有群众监督制度,第二要发挥民主党派监督,第三要利用网络监督。个人报告事项情况说明【第二篇】近日,在市委组织部对上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了我存在漏报个人事项的问题。根据有关要求,区委、区纪委依规对我的漏报个人事项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我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机会。我诚恳接受此次惩罚和批评,并认真悔改认错,现就个人漏报有关事项的问题做出以下深刻检讨:一、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反映出自身对于有关规定一知半解。在填写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时,主观上认为只需将涉及自己的有关事项填写清楚就可以,没有做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梳理个人事项,误把配偶的婚前房产理解为配偶的单独财产,与自己的个人报告事项无关。这种曲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想法极其可笑,这种曲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做法极其错误,虽在自己主观上无恶意隐瞒,但性质上也属于瞒报个人重要事项。正是在自己这种“想当然”理解下,造成了此次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如果不加以改正,在这种“想当然”的想法支配下,在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时,将会给具体工作开展和党的事业发展造成损失。二、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反映出自身对于填报个人事7/14项不够重视。为什么出现了这种“想当然”的情况,究其原因,就是由于自己对于填报各项事项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总认为就是“填张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种各样的表格需要填写,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表》等同于一般的登记表,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摆在重要事项的位置,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当成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的“试金石”。正是由于自己的不够重视,导致在此次市委组织部的随机抽查中被发现漏报问题,给区委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也影响了自己在区委干部心中的形象。究其原因,就是由于自己对于填报各项事项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总认为就是“填张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种各样的表格需要填写,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表》等同于一般的登记表,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摆在重要事项的位置,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当成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的“试金石”。经深入查摆,对产生问题的根源作以下剖析:一是工作经验欠缺,不适应工作,并且在种种原因下,越发不能接受这种让我灵魂不得安宁的工作现状。今天,我痛定思痛,按照纪委书记和人大**的谈话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坚持自己的追求,并且要对残存在我思想深处的理想主8/14义分子彻底肃清,不让其有抬头蔓延之空间,让自己整整齐齐地脱胎换骨,变成一个对党,对社会“有用”的人,而非“无用”的人;其次,要积累对工作有益和有良的经验,并将这种有益和有良的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泛滥。由于各种不适应,加之自由主义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这样严重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则办事,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做到早请示、晚汇报。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毫不留情地铲除掉隐藏于我身各个角落的自由主义成分。自始自终相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通过这次事件的发生,给我教训最大也是震憾我灵魂最深的经验只有一句话: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循规蹈矩。也只有循规蹈矩,方可成圆。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今天,法纪意识如此淡薄,对党的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枉费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教育,而且有损党员这一光荣称号,虽然现在后悔已经晚矣,但在此我想用我的检讨换来警示,愿大家以我为戒,吸取教训,正确对待组织监督。在此,我诚恳接受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决定。个人报告事项情况说明【第三篇】尊敬的领导:由于本人疏忽大意,在填写个人事项报告时,漏报了本人9/14名4只投资型保险及妻子持有的1只投资型保险。给单位的集体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对此十分愧疚,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认真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向组织保证以后绝不再犯类似错误。这次漏报我懊悔不已,深刻检讨后发现造成本次漏报错误的有以下几点:1.认识及重视程度不够。在填报过程中,没有认真的对待每一条填报事项,就凭自己主观意识、惯性思维填写。2.对于投资类专业知识了解不够。在填报过程中由于专业知识的匮乏,没有意识到保险也有投资类型的,所以未能及时填报。3.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在平时未关注家属购买各类保险的情况,更没有在填报表格之前认真询问家属,以至于造成了本次的错误。上述问题虽然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但还是反应出我个人在对待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上还有一定差距。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要求的重新学习,我深刻领会了近年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扩大了申报范围、细化了申报事项,尤其是按要求实际填写,此项制度必定成为打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不仅严格要求自己,更要严格要求家人。个人报告事项情况说明【第四篇】10/14尊敬的单位领导: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我在电信机房管理工作中,因我个人的疏忽,工作的不到位,我没有能够细致地做完工程的所有进程,以至于让现场施工人员将0df机架的位置安装错误。首先关于这项错误,我要做深刻地检讨,这是我工作上的最大疏忽、是工作
本文标题:个人报告事项情况说明【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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